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開除已籤離職子發現工廠是違規開除怎么辦

時間 2022-10-28 21:45:45

1樓:

老闆和工人之間必須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如下情況用人單位可以解聘勞動者。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欺詐、強迫】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一個老闆要是想解僱工人,必須符合上述規定,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其中第四十七條這麼說: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2樓:霍福德與

如果工廠是違規開除,你可以向工廠要求賠償,或者是向勞動局投訴

3樓:風不聽你講

可以找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4樓:

你已經欠了勵志的了。呢,你已經簽了離職單了。怎麼說呢,你已經欠了嘞知道啦。但是你沒有證據啊,是吧?沒有證據的辦法。沒事,我直接去找廠裡面人事。

5樓:匿名使用者

離職一年以內,對在職期間,包括離職、開除、裁員等糾紛,存在異義或者矛盾的,都可以在取得相關證據後,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6樓:文先生

申請勞動仲裁吧,收集好證據

7樓:匿名使用者

找工廠所在的勞動局處理,按照勞動部門的相關法律法規主張你的訴求!

8樓:廣初彤

去勞動監察大隊申訴。前提是你是無緣無故被開除的,沒有任何的違法違紀行為就可以。

9樓:小鬼貝貝

準備好確認是違規開除的資料和證據,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10樓:在護珠塔長途旅遊的喬松

工廠違規開除你,違什麼規呢?如果你能拿出證據可以到勞動部門仲裁,工廠開除一個員工,肯定是員工違反了工廠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並採納哦謝謝!

11樓:匿名使用者

離職一年內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如果是違法解除合同,應該按雙倍補償標準進行賠償。

在工廠打工被開除不籤離職有工資嗎?

12樓:112333束脩

要看是什麼原因被開除,如果員工有過錯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單位可以要求賠償,從工資裡面扣。

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係,不但應當依法支付拖欠的工資,還應當支付勞動者補償金。

13樓:蕈龠

只要你付出勞動就應該支付你相應的勞動報酬,如果單位出現了苛刻或者拖欠工資的情況,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仲裁是免費的。

14樓:疼痛

畢竟來說還有很多事情需要了結。如單位的出入證。衣服。工具等等。對方完全可以以這些不給你錢。自我感覺善始善終吧。結束後也方便後續尋找工作。

15樓:情感心理小專家

被工廠開除部件離職,也不會有工資。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合法開除

賠償金是不需要給的

但是工資還是要正常結算的

17樓:520單相思

工資與這些都沒有關係吧,只要不是要罰你錢,不是要拿工資抵罰款,公司無權不給你發工資

18樓:伊方教育

被開除前的工作量應該有工資的

19樓:

被工廠老闆開除,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其賠償金,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標準支付。 一、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係(或者說辭退、開除你)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個月本人工資,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係。

20樓:酷愛釣魚人

都被開除了,還不有做什麼呢。肯定不會給你工資的。

請問在工廠打工被開除了,不籤離職就不給工資嗎?

21樓:123456nnb之歌

這個是不合理的,如果你沒有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屬於無故被開除,那麼在任何情況下單位都要支付你的工資。並且要提前一個月通知你或者補發你一個月的工資。不籤離職不給工資是不合理的,只是單位怕你回去找麻煩,必須要你走一遍手續

22樓:匿名使用者

被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應該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如果個人主動辭職,則沒有補償金。用人單位為了不支付補償金,所以要求勞動者自己提出辭職。

23樓:

不管怎麼離開工廠,只要不是犯罪,就應該拿到應得的工資,不籤離職就不給工資是違法的。

24樓:涼雨知秋君已不在

開除是可以馬上拿到工資的!因為不是自己離職,是被開除對方應該結工資

辭職時領導不給簽字怎麼辦?

25樓:

可以直接離職走人。

因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只要你是提前一個月申請辭職的,即使領導不簽字你也可以正常辭職,並且可以按照規定得到應得的賠償。

離職證明你可以去找人事直接開出來。如果不給的話你可以找相關部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26樓:河傳楊穎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生以下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

辭職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27樓:靜水一語

勞動者可提前30天向用人單位提出離職申請,主動離職,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擴充套件資料

辭職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28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到用人單位即可,到時就可以離職了。

離職證明可以找單位協商解決,或到工會協調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也引發了勞動者再次就業應持有離職證明書、原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書的社會議論和呼聲。

借鑑國際經驗,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和勞動者的權益,本法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法定義務。

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僱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須寫上開證明的日期。

參考資料: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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