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優秀員工經常性遲到應該辭退嗎

時間 2025-05-23 12:25:02

1樓:網友

那首先得看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乙個優秀的員工,特別是業績出眾,乾的出成績的這種,佔了公司或者團隊大部分比例的,雖然存在遲到的問題,但總的來說還是最好不要辭退,畢竟誰會辭退乙個譽含能給自己帶來利益的人,除非喝麻了差不多。我原來在一家房地產銷售公司上班,我們那裡的銷冠就是這樣,經常遲到,天天都是提的外勤,而且平時他們那組在公司根本不甩領導,見了面招呼都不會打乙個,相當於乙個獨立的團隊,但能怎樣呢,他做的出業績,分行大部分的收入都是他在創造,你把他辭了,你靠什麼吃飯?

而且說實話,像這樣的人,行業內都是知名的,要他的公司多了去了。所以說慶團笑對於這樣的存在,你要做的就是特殊處理,特殊人才特殊對待,我原來做銷售也是這樣,我乙個月或拿只做15天銷售,做出業績,後面,我就什麼事都不管,做不出我在加班。領導一樣批准,我做的也高興輕鬆,雙方互利互通。

2樓:誠心吧就

作派沒為優秀員工,能力出眾,更應該起模範消羨巖帶頭作用,而拿御不應該經常性的遲到,我認為這是工作態度問題,如果屢教不改,應該辭退。

3樓:內啡式

員工犯錯,還是要給改過自新的機會的,輕易不要斬盡殺絕。所以我認為,在沒有和他好好溝通之前,辭退沒有必要!可以先警告!

你禪燃現在需要的是靜下心來,嚴肅地跟他談一談,只有兩條要求:一,要麼端正工作態度,以後再不遲到。二,如果不思悔改,那就休怪制度無悔襲吵情了。

記住,做領導,既要有菩薩心腸,又要有霹靂手段。如果沒點狠的,他永遠改不了遲到的毛病。而且,乙個員工經常遲到,你束手無策,別人遲到怎麼辦?

你管,別人不碧侍服氣,你不管,隊伍就徹底放羊了。那時,你還當什麼領導,老闆早把你一擼到底了。

4樓:獨狼也有

當然不應該辭退。

優秀員工肯定是能給公司創造價值的,雖然經常遲到是一項不好的習慣,但這並不影響員工本身的價值。

公司都是以盈利為目的液跡局,只要能給州唯公司創造收益,鬧讓別說是遲到就算是不來,我覺得也沒什麼關係。

5樓:遊戲小蝸

那就得看這個員工到底有多優段敬秀了,如果他做的事情產生的效基裂益,能抵擋他遲到所帶來的不好的影響的話,是可以不用辭退的,但是如果他的遲到已經造成了嚴重搏燃閉的影響的話,建議還是辭退吧。

6樓:緣之所欲身上攀

我以前的公司規定每天9點上班打卡(遲到可以用早到補回來,補不回來的時間按分鐘扣錢補貼下午茶),有個同事每天早晨11點上班,嚴格來說是遲到大王(當然他晚上回家加班到一兩點)。他是整個公司生產力最高的員工,我親眼看著他在一年半里從設計師公升成了視覺主管,年前又公升了美術指導。所以說其實公司考慮的不僅僅是你的考勤,而且基於考勤之上,你帶給團隊、帶給公司的產出。

當然了,經常遲到,還要看遲到的深度分析,而且還是要看你的團隊是什麼樣的人,執行什麼樣的任務創意,設計和技術人員往往習慣晚上工作,如果你們的工渣纖作時間是固定或者半彈性(完全彈性就不存在遲到一說,但通常對團隊協作要求高的公司不適用),而他的遲到的確影響了工作中的如盯仿協作,就想辦法幫他解決這個問題,而不是想到辭退。乙個公司,給予不同的團隊不同的規則也是很重要的。所謂立威其實是本末倒置,你需要的是能幹的人,單個的以及集體的,而不是一條線。

