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不讓學生聽課,雖然學生有犯錯,請問這樣可以嗎

時間 2021-09-16 02:38:40

1樓:獨霸雲霄

不能,老師的義務只是講課。學生雖然犯錯,會有相應的懲罰,老師這樣做,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拿起法律**,讓法律說話。

2樓:

老師有權不讓他聽最後20分鐘的課,就是放學後的那段時間

3樓:夜鰭

當然不可以,上課是他的權利,老師沒有權利剝奪,更何況是義務教育!

這個事要跟學校反映的,學校不管就教育局,總會有人管的。至於作弊和罵老師,小孩子,還未成年,小教育一下就可以了,沒必要停課的

4樓:寧海松濤

肯定是不可以的。

每位兒童都有接受 9年義務教育的權利。如果僅因為學生的一點點微不足道的小錯誤(哪個學生從小到大沒作弊過) 和 對老師體罰學生的行為的一些自然的不滿,就自作主張地輕易剝奪學生接受教育的權利;明顯觸犯了法律。老師這樣做,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5樓:963去

變相體罰和虐待學生。這就是老師的不對啦。如果可以就去區教育局投訴他。當讓自己想清楚再去。不能砸了人家的飯碗是把

6樓:

家長反映到學校,如果解決不到問題就直接反映到教育局 。

7樓:匿名使用者

顯然老師是不對的,不讓上課絕對不行

8樓:休楣

沒有,因為是義務教育

學生犯錯,老師可隨意讓學生回家,不讓上課嗎?

9樓:勝寶菩提心

老師沒這個權利,這個事歸教導處管,並要告知家長,協商解決,不能一棒子打死,學生逃課,為什麼,你老師就同責任嗎!

10樓:委策

要看學生犯多嚴重的錯,要是嚴重違反學校校規那學校這麼做是沒錯的,求採納

11樓:匿名使用者

開學20天就回家半月,班主任就這麼任性的嗎,就在走廊跳了幾下,就給我這麼久,還沒有經過學校允許,我就被叫家長領回。

12樓:匿名使用者

唉,老師有什麼辦法呢?辛苦帶學生,還得不到學生的理解。讓他回家反省一下,讓家長幫助教育下。如果真能使學生感覺到,沒有學上的日子好空虛的話,也許對這位學生的未來會有好處的!

13樓:手機使用者

不行,根據法律規定,老師無權讓學生回家,這個要經學校行政會談論的,初中生還可以去教育部門告他

14樓:擁有兩個靈魂

不行,可以去當地的教育部門投訴

初三學生犯錯誤,班主任有權利不讓學生上課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初三屬於義務教育,老師不讓學生上課,或開除學生、體罰、變相體罰、歧視等都是有勃於義務教育法或未成年保**的。但你孩子成這樣你有很大責任,你應該好好管教管教了。

16樓:在大漈古村跳探戈的春雨

這是警告啊,誰讓您兒子不聽呢,學校也沒辦法

我想知道初中教師在學生沒犯錯的情況不讓上課她們有權讓學生停課嗎?

17樓:善騫澤

老師沒有讓學生停課的權力,即使上報學校也不能隨便剝奪學生上課的權力。除非學生犯了很大的錯誤(觸犯法律的行為)學校才有暫停學生上課學習的權力。

高中生老師不讓學生上課罰學生在教室外算不算體罰

18樓:匿名使用者

體罰是一種簡單、粗暴的教育方式,是通過給學生造成肉體上的痛苦,以此對犯錯誤紀律的學生進行懲罰。我國現行法律明文規定廢除體罰和變相體罰,如《教育法》規定“禁止體罰學生”,《教師法》規定:“體罰學生……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義務教育法》第十六條規定“禁止體罰學生”;《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要給予教師“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未成年人保》第15條也明文禁止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體罰,是教師對學生肉體實施懲罰並使其受到傷害的行為,如毆打、罰站、下蹲、超過身體極限的運動、刮臉、打撕嘴巴等行為。變相體罰,是指採取其它間接手段,對學生肉體和精神實施懲戒並使其受到傷害的行為,如勞動懲罰、抄過量作業、臉上寫字、諷刺挖苦、謾罵、烈日下暴晒等行為。《中華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六條中已明確規定“禁止體罰學生。

