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就可以向公司籤無固定期限合同了,如果公司不籤,是怎麼賠償的

時間 2022-03-11 20:45:13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簽訂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否應該支付補償或賠償,分以下3種情況: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俗稱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俗稱n+1;

3、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公司的處理方式決定是否有賠償或經濟補償。

縱橫法律網-山東晟宇律師事務所-戴曉彥律師

3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不籤就是以前的合同執行完了就和你解除合同, 會獲得工齡賠償的.

如果繼續聘用你的話,籤不籤合同都可以視為無固定期限合同.但是你要保留以前入職的初始合同,能證明你在這公司工作滿10年了.

如果是賠償的話標準是;工作滿1年賠償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賠半個月.還有以前沒幫你交的保險,年休,補貼,都要進行雙倍賠償. (具體的可以跟公司協商因為**的話公司會受到處罰的)

一個月的工資計算是從上個月起倒推回去12個月的工資收入(稅前,)的平均數.

希望對你有幫助!!

4樓:

1、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應自不簽署無固定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雙倍的月工資;

2、如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則屬於違法解除,應根據工作年限支付你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總的標準按你的月平均工資,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由於是違法解除則應支付雙倍。

例,你工作滿三年,應支付「3x2x月工資」。如公司拒絕履行法定義務,則應依法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申訴,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用人單位不願籤無固定期限勞動法合同,簽了固定期限的,我辭職能否找公司賠償?

5樓:

1、用人單位在2023年1月1日後簽署勞動合同,第三次續簽,就應該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如果本人同意可以簽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你已經簽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說明你同意了。

2、如果是你自己提出辭職,是沒有任何賠償的;如果是公司辭退你,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予經濟補償金。

6樓:匿名使用者

1、新勞動法是08年2月1日開始施行。

2、如果你確實已經夠資格與公司籤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而公司拒籤,那麼從應該簽訂無固定前線勞動合同開始,公司應給予你每月雙倍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12個月。

3、你主動辭職應該先知道自己是否已經具備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

如具備,無論你是否是主動辭職都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以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違法行為為由辭職並且單位確實存在該違法行為,可以要求單位支付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8樓:

勞動合同未到期,你辭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固定合同期限到後,你不願續簽,按1年1個月工資的規定補償。

9樓:法圖買楊

具體要看合同的條款。雖說現在勞動法保護勞動者的權益,但是也不是無條件的。

今年我就可以向公司籤無固定期限合同了,如果公司不籤,是怎麼賠償的?

10樓:居秀英銀娟

1、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應自不簽署無固定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雙倍的月工資;

2、如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則屬於違法解除,應根據工作年限支付你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總的標準按你的月平均工資,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由於是違法解除則應支付雙倍。

例,你工作滿三年,應支付「3x2x月工資」。如公司拒絕履行法定義務,則應依法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申訴,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11樓:曹素蘭圭媚

公司不籤就是以前的合同執行完了就和你解除合同,會獲得工齡賠償的.

如果繼續聘用你的話,籤不籤合同都可以視為無固定期限合同.但是你要保留以前入職的初始合同,能證明你在這公司工作滿10年了.

如果是賠償的話標準是;工作滿1年賠償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賠半個月.還有以前沒幫你交的保險,年休,補貼,都要進行雙倍賠償.

(具體的可以跟公司協商因為**的話公司會受到處罰的)一個月的工資計算是從上個月起倒推回去12個月的工資收入(稅前,)的平均數.

希望對你有幫助!!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12樓:西柚哆來咪

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兩種情形:

一、協商解除

補償標準:

參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終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補償標準:

參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3樓:人設不能崩無限

1、若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若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違法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雙倍賠償金。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在公司工作十年多了,公司不籤無固定期限合同,而是每年簽訂了一份一年的合同,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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