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幹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應該如何處理?

時間 2023-01-24 02:00:09

1樓:洋含李迎秋

有籤合同設過試用期的情況下,在試用期以內可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條,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來解除勞動關係。不過最好提前三日書面下達通知,告知本人,讓該人員簽字確認。

2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領導幹部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審批或備案後,免去試任職務,一般按試用前原職級安排適當工作。

本規定適用於提拔擔任下列非選舉產生的司廳局級以下(含司廳局級)領導職務的幹部; 黨委、**工作部門(含派出機構)的副職和內設機構的領導職務; 人大、政協工作機構(含派出機構)的副職和內設機構的領導職務; 紀委內設機構的領導職務; 法院、檢察院內設機構的非國家權力機關依法任命的領導職務。 由非領導職務轉任上述同級領導職務的,適用本規定。

領導幹部任職試用期為一年,從任免機關發出試用任職通知時計算。按幹部管理許可權,需要辦理備案手續的,應在發出試用任職通知前一個月辦理備案手續。

領導幹部在試用期間,履行所任職務的職責,享受相應的政治和工資待遇。

試用期滿,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由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幹部進行考核。考核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適當方式進行。

領導幹部試用期滿的考核,應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在瞭解試用期間的思想政治表現、組織領導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等情況的同時,重點考核對所任職務的適應能力和履行職責的情況。

領導幹部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由組織(人事)部門辦理正式任職手續。 正式任職的,試用期計入任職時間。

領導幹部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審批或備案後,免去試任職務,一般按試用前原職級安排適當工作。

領導幹部在試用期間工作出現重大失誤或犯有嚴重錯誤,不宜繼續試用的,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審批或備案後,提前結束試用期,並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公務員有試用期滿不合格,被取消錄用的嗎?

3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為一年。新錄用公務員應當履行公務員法規定的義務,享有公務員法規定的相應權利,其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受法律保護。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應當對其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核。考核應當在試用期滿後三十日內進行,遇有不可抗力無法按期考核的,應當在相應情形消除之後的三十日內進行。

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工作嚴重失誤或者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造成較大損失和不良影響的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會被取消錄用資格。

公務員有試用期滿不合格取消錄用的嗎

4樓:中公教育

新錄用公務員在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取消錄用:

1)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工作嚴重失誤或者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造成較大損失和不良影響;

2)在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報名、考試、體檢、考察等環節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

3)在參加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4)應當給予降級以上處分;

5)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勞動教養;

6)有公務員法規定的應予以辭退情形;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已經辦理錄用審批或者備案手續的人員,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取消錄用。)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第十條》確定為合格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思想政治素質較好,能夠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能夠正常履行職責,完成本職工作;責任心強,工作積極,作風較好;道德品行較好,廉潔自律。

5樓:匿名使用者

有的,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應當對其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

6樓:網友

是的,但是一般沒有重大錯誤(曠工很久那種),是不會不合格的。

單位在試用期滿後進行考核,說我考核不合格,與我解除勞動合同,我可以主張那些權力

7樓:七臺河李陽平

試用期(即用工考察期)不單獨存立,試用期也視為勞動合同的建立,但不是獨合的正式勞動合同關係。那麼試用不合格了就是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並不無當。

「根據企業內部規定要與我解除勞動合同,同意給我一個半月的經濟補償金」。這個作法,合法合理。

一是你的勞動合同期處於可解除期(用工考察期)解除合同是屬合法行為,因你入職不到半年給予你視為半年,即半月的補償是法定的。二是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告知勞動者,這也是法定的。但用人單位為了避免後續的不利後果或麻煩,為你增加一月的補償金視為提前30天的應告知責任的履行,這是一個正規企業的行為。

你就是走勞動仲栽也改變不了這個結果,用人單位已經完全履行了它的法定責任和義務。

8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內部考核不合格,有權辭退,可是勞動合同是3年的,所以勞動法不能辭退,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9樓:瞭然

你好,1、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單位必須履行;2、如果你現在也不想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了,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2個月的經濟賠償金。

10樓:00不可預知

給你一個半月補償金的話,公司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無過錯,事實上給你一個月補償金就可以了,仲裁沒希望的。

試用期滿後,公司說不合格不予繼續錄用,有補償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滿後,公司說不合格不予繼續錄用,是沒有補償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2樓:簡簡單單

試用期滿後,公司說不合格不予繼續錄用,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二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按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合同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但是試用期滿後,按這個理由解除合同的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3樓:合肥律師劉志漢

沒有籤書面合同。有補償。

14樓:涉外律師高賀新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試用期滿,公司必須繼續使用不合格的員工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開除!勞動合同法地二十二條已經明確,試用期考核不合格,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滿後一個月通知試用不合格,可以要求賠償嗎

16樓:top塵封時代

試用期過了一個月以不合格解除合同違法,應當按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兩個月本人工資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合同,必須是在試用期內。

試用期滿,無論勞動者是否符合錄用條件,繼續用工視為符合錄用條件。現勞動者試用期已過一個月,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合同違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八十七條規定,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經濟補償金的二倍即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兩個月本人工資支付賠償金。

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員工在試用期不合格怎麼辭退,試用期員工不合格,辭退需要給補償金嗎

可以解僱,如果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試用期滿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則可直接解僱,試用期本來就是用來測試員工適應能力的,如果無法適應則應辭退,無需支付額外工資。此人不願簽訂勞動合同則表明他對該崗位無意向,屬單方面違約,單位不承擔責任,只要按合同約定處理在法律上就能得到救濟。可以直接辭退,但給與一定的經濟補償!...

試用期是否可以以服裝不合格,打斷領導說話為由勸退

在試用期內,公司企業是可以找理由勸退員工的,因為是試用期,還不是正式員工,轉正之後的正式員工就不能以這些理由來辭退。當然可以啊,又沒有簽訂勞務合同。其實如果領導以這個理由勸退你,那就代表領導對你的表現嚴重不滿意又不願撕破臉皮,你也最好另謀高就吧。試用期是比較規範的,常理他不應該出現,服裝不合格,打蛋...

怎麼跟試用期員工談試用不合格

baby無知的螞蟻 試用期員工不合格無法轉正,單位需要解除和員工的勞動關係,那麼是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執行。在和員工面談時需要客觀的評價。首先,需要對員工試用期內的表現作出一些中肯的評價,那些地方或者性格是比較好的,那麼地方做的不足。其次,是說明招收崗位的要求,說明員工和這個崗位勝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