”1、毆打(打耳光、刮臉、下蹲等)。教師對不同個性的學生採取不同的處罰方式。如果說謾罵、侮辱不足以體現教師地位優越的話,那麼對學生打耳光,就表現出教師地位的至高無上了。

例如某地一所完全初中就發生了這樣的事,教師在上課時,有位調皮的學生講話,這位教師走到該同學的前面,不問青紅皁白,就是一個響亮的耳光,本想來個“殺雞儆猴”。使其他同學望而生畏,偏偏這位同學不是等閒之輩,他也回敬了老師一個耳光,這可激怒了這位教師,他又給學生來第

二、第三、第

四、第五個更有力度的耳光,直到學生跪地求饒為止。此時,教室一片混亂,喧鬧異常。這個教師本以為打耳光是處罰調皮學生最安全的課堂控制方法,不料不僅沒達到這種效果,還招致社會的譴責和學校的處分。

2、罰站。相對而言,罰站是教師普遍採用的一種體罰方式。從學生習以為常的表情來看,罰站絕不是一種偶然現象。

有教師認為:我既不打學生耳光,又不拉學生頭髮,更不毆打學生,罰站學生,根本不算體罰。同時,罰站也很少招致社會、學校、家長批評,學生又承受得了。

因而,只要是學生違規就隨時可以罰站他。甚至有些教師把罰站這一招稱之為“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頻頻使用,屢屢得手。但是“智者千慮,必有一失”。

王某是某小學的一位年輕教師,他在上課時,發現有位後進生在玩小遊戲機,於是大吼一聲:“你要打遊戲就站到教室外面去打!”學生無奈,在教室外站著,過了半小時,其家長來校送衣服,發現其兒子站在外面。

於是怒氣衝衝地闖進校長室,發問道:“我兒子是到學校來接受教育的,不是來學校站崗放哨的,我兒子縱有千錯萬錯,你們總不該把他‘驅逐出境’吧!”此時的校長無言以對,而王老師更加無話可話,只是賠禮道歉的份。

罰站這種教育方法,學生雖然最能看懂,但效果甚微。

3、差辱。有好大一部分教師,不顧學生的人格和自尊心,任意地訓斥、辱罵、諷刺、挖苦和嘲笑學生。比如,有的教師罵學生“有娘養,沒娘教”、“朽木不可雕”、“臉比城牆厚”……甚至還有的教師給學生取難聽的綽,引得同學嗤笑。

這樣的差辱必然會損傷學生的自尊心,使他們因痛苦而失望,而變得灰心喪氣,學習成為沒有興趣的活動。他們千方百計躲避這樣的教師,遠離學校甚至離家出走。

4、威脅。一些教師經常威脅、恐嚇學生。比如說什麼,“你這輩子也改不了!

”“以後再做錯題就不要你了!”“把家長叫過來!”……某校有位學生在校長信箱裡投了一封信,信中提到其班主任在開學初的自我介紹:

“我的耳朵很靈,眼睛特別尖,你們的一舉一動,說過的每句話,我都知道得非常清楚。所以,你們最好老實點,別想耍花樣!”還說:

“我教了這麼多年書,你們的心理我早摸透了,甭給我玩貓膩,我治人的方法有的是,一招比一招損,有不怕死的就試試!”這位學生寫道:“當我聽到這些話時,在驚詫之餘心頭頓時湧上一股寒意……”這種威脅表面上學生感到無所謂,內心卻是非常痛苦的,勢必會造成學生各種反抗心理的產生,給學校教育帶來負面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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