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疑難問題,請學會法律的高人指點

時間 2021-11-04 04:39:00

1樓:匿名使用者

我就按照您的提問順序回答吧。

1、低保金屬於最低生活保障,不在強制執行範圍,債主也不可強行取走。當然實際生活中債主只要看到你的錢就可能拿走,這也是沒有辦法的。

2、當然可以拿走你的工資,但法律規定是要保留生活費用的,如果你的工資是通過銀行發放,法院可以通過凍結銀行賬戶將你的所有工資扣除返還給債權人,也就意味著你一分錢都拿不到,這是我國執行實踐的問題。

3、問題同2,這筆收入與工資性質類似,當然這筆收入你不存入銀行的話,法院和債主都不可能完全清楚你實際的收入,這裡面的文章你就自己看著辦,呵呵。

4、法律規定一般是先還錢的,在沒有錢的情況下,對於財產(動產)一般是協議作價,當然協議不成則只能請第三方評估或者拍賣了,至於房屋屬於不動產,一般是要進行財產評估的,根據評估價折換貨幣償還,如果直接過戶則法院會要求有關機構辦理證證件變更手續。

5、老婆的房子一般算是夫妻共同財產,除非你能證明老婆的房產是婚前財產(這一點很難),如果你所承擔的債務是無限責任(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只需以公司資產抵債)的個人債務,那肯定是可以將房屋作為執行財產的。

6、你家中的東西如果不能證明是別人的一般法院就認為是你的了,都會予以扣押、封存、凍結,你是不能隨意拿走的,你將他送給包括兒子在內的其他人都是不可以的,一旦法院發現你轉移財產會給予你處罰的。

7、這點與第六點類似,這種情況發生後,法院是可以你故意隱匿和轉移財產追回財產並給予處罰的,因此聰明的債主一般會先申請財產保全並給法院提供你詳細的財產清單,這樣法院在受理案件時候就能把你財產凍結釦押了。

8、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能出的招就多了,比如凍結銀行存款、扣押、封存財產、不動產等等。

9、現在法律沒有規定發債子還,但中國的傳統文化還是鼓勵這種行為的,法律規定如果債務人死亡的,其財產被繼承人繼承的,應該以繼承財產的來還債。

以上法律依據是《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執行章節,請您參考。

2樓:匿名使用者

1、目前中國大陸地區是沒有個人破產製度的,只有企業破產法。

2、3、如果對方持有相關判決的話,那麼法院一旦發現你有任何可執行的財產,都是可以執行走的。但理論上來說是需要給你留足基本生活費用。

4、房產的執行需要遵循一個原則,即唯一的一套生活用房是不能被拍賣的,財產方面也要滿足你基本生活所需要的部分,其他的都是可執行的。

5、如果房產是屬於可執行範圍的,即便是你老婆的名字,但經法院認定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你借款所用亦為家庭共同生活所用的,也是可以執行的;如果該借款屬於你個人借款,則法院可執行該房產的一部分,即執行拍賣所得房款的一半。

6、在債務發生前的贈與行為應當是有效的,但也有例外,《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務或者無償轉讓財產,給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7、《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還是債權人得到房子,路人甲起訴你返還房款。

8、等;你說的對,強制執行。

9、如果兒子通過繼承得到了父親的財產,那麼父親的債務部分就從這部分財產里扣除。

資深律師

3樓:匿名使用者

1,領低保是活不了的,不過你領你的低保,你總有住的,穿的,用的吧,這些可以被拿去還債,你要是連這些都沒有,那就進了收容所了(不是開玩笑的嚴重)。

2,可以,只要拿走後你剩下的錢能保證你的最低生活就可以(類似剩下的錢就跟低保一樣多)。

3,你是說如何確定你賣臭豆腐掙的錢是吧?這樣的話是由你自己來證明你掙到了多少,只要對方反對你提供的數字時,才由對方證明。不過如果無法證明的話,可能會採取同行業平均值來作為參考數字。

至於取走比例同2.

