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陪審團」是怎樣產生的?

時間 2025-05-30 22:45:11

中國有陪審團嗎

1樓:陳盼盼

2、刑事、民事、行政的第一審合議案件,可以全部由法官審理,也可以由法官和人民陪審員共同審理。人民陪審員是選舉產生的,和法官有同等的權利,不僅決定案件的事實問題,還決定法律適用的問題。

法律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

第一條 人民陪審員依照本決定產生,依法參加賀公升坦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除不得擔任審判長外,同法禪桐官有同等權利。

第二條 人民法院審判下列第一審案件,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合議庭進行,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規定的案件除外:(一)社會影響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二)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請由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判的案件。

第三條 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合議庭審判案件時,合議庭中人民陪審員所佔人數比例應當不少於三分之一。

中國有沒有陪審團

2樓:侯婭楠

法律分析:中國沒有陪審團,有陪審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耐昌訟法》第三十九條 裂畝猜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肆型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陪審員在執行陪審職務時,與審判員有同等的權利義務。

美國的陪審團制度是做什麼的?

3樓:創作者

陪審團和法官認定事實問題,法官裁決法律問題。陪審團只負責根據證據確定事實問題(比如是否有罪),做出裁決;法官根據其裁決來決定法律適用(比如依據那條法律判多少年),做出判決。當陪審團做出的裁決非常不合乎常理,或者有違背法官所給的法律指示,法官可以推翻這一裁決,逕為判決或對案件重新進行審理。

拓展資料】美國法**於英國法,又根據美國政治、經濟和文化特點作了較多的改變。美國建國初期就制定了成文的聯邦憲法,但聯邦和各州都自成法律體系。聯邦除在國防、外交和州際商業等方面外,無統一的立法權;刑事和民商事方面的立法權基本上屬於各州。

國會櫻知盯法案由美國憲法授權美國**所制定頒佈的成文法。當議案在國會兩院以簡單多數的得票通過,接著再由**簽署後即完成立法,並正式成為聯邦法律。在頒佈成為聯邦法律之前,議案必須通過參眾兩院的半數投票脊和同意後,再經**簽署。

經國會參眾兩院認可的成文法或決議文(resolution)必須經過以下任一程式才可成為法律:

美國**的簽署、在國會開議期間,**收到法案後十天內不作為(不做任何回應,十天的期限不含星期日),或在**否決後由國會於會期內發起再審(法案必須獲得三分之二以上的投票支援才可忽略猛歷**的否決)。 經由前兩種程式通過的法案將由**「頒佈」(promulgation)實行。若法案是經由第三種方式通過,最後再審期間國會的監票委員負責頒佈法律。

在美國憲法的規定中,若**在時限內未對議案或決議文表示意見並交還國會,議案將自動成為法律;然而,若國會在這段期間內休會,那議案便會被廢棄且無法發起再審(參見:口袋否決)。此外,若**在國會會期間否決了議案或決議文,再審成功的條件需要獲得國會兩院三分之二以上的投票支援。

成為法律的國會法案會列在《美國聯邦法律大全》(united states statutes at large)中。和民間私人出版的《美國法典》相較,幾乎所有的法案都有做出小幅的文字修正。

所有國會法案都不得違反憲法,也不得超越憲法賦予國會的權力。否則美國最高法院將能夠宣佈法案違憲。

為什麼中國沒有陪審團制度

4樓:創作者

原因如下:陪御大審團制度早已在英美國家開展多年,特別是英國,陪審團的權力甚枝餘至大於法官,他們猛拆滾行使事實認定權,即決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而法官行使法律適用權,對嫌疑人適用法律量刑等進行判決。陪審團作出的事實認定,法官不得輕易推翻等。

西方法律體系中的「陪審團制度」有何優劣之處?

5樓:網友

西方法律體系中的「陪審團制度」有利也有弊。主要的優越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陪審團制度有利於保障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陪審團制度通過分權制衡,審判監督,堅持讓公眾分享司法權力,保證了司法的民主和公正。還使普通公民直接參與司法權的行使,做到了民主司法。

2、有利於保障司法獨立。普通公民不受**及其他權利的影響,防止了其他部門對司法權的干涉和影響維護了司法獨立,促進公平的司法。

3、防止權利的濫用和司法的腐敗。在審判的當天,通過隨機的方式人民陪審團,在這種情況下,陪審員是最不受任何人才空的,要想賄賂12個臨時確定的而且處於隔離狀態的陪審員是很困難的。同時12個陪審員之間相互制約又達到防止權力濫用的效果。

4、促進整個人社會法律意識的提高。在陪審團制度下,是社會中的絕大多數參與到司法審判的活動中來,整個過程是乙個非常生動的,深刻的,富有生活化的法制教育形式,潛移默化中提高了整個社會的法律意識。

陪審團雖然有以上的優點但是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缺陷,其缺陷主要在於:

1、陪審員缺乏法律知識和司法經驗,很難做出公正的判決。那些不懂法律的陪審員不是依據法律而是個人知識和民眾意識,並不是真正的法治。

2、成本過高。陪審團制度導致訴訟程式複雜,訴訟成本提高。如陪審團打不成一致意見,倒是訴訟結果懸而未決,同時還要準備新的陪審團重新審理,拖延了時間,總價了成本。

6樓:網友

我覺得陪審團制度最大的弊端在於不利於操控法律。

陪審團制度是誰最先創立的,陪審團制度是誰最先創立的?

一般認為英國是現代陪審制度的發源地。但英國的陪審制並非土生土長,而是從法蘭克移植而來。諾曼征服後,這種制度被帶到英國。1166年,亨利二世頒佈 克拉靈頓詔令 將陪審制正式確立下來。詔令規定,發生刑事案件後,必須由熟悉情況的12名陪審員向法庭控告並證明犯罪事實,這就是所謂的起訴陪審團,即大陪審團。但這...

英美法陪審團制度公平麼,英美法系的陪審團制度是怎麼形成的?

不公平.我目前在美國學法律.美國的法律系教授事實上並不推崇英美的陪審團制度.建議你看看 twelve angry men 以及 a civil action 分別是不同年代的電影。說的就是陪審團制度和due process。英美法系推崇common law,其核心就是同樣一個問題,一個a third...

美國的陪審團不會被控制嗎,為什麼美國陪審團權利這麼大

不是完全不會被控制,但是請你考慮一個事情,美國陪審團組成為,大陪審團一般只運用於刑事案件,通常由23名陪審員組成 美國聯邦訴訟規則規定,可以低於12人,但不能低於6人 還有法官和司法工作人員在旁邊,可能還有公訴人。而且陪審團和法官在職責上是職權分立和相互制約的,如法官負責法律問題判斷,最終都是提出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