簡單來說,則螞你要乙個上班準時但是沒有能力的人做什麼呢?或者與其要乙個不服管教但本事厲害的人,還不如要乙個踏踏實實本事平平的人。

7樓:尹朶月

考勤是反映員工工作態度的參考依據。我個人的觀點是:公司的支援部門員工必須嚴格執行考勤制度,可以實行一票否定,即考勤差勁的員工在績效考核週期內可以直接評定為0;但直接為公司創造收入譽鄭和利潤的業務部門的員工要以個人業績為主要指標,考勤僅為維賀帶度之一。

說白了,支援部門的員工不直接為公司創造經濟效益,沒有理由打破考勤。如果總遲到,即便工作能力優秀,也需要由部門經理去敲醒警鐘,重申考勤執行的力度。而作為直接為公司創造經濟效益的業務部門員工,只要能為公司賺到錢,其實考勤就是乙個參照,大不了就是少個全勤獎,扣點遲到的小錢而已。

當然如果賺不到錢,還是夾緊尾巴做人比較好。考勤慶拍頌是風向標,體現了公司對員工出勤的態度和導向,因此一定要和制定考勤的人力資源部、甚至是公司老闆達成統一意見後再處理會更妥當。

8樓:知37722亮贅

打卡上班,看似是乙個小事,但是對於基層員工來說薯碼就是大事。這不僅僅是個人職業素養問題,更是乙個企業的執行力問題。如果偶爾因為特殊原因出現一次兩次遲到,可以理解也可以原諒,領導如果寬厚點,甚至都可以睜隻眼閉隻眼不予處罰。

但是如果員工視公司勞動紀律如兒戲,數州哪遲到早退是家常便飯的話,就不是小事了。帶團隊其實就是帶兵。戰場上打仗,領導命令了集合的時間和地點,士兵能隨便遲到嗎?

那是要殺頭的。企業同樣如此。如果乙個人經常遲到,拿公司文化和制度不當回事,這樣的員工有能力有業績,屬於野狗型員工,如果連點業績也沒有,就屬於瘦狗員工了。

對這兩跡帆類員工,任何乙個企業都是「殺無赦」的。馬雲說過一句話,沒能力可以培養,如果價值觀有問題,是很難改正過來的,這樣的人斷不能留。

9樓:烽火戲九月

優秀員工肯定是給公司帶來利益的,如租族汪滾果帶來的利益大過於遲到的話,那麼是可弊陵弊以原諒他的,但如果她經常性遲到,而對公司帶來的利益又不大的話,建議可以辭退。

10樓:浣水烏衣採暗香

沒事做的員工會早早準備回家,而有事做的員工會早早來到公司工作。如果員工的工作量不飽和,那他並不急著來到公司,遲到的可能性就大。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員工因賽車、突發事鎮碰件等,偶爾遲到一兩次,情有可原。但遲到後,我們只是輕聲細源賣語,嘻嘻哈哈,員工會認為遲到的責備成本很低。如此一來,我們會變相鼓勵員工遲到。

同樣的,員工工作上煩的小錯誤,我們不去重視,便會間接地培養他們養成壞習慣。因此,員工遲到,哪怕只有一次,或者理由充分,我們也要及時糾正他,告訴他,這樣的御裂談後果很嚴重。

11樓:巍然還靈巧的小君子蘭

平庸的管理者經常犯乙個錯誤:希望手下是乙個天才,又像庸才一樣聽話遊弊。曾經有一家公司,公司裡有乙個大牛。

這個人既不參加公司每週的例會,而且遲到早退是家常便飯。但是有一點,人家的工作就是優秀。每週老闆召開周例會,老闆是乙個極難伺候的人,動不動對下面的人就是臭罵一頓。

這位老兄一次也不去。對老闆開周例會這個事情,更是嗤之以鼻:完全沒用的無聊會議。

被人事告知了老闆,老闆一笑,說:沒事,他不愛參加就不參加。搞得眾人都驚訝不已。

但是這位老兄能力確實強悍。公司裡搞了一年沒搞定的專案,備磨粗交到他手裡,兩個星期直接搞定。公司裡規定著裝要標準,但是這位老兄經常穿著拖鞋睡衣就來了。

老闆對之卻視而不見。而且每次見到他都笑呵呵客客氣氣的。有一天,有人終於忍不住抱怨了。

老闆直接冷著臉說:你要是有他的本事,你也可以像他一樣。全公司的人都閉口不言了。

卻實沒有人有他那樣的本事。所以,規矩是規範普通員工的,不是規範天才的。對於天才,最大的規矩是不要擋他的路。

你認為你的考勤制度是合理的,結合你們公司的情況真的合理嗎?我認為公司是要做事的,考勤制度是為了更好的做事;是服務於公司員工高效做事。如果考勤成了拖累,那就不如更改考勤制度。

