公司賣給其他公司了,在職員工能得到補償嗎

時間 2022-01-13 22:25:11

1樓:

不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3條規定: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著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如公司因被收購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

第48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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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員工為工作一訴再訴法院判決僱傭方賠償百萬

王某於2023年10月入職汽車服務公司,參與汽車服務公司的前期籌劃設立。汽車服務公司成立後,王某擔任助理的職務。2023年10月30日,汽車服務公司經研究決定任命王某為公司的副總經理,任期從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0月29日。

2023年4月1日起,王某的月工資標準增加至30340元,月固定獎金為10584元。從2023年起,汽車服務公司開始拖欠王某的工資。2023年10月,汽車服務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購,並直接辭退了王某。

2023年11月13日,王某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確認汽車服務公司與王某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關係,並要求汽車服務公司向王某支付2023年1月至2023年11月期間的工資約44萬元。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經過審理,駁回了王某的仲裁請求,王某不服,起訴至法院。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王某堅持稱其與汽車服務公司存在勞動關係;而汽車服務公司堅持辯稱,其公司與王某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

王某為證明自己的主張,提交工資統計表、工資單、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及加蓋有汽車服務公司公章的任命書。經鑑定,任命書上加蓋的汽車服務公司公章與汽車服務公司在工商檔案材料中加蓋的公章的印章印文為同一枚印章所蓋印。

汽車服務公司不認可鑑定結論,不認可工資統計表、工資單、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的真實性,但不能對上述證據作出合理解釋。

經法院詢問、釋明法律後果,汽車服務公司仍堅持否認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係,並拒絕對王某的工資情況和勞動狀況進行答辯。法院採信王某的主張,認定汽車服務公司與王某之間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關係。2023年6月3日,法院判決汽車服務公司與王某繼續履行無固定期限勞動關係,並向王某支付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12日期間的工資約36萬元。

2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賣給其它公司,在職員工沒有補償。

公司賣給其它公司,是投資人單位變更。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不需要對在職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但今後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時,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新舊投資人管理公司的工作年限應當合併計算。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3樓:騎士與詩人

1、股權的變動是不影響公司員工的勞動關係的。那是公司法層面的問題。

2、如果變動後,公司新的管理層提出和你解除合同,需要補償。也就是說,收購的事和你補償沒直接關係,能否給你補償就看是否有勞動合同法39條到41條那幾種情況。

在職員工得大病,可不可以找公司索要賠償

4樓:特特拉姆咯哦

根據勞動部關於釋出《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 9 9 4]4 7 9號)

第6條規定,企業職工非因工緻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的疾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式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鑑定。

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係,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被鑑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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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病假工資規定:

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3、請長病假的職工在醫療期滿後,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係,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鑑定為五至十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4、勞動法第四十八條中的「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單位支付的伙食補貼,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下的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

5樓:帥七分壞

職業病可以有證據指出是單位造成的就行

我爸是在職員工在家中因病死亡(公司給他買了社保的)死亡後應該獲得那些補償?

6樓:乙小甲

可以領取喪葬費和撫卹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工人與職員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待遇的規定:

甲、工人與職員因工死亡時,由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發給喪葬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兩個月。另由勞動保險**項下,依其供養的直系59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養者失去受供養的條件時為止。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乙、工人與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由勞動保險**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一個月。另由勞動保險**項下,按其本企業工齡的長短,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三個月至十二個月。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丙、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致成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死亡時,應按本條乙款規定的待遇付給喪葬補助費與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丁、工人與職員退職養老後死亡時,及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死亡時,由勞動保險**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一個月。

戊、工人與職員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由勞動保險**項下付給供養直系親屬喪葬補助費。死者年齡在十週歲以上者,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一個月的三分之一,一週歲至十週歲者為平均工資一個月的四分之一,不滿一週歲者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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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

第十三條

疾病、非因工負傷、殘廢待遇的規定:

甲、工人與職員疾病或非因工負傷,應在該企業醫療所、醫院或特約醫院醫治,如該企業醫療所、醫院或特約醫院無法醫治時,應由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轉送其他醫院醫治,必須住院者,得住院醫治。其**費、住院費及普通藥費,均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負擔;貴重藥費、就醫路費及住院時的膳費由本人自理。

乙、工人與職員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醫療時,其醫療期間連續在三個月以內者,按其本企業工齡的長短,由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每月發給其本人工資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

連續醫療期間在三個月以上時,改由勞動保險**項下按月付給疾病或非因工負傷救濟費,其數額為本人工資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至能工作或確定為殘廢,或死亡時止。但連續停工醫療期間以六個月為限,超過六個月者按丙款殘廢退職待遇辦理。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丙、工人與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致成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而退職者,按其本企業工齡的長短,由勞動保險**項下按月付給非因工殘廢救濟費,其數額為本人工資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至恢復勞動力或死亡時止。如有其他經濟**可以維持生活,此項非因工殘廢救濟費不予發給。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丁、工人與職員供養的直系親屬疾病時,得在該企業醫療所、醫院或特約醫院免費診治,普通藥費減半,貴重藥費、就醫路費、住院費、時的膳費及其他一切費用,均由本人自理。

7樓:匿名使用者

職工死亡,發給喪葬費,有供養直系親屬的,發給一次性撫卹金,生前繳納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可以作為遺產繼承,沒有別的補償

8樓:財富保保

在職公司員工在家中因病死亡,可以得到的補償如下:

1.職工死亡,發給喪葬費,

2.有供養直系親屬的,發給一次性撫卹金,

3.生前繳納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家屬帶身份證明到社保局視窗辦理領取個人賬戶本息手續,沒有別的補償。

另外社保購買了醫療保險的話:參保人在發生門診、住院等需要支付醫療費用時,可以依據當地規定進行報銷,減輕當事人的經濟負擔;

公司倒閉退休在職員工能賠償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職工到達退休年齡,勞動合同自然終止,沒有補償,應該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退休費,你的年齡已經超過退休年齡,是不具備勞動關係,也不能簽訂勞動合同,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如果聘用,應該簽訂勞務合同,或者僱傭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 天傑地靈青島人 能否得到賠償,取決於公司。但由於該員工...

在職員工幹私活違反勞動法嗎,在公司上班自己幹私活犯法嗎?

中科安企軟體 法律沒有完全禁止勞動者兼職,只是規定不能影響本職工作。如果影響本職工作,經單位提出且拒不改正的,單位可以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在職員工是不是能享受參戰補貼,在職兩參人員可以享受補貼嗎

幸運的楓陽 對越自衛反擊戰的在職參戰人員 除了以下人員以外 沒有任何實質性待遇,僅有的精神慰籍而已。1 我們國家民政部只對越自衛反擊戰的參戰人員 還有1954年軍隊改變供給制以後入伍的參戰軍人 對印邊境戰 珍寶島等戰役的參戰軍人 8023部隊涉核軍人 城市無業 農村 沒有固定收入的 予以 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