4,一般情況下對方是不能直接拿走的,法院會根據不同的情形採取拍賣,變賣,折價這三種方式。

5,「房子是老婆的名字」,你是想說房產是老婆的?這就要看你的欠債了,如果你欠債是個人債務,那就動不了房子,如果是夫妻債務,那就對不起了。

6,這個我就不知道了,家庭財產這部分是我的大盲點。不過按情理來說,你說送兒子了一般是無效的(除非有證據證明),另外,對方沒有權利自己凍結,只能讓法院來凍結,法院凍結的時候會保留生活需要的財產,例如你只有一套房子的話,那法院就不會把房子給凍結不讓用的。

7,這個你說呢,如果對方提出要求撤銷交易的話,法院是會受理的,受理後根據買主是否善意來做判決。這裡說的善意是指買主在跟你買賣的時候是否知道你是想逃債,或者根據你與他的買賣情況是否可以猜到你賣房子是有特殊隱情的,是的話就是惡意無效可撤銷,否的話就是善意有效。至於你跑路後房子歸誰也是按買主是否善意來判斷的。

8,既然知道沒法全要回來,那債主一般會選擇能要多少是多少的態度(不排除有些人比較狠),就會盡量把你的財產全要去(就剩一點給你)。如果有錢不還那就只好申請法院來強制執行了,有時也會像你的上頭或其他能給你壓力的人做思想工作。

9,不用,現在不講父債子還,自己的事情責任自己擔,但是如果想通過這種手段把部分財產轉到兒子那,被發現了以後那部分被轉移的財產還是要給債主的。 就算是通過合法的繼承方式,兒子也要將全部的繼承得來的財產作為替父親還債的資產。

4樓:在小龍山開車的油松

1:低保屬於最低消費的金額,一般是喪偶,殘疾人,無人撫養的老年人享譽的最低消費金,按照國家法規,任何人不得剝奪最低消費的金額,所以在任何情況下,老人,殘疾人的消費金是拿不走的。如果是負債貸款的。

可以像銀行申請,每月支付自己最低消費的10%儲存一點點進行償還,一般是扣押房產等

2:分一 二 三檔城市,每人必須享有城市的最低消費程度。其他的必須交還。

3:問題模糊,無法判斷,

4:是檢察院進行評估售賣。這也就是出名「抵押貸款性住房」那些交不起貸款而被折賣的。

5:如果是結婚後貸款或者借錢的,應看你妻子是否享受過借貸之內的錢,如果有,一起償還,並且一樣沒收房產。

6:這些東西都是檢察院進行評估,也要看該學生的年齡段進行判斷,由於您的敘述短暫,暫時無法詳細解答,是屬於無償代送

7:可以承認,該房子不會被抵押,但是會在房屋事務所調查你賬戶的清單,是否有買賣房屋的資訊,如果有,請將賣房子的錢交還,如果嚴重 可判欺詐罪。

8:有相關部門會處理,國家出錢。

9:這個說法在法院上不生效,但是生效與你的妻子。你妻子應當償還,只要在結婚後貸款 一起享受的,必須義務償還。

5樓:匿名使用者

1 個人不能破產

2 個人不能破產

3 個人不能破產 另外賣臭豆腐請注意食品衛生管理條例4 對方會申請執行 法院會將你的財產查封變賣 同時可能會請你的公司協助執行 如果你沒有工作 法院會停止執行 但是可能會對你出限制高消費令 最後一套房產不能執行 但是可以查封

5 最後一套房產不能執行 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執行你的份額 妻子的個人財產不能執行

6 不能分清是誰的視作共同財產 無償贈送是可撤銷的7 路人甲不知道你欠債 交易**又符合市場規律 基於善意第三人身份獲得房屋產權 請注意房屋所有權的轉移登記有效 建議儘快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8 沒財產沒辦法 有財產法院會執行的

9 不要

10 欠債還錢 老賴是不道德的

【急急急】關於法律案例的問題~~~求請高人指點~~

法律上關於租房的違約問題,高人指點一下我具體該怎麼做,急啊!

6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出租方也就是你的房東解除合同不在法定解除權之內,無權單方解除租賃合同。

第二,押金與定金不是同一個概念,押金沒有違約金的性質,在合同終止時只要承租方沒有損壞房屋及其傢俱等租賃物品,出租房應予返還。

第三,如果出租方堅決不履行合同你可以向出租方要求違約金,先看你合同有沒有約定,沒有約定依照法律規定,但是現實是你舉證不易,況且訴訟耗時費錢,最好協商確定。

7樓:匿名使用者

總之一句話就是根據合同你有權不搬,如果他硬要你搬,你可以要求他補這個另外租房的差價

8樓:匿名使用者

朋友你這個情況根據合同法你都是受保護的,但是從立案到判決那麼久的時間你犯得上嗎?房子漲價了,你自己也說相同條件要600多,我還是建議你跟房東商量下給他每個月加點錢。和解了事。

送你依據法律諺語「法不保護不值得保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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