如果他是故意仿鎮遲到,你可以找他談話,坦誠相待。並且對他表明,這是公司制度,要遵守。如果他還是我行我素,那就辭退吧。

12樓:迷迭di香

應該,只要做事認真都可以成為優秀員工,但是守時是乙個很重要的準則,不準時的員工稱不上好員工。

13樓:暗受

我做搏銀兄敏捷專案的時候,每天早上9:00要開基襲站會,但手下的程式設計師大多9點以後才來上班,讓我納悶的是,他們的考勤記錄都是正常的。我開始重審考勤制度,上面說,只要在9:

00以前完成打卡就算正常出勤,而沒有規定,打卡之後要馬上工作,也就是說,程式設計師們可以打搏弊完卡,再下樓吃早餐,聊天抽菸,半個鍾以後上來也不算遲到。為了保證每日例會的出勤率,我額外增加了部門考勤條例,並與員工績效掛鉤,規定一,未提前報備,當日遲到或者缺席站會的專案組員,我會在次日站會公佈相關名單,規定二,當月累計公佈三次以上,扣除部分當月績效分數。部門考勤條例頒佈以後,遲到現象有了明顯改善。

14樓:大板橋竹橋邊

優秀的員工,那賣腔閉可以給他一種寬容對待,只要他做的出成績,早上無所謂,大家在公司都是為了找錢,沒這麼多死的規矩,他圓明能帶來利益,這就對了。剛剛我看了一些業內高手的,很精妙,覺得無規矩不成方圓,但我覺得如果你的公司不是什麼業內龍頭,說實話,中裂只看結果或許要簡明扼要的多,抓大放小,雙方都愉快,何樂而不為。

遲到可以成為被辭退的原因嗎

15樓:趙術全

法慶早律分析:一兩次遲到不能成為辭退員工的合法理由,但是如果遲到次數很多,公司又規定遲到很多次屬於嚴重違紀,辭退有可能被認為合法。如果公司的規章制度對遲到早退有規定,並明確某一時間段內遲到早退多久多少次是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且在員工早已知曉的情況下,是可以辭退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行掘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譽帶雀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因為遲到被辭退合理嗎

16樓:凌珍權

法律分析:如果是上班經常性遲到,屬於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行為,用人單位以此為由辭退員工是合法的。如果員工遲到的次數只是偶爾一兩次,不屬於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因為這一兩次遲到就要開除員工的話,就屬於違法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凱圓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州孫世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冊肢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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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員工評選理由1 在工作中能夠起到模範帶頭作用 2 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感和敬業精神,能夠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 3 工作主動性強,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4 為人誠實正直,處事公正,廉潔自律,能夠以身作則,敢於承擔責任 5 學習意識較強,積極參加公司和部門組織的各種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 6...

優秀員工表怎麼寫年度優秀員工理由

1 第一個方面就是與其它員工不同的過人之處,一定要將這位員工的過人之處描述出來,比如這個優秀員工在處理異常工作方面能力超強,能夠又快又準地將異常工作處理完成,讓領導可以放心將一些難以處理的問題交付給這位員工。2 第二方面就是可以重點介紹這個優秀員工在眾多重要工作中所處的位置,讓大家可以清晰地知道,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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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香娛 二 對本職工作兢兢業業,銳意進取,起到帶頭作用成長員工 三 工作認真負責,用心主動,能完全勝任本職工作,愛崗敬業,樂於助人,與同事相處融洽,善於合作 四 作為新人的 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正是他這樣勇於承擔職責,從不推事,軍人般的執行力,才使整個團隊能夠步步為營,踏實前進,獲得良好業績。他也給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