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的工資辭職後月後給我合法嗎,壓的工資辭職後一個月後給我合法嗎?

時間 2022-01-14 09:45:12

1樓:來自凌雲山得體的曹仁

公司壓員工一個月工資是不合法的。根據國家規定工資至少每月一發。具體規定如下: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2樓:

如果對辭職後工資壓一個月給你有疑問的話,可以去當地的勞動仲裁局進行仲裁。

3樓:標準

回答明確告訴你:不合法。

如果用人單位同意立即離職,也為員工辦理好離職手續,那麼工資怎麼結算?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也就是說:必須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付清,以統一到次月結算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如果用人單位不給結算工資或約定結算日期,你可以找單位工會或單位勞動調解委員會,如果還不行,可以撥打勞動保障政策諮詢**12333或自接向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和仲裁機構投訴舉報,申請調解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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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小冰粉

壓了工資辭職後一個月給我合法嗎?合法的呀,因為壓了一個月工資呀,那你的這個月工資肯定是要等到下個月才能給你發的。

5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合法的,辭職的時候就應該結清

離職以後壓工資合法嗎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離職押一個月工資是不符合勞動法的規定的,勞動者辭職到期以後,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7樓:華律網

公司壓員工一個月工資是不合法的。根據國家規定工資至少每月一發。具體規定如下: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8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不合理,你可以先和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溝通協商,實在不行就去勞動監察大隊反饋。

9樓:候桂冼高昂

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離職當天結算工資,二是在最近一個發工資的時候一次性結算。

否則你你可以投訴到勞動部門哦

10樓:深圳張勇律師

1,離職以後壓工資是不合法的。

2 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3天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就可以,若過了試用期,員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就行了。

公司應在員工離職後三個工作日內結清工資,員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個工作日內結清你的全部工資,提前離職或自動離職,公司也無權扣錢。

員工可以通過快遞的方式向公司提出離職要求,同時保留好快遞單,作為曾經提前向公司提出離職的證據。

即使員工自動離職或急辭工,公司也應當結清全部工資,不能扣錢的。

辭職後,勞動法有規定工資要壓一個月嗎?

11樓:夜璇宸

沒有規定。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應該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具體如下: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若用人單位未支付工資,則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12樓:四哥有法說

法律沒有規定,辭職後用工單位還要扣壓一個月工資的問題。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單位不但不能扣你的錢,還要給你補償金。否則你就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進行投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3樓:

你可以以公司壓你的工資為由,不需要通知單位立即辭職,你就說以前不懂,現在剛知道單位這麼做是違法的,就辭職了。可以急辭工。

單位不但不能扣你的錢,還要給你補償金。你可以和單位協商解決問題,如果單位順利的給你結算工作時間的工資了,你就放棄賠償,這樣單位就會同意你的要求了。不建議打官司。

以下《勞動合同法》條款你研究下: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4樓:華律網

公司壓員工一個月工資是不合法的。根據國家規定工資至少每月一發。具體規定如下: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15樓:談天說地聊社會

勞動法對離職後的工資沒有具體規定。

勞動法對工資的具體規定為: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巨集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報***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16樓:憐眸十

上班四月十八號到八月四號,四月沒工資其於一共只發四千塊,請假三天還說不算,還說第四天若不上班就算離職,這該怎麼辦?

17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多數公司是仍然按照原來的發薪日發工資,也就是7月的工資(離職)8月發,少數公司會在辦理手續後當天發剩餘工資,除非合同有規定,否則如果晚於發薪日就不合規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勞動法當然沒規定,可在你籤勞動合同時有這樣條款:甲方每月?日發放?

(當月、上月)工資。如果寫明白了是上月的話就不好告,有的公司還在雙方約定或補充條款那有列明發放工資的時間,你看看有沒有籤。若沒有的話就告拖欠工資。

19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不過這只是對於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得人才有效 勞動法上,規定,不允許,扣發工資,壓資,扣押證件 勞動法上會是一定沒有這樣的規定的,勞動法

20樓:法律實務研究

用人單位不得無故拖欠工資。

勞動者辭職時,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結算並支付全部工資,扣、壓工資是違法的。

對於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舉報,請求勞動部門依法責令其支付。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辭職說走就走老闆說壓月工資不給違法嗎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存在違法,勞動者不按照法律規定辦理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不得剋扣和拖欠勞動者工資。所以用人單位雖然可以扣除勞動者一部分工資,但是不能將勞動者一個月的工資都扣除。勞動者應當和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工資支付問題,無法達...

單位壓月工資,遞交辭職報告後可以離職嗎

按照現行的法律規定,員工提前30天向用人單位提交了書面辭職申請書,到時無需單位同意就可以離職。工資應該一次結清,或者在開資日支付。如果單位扣押工資,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訴。你提前一個月提交了離職申請可以離職。支付週期不超過一個月的工資,用人單位應當自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之日...

用人單位每個月壓一部分工資合法嗎

根據 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