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再保險也稱分保,是保險人將所承保的危險責任的一部或全部向其他保險人再投保的行為。喊檔將危險責任轉移的一方稱原保險人,承受危險責任的一方,稱再保險人。轉移危險責任的一方,在保險術語上稱為分出人或分出公司。
承受危險責任的一方,稱為分保接受人或分保接受公司。如果分保接受人將接受的業務再分給另乙個保險人,這種做法叫轉分保,雙方當事人稱為轉分保分出人和轉分保接受人。
保險是保戶將其所承擔的危險轉移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通過收取保險費的辦法,建立保險**,依據保險合同,對被保險人遭受的經濟損失進行補償。再保險是分出人與接受人之間訂立再保險合同,根據這種再保險合同,分保接受人對分出人由於所承擔的責任或承保的危險發生賠款而受到經濟損失給予補償。再保險也是保險的一種,它和保險一樣,都是危險的承擔、分散和蘆鄭轉讓。
再保險是保險的一種,但與保險有許多不同之處,其特徵表現為:(一)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都是保險人,一方是再保險分出人,另一方為再保險接受人。(二)再保險合同中的標的,是再保陪滲頌險分出人所承擔的保險賠償責任,是非物質的。
三)所有再保險合同,包括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都實行補償原則。
再保險是再保險人與原保險人之間的合同關係,是原保險人將承保的被保險的危險轉移給再保險人保險的合同行為,是以原保險合同為基礎的獨立合同。所以,原保險不存在,再保險即無從成立。
再保險人接受再保險業務,須向原保險人提供履行其義務的保證。方法是由原保險人提存保費準備金,或由再保險人提供信用證明等。
2樓:匿名使用者
再保險一般與投保的客戶沒有直爛掘接關係。
例如 a公司為客戶b承保 c公司為a公司的再保險公司 當客戶b出現風險的時擾歷旁候 a公司按照合同賠付 而c公司為a公司承擔風險 c公司與b客戶沒有直接的保險緩橡責任。
原保險再保險和共同保險的區別是什麼
3樓:平安銀行我知道
原保險又稱第一次保險,是指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所致的損失直接承擔原始賠償責任的保險。
再保險亦稱「分保」。保險人在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分保合同,將其所承保的部分風險和責任向其他保險人進行保險的行為。再保險的基礎是原保險,再保險的產生,正是基於原保險人經營中分散風險的需要。
共同保險簡稱「共保」。兩個或兩個以上保險人聯合承保同一筆保險業務或共同分擔同一筆損失的保險行為。共同保險總金額不超過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
若被保險人投保保險金額低於實際價值,其不足額部分應視作被保險人自保。共同保險的保險費率、保險期限、保險責任等都是由各保險人與投保人共同商訂。若保險標的發生損失,各保險人按各自承保的比例分攤損失。
4樓:匿名使用者
保險都是好的,只要買到合適自己的保險才是最好的保障。
5樓:老楊聊社保
原保險:客戶到保險公司買的保險,不管是哪類,都叫原保險。
再保險:保險公司為分散客戶原保險給公司帶來的可能的經營風險,而給這個原保險買的保險,叫再保險。所以再保險也叫保險的保險,相對於原保險的區別是,再保險只能由保險公司來買,分擔的是保險公司的風險。
共同保險:他是指保險公司對於風險單位比較大的保險標的,為分散自己的承保風險,聯合2家以上的保險公司對保險標的同時進行承保的保險。和再保險的區別是分散風險的方式不同,在保險是縱向的風險分散,而共同保險是橫向的分散。
原保險和再保險的區別
6樓:保險解讀官
具體再保險。
與原保險的區別如下:
1)原保險的標誌是內容、責任、信用或人的身體和生命,而再保險的標誌是原保險人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2)再保險合同是以原保險合同為基礎的合同,但是脫離原保險合同的獨立合同。主要表現在:再保險合同有自己獨立的當事人,即原保險人和再保險人;在正常情況下,再保險人不得要求原投保人繳納保險費,原保險的被保險人也不得要求再保險人賠償;再保險接受人是否履行再保險賠償義務,原保險人應當履行原被保險人的賠償義務;原保險罩鏈人因破產或自訴的原因沒有為原被保險人履行賠償的義務時,再保險人不得因此免除了對原保險人履行的再保險賠償義務。
3)原保險合同分為賠償合同和支付合同。
4)保險關係的主體不同。原保險合同關係的主體是保險人和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而再保險合同有關的主體,雙方都是保險人,或一方是再保險公司。
5)保險標的的性質不同。原保險合同保障的標誌,有財產及其有關利益、人的生命和身體機能、有責任和信用等其他區別;而再保險合同所保障的是原保險人所承擔的全部危險責任。
6)保險賠償的性質是不同的。原保險人履行賠償義務時,對財產保險損失的賠償屬於賠償性質,對各種人身保險。
的賠償屬於給付性質;再保險人的分攤賠償無論是財產保險還是人身保險,都屬於對原保險人承擔損失責任的賠償。
拓展資料:再保險是在保險系統中分攤風險的一種安排。因此,被保險人和原保險人都將在雀族財頃悶弊務上更加安全。
利用再保險來分擔風險的乙個典型例子是衛星發射保險的覆蓋範圍。這種風險不符合可保風險的一般要求。保險人接受特殊承保後,將面臨巨大的風險。
一旦失敗,資金不足的公司很可能會破產。最明智的做法是將部分風險轉移給其他保險公司,由多個保險公司共同承擔。
原保險和再保險的區別
7樓:一秒的心痛
1、原保險的標的是人身、財產、責任、信用,而再保險的標的是原保險人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2、 再保險合同是以原 保險 為基礎, 跳 脫離原保險合同 而 獨立 存在的 。再保險合同有自己獨立的當事人;
3、 原保險合同分為補償性和給付性。 再保險合同 分為臨時再保險合同、合同再保險合同和預約再保險合同。
保費豁免,就是發生意外風險,根據雙方簽訂協議的豁免範疇,由保險公司承擔所有保費,保費的豁免分為投保人豁免盯賀沖和被保險人豁免。被保險人豁免,它的含義是指被保險人除凱殲了可以免除相應的保險費外,還可以得到一定的賠償。投保人豁免則完全不同,在發生意外事故,發生豁免的情況下,只免除掉投保人名下保單未交的保費。
並且只有當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不是同乙個人拍兆時,才可選擇投保人豁免。
什麼是原保險?什麼是再保險
8樓:abc保險網
再保險。與原保險的區別:
原保險是再保險的基礎,再保險是由原保險派生的。
1.原保險關係的主體是保險人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體現的是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經濟關係。
再保險關係的主體是原保險人與再保險人,體現的是保險人之間裂老的經濟關係。
再保險合同不是原保險合同的從屬合同,而是姿塌獨立的合同,它與原保險合同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繼承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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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與再保險的關係
9樓:abc保險網
就分擔風險而言,共同保險是風險的第一次分擔,而再保險是風險的第二次分擔。就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的關係而言,在共同保險中,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建立的保險關係是橫向的,但投保渣氏人與每個保險人之間有直接的法律關係;而在再啟畝保險中,投保人與再保險人之間沒有直接的法律關係,再保險人僅與原保險人之間有直接的法律關係,因此,投保人無權向再保險人提出索賠請求,而再保險人同樣也無權請求投保人繳付保險費。
從近年發展的情形看,共同保險與再保險雖然存在一些差異,但兩者並非背道而馳,而是漸趨接近,彼此之間相輔相成。在現代社會中,各種保險標的危險累計增大,保險金額大量增加,因此,在保險市場中,共同保險與再保險結合採用,已經司空見慣,這可以達到危險迅速徹底分散的效果。共同保險在具體的做法上逐漸趨向於再保險化,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對並列式的共同保險實行首席共保人制度:首席共保人制度就是在若干個共同保險人中推舉乙個保險人作為首席共保人,由首席共保人全權處理每個共同保險實務,首席共保人制度的設立,實際上了再保險合同的首席再保險人制度,是共同保險的再保險化的具體表現。
連帶式的共同保險方式:連帶式的共同保險方式,就是承保同一危險的各個共保人承擔連帶責任。所有的共同保險人對被保險人的保險賠償承擔連帶的責任,每個共同保險人均有義務賠償被保險人的全部損失,但共同保險人在向被保險人履行全部賠償義務之後,應向其他共同保險人要求承擔其分攤的份額。
這種形式的共同保險,在具體做法上完全再保險化。
在共同保險再保險化的同時,再保險也了共同保險的某些做法,出現了再保險的共同保險化的趨勢。如再保險與直接保險之間在經濟上已經形成了共同悄梁森保險關係,近年來,倫敦保險市場的做法,表現了再保險與共同保險共存的趨勢:在再保險合同內,明確規定再保險人要與原保險人為共同保險人,通過這種方式,再保險人直接參與直接保險業務。
顯而易見,原保險人與再保險人對同一危險承擔共同責任的做法,是再保險的共同保險化的具體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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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保險 再保險 共同保險是什麼意思
薄荷保測評 1 什麼是原保險?原保險又稱第一次保險,是指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所致的損失直接承擔原始賠償責任的保險。簡單來說原保險是保險公司與投保人之間直接簽訂保險合同而建立保險關係的一種保險。在原保險關係中,保險需求者將其風險轉嫁給保險人,當保險標的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保險人直接對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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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之間既有聯絡,又有本質的區別。從功能上看,兩者都是社會風險化解機制,社會保險是多層次社會保險體系中的主體,商業保險可以作為社會保險的補充,是多層次社會保險體系中的一個組成部分。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之間存在著本質的區別 一是性質不同。社會保險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屬於 行為,是一種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