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得房產過戶的朋友幫忙分析一下購房風險

時間 2022-05-11 11:35:10

1樓:匿名使用者

答覆樓主:

這種早籤合同,延遲過戶的情況,確實存在比較大的隱患房產證抵押在手上確實沒什麼用處

主要的隱患在於,雖然有合同,但是沒過戶的話,如果房價漲,或者有新的買家出更高的**,對方可以選擇拒絕履行合同賠償違約金給你,但是轉賣給更**格

即使你們簽訂合同,法院判決也是履行合同過戶,或者賠償違約金如果你們住了房子,又裝修了,最後又可能運氣不好,遇到無良的賣家這個還不是最壞的

如果賣家拿了50%錢,最後又不賣你了,錢又一時半會拿不回來,走法院又要時間

我個人建議你是謹慎購買,或者要求對方支付稅金過戶你說要增加10萬稅金,其中5.5%的營業稅,差價的20%是5萬?那對方淨賺的至少是25萬以上了?

您自己參考

2樓:會展

有風險,不能算太大,但是付50%有點高。

其實你滿五年和不滿五年稅費差異並沒有10萬,最多也在66000元,如果做低評估也就差3一4萬左右。因為即使滿5年,你的契稅和中介費還是要照交的。

我建議你還是儘快過戶,相對總價來說,差4萬元比例並不大,別冒這險了。

3樓:張明律師諮詢

是存在風險的,建議走銀行監管帳戶,百分之五十的錢先打到監管帳戶裡,等房產過戶時再轉給買方。或者弄一個共同帳戶,只有雙方一起才能取款,過戶時錢才轉給賣房人

4樓:文人騷客

是這樣的,您可以先給交個定金,金額不要太大,由中介方轉交給業主,你不要直接把錢交給業主,等滿五年無營業稅了在過戶,交完定金後由中介方簽訂定金合同,再去當地做個公證把房子公正到您的名下,這樣就萬無一失了,本人是從事二手房銷售多年,見過大大小小您這樣的單子都是這樣操作成功的。

5樓:小何

風險很大,萬一10個月以後賣方要漲價不賣給你呢???還有你說的那個風險也是存在的。

6樓:great聚瑞

你是那的,這樣風險太大。應該有辦法解決。

想買無產權房,到律師和公證處諮詢過,說法完全不一致,有沒有懂得朋友,幫忙分析一下? 50

7樓:

無產權房,不值得買,後續的糾紛多。

8樓:吾不可求

產權房的年限,有無徵購可能?買無產權房有無限制條件。**低,自住,無限制購買條件可買。

9樓:小律v說法

這種房子買了 以後產生糾紛 維權比較困難

請律師朋友或懂法律的朋友幫我分析一下這套房的到底屬於誰? 20

10樓:咖啡兔子

你好1、因為該房是給你父親用的公有住房,2023年你父親將其轉到自己的名下,並交付相應的費用。則該房由你父親個人居住繼續使用。

該房的房產仍然是廠裡的,不是你父親的個人財產,所以不涉及到你繼承的問題。

2、一般情況下,公有住房的租賃,原承租人死亡的,與原承租人共同居住的家屬,可以繼續使用該房屋。並交納相應的費用。

但是地方規定不同,有的如果原承租人死亡的,可能公產房的所有人要收回該房屋。所以你需要去公產房的單位問清楚,如果同意你繼續使用的,你們可以變更承租人,重新簽訂合同。由你繼續使用,並交納相應費用。

11樓:郭浩律師

1、房子的所有權屬於廠。

2、你是否享有該房子的使用權,要看你是否與廠簽訂了相關的合同,如果沒有廠有權收回該套房子。

12樓:翼z風

第一 給你父親房子後 有沒有將戶頭劃分到你父親的名義上第二 如果劃分了 你父親去世的時候 你後母以及你都有權第三 如果沒劃分到你父親的名義上 你後母也沒有權利佔用那套房子第四 如果劃分在你父親的名義上 你後母沒有權利佔用那套房子 除非你父親的遺囑上有特別說明 否則這套房子的所有權在你的手上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不屬於遺產,按理說是誰居住誰就有居住權,如果你不在那住了你就別指望了,特別是你還不是那廠子的職工。

懂法律的朋友幫忙分析一下 5

14樓:匿名使用者

構不成工傷,飲酒後不屬於工傷,《工傷保險條例》有明確規定。但可以走人身損害賠償。順祝吉祥於西寧

15樓:丁悅峻

'工作期間受到傷害就屬於工傷這個理解是錯誤的"--該工人上班期間喝酒,酒後高空作業,違規在先。

這個案例,主要責任在於當事人。企業的責任在於管理不良,導致喝酒後的員工高空作業,應該及時發現並制止其高空作業的行為。也就是說企業的是監管責任。

16樓:匿名使用者

在工作期間受到傷害就屬於工傷。公司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需要承擔醫藥費。

懂法律的朋友幫我分析一下

17樓:軒轅雙子龍

公安局不會立案的,這不是刑事案件,只是一般的人身侵權。已經進行了民事賠償,且當時你那同事並無異議,說明已經按照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解決了問題。即使他現在覺得你賠得少了,要求加款,你可以不理。

如果他不服可以選擇起訴。但是法院判得話也不會判那麼多,而且醫藥單據他未必留著,對你是有利的。以前賠得錢不會不算,會計算在總金額裡。

所以你不用擔心。

18樓:憤怒的拳頭

輕微傷害是不構成刑事犯罪的,你不用擔心了。如果你已經將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等一些費用賠償給付他了,就不需要擔心什麼了。

如果他們繼續想你索要不合理的賠償的話你可以打110報警

19樓:匿名使用者

有,可以找一個專業律師做一些諮詢,法律上有一條,無意中造成的傷害,賠償是輕微的,不可能他提出多少索賠你就一定得支付。還有,真誠地再次道歉是必須的,畢竟你還是在衝動的狀態下傷害了別人

20樓:本體角色

對,這在公安局是不會立案的,據刑法第三卷第263條規定,以故意傷害其造成他人傷害,據受傷程度分為輕度,中度和重度,你是輕度,那就不是刑事案件,法院不會受理,但公安局會介入,只是進行雙方調和,你賠點錢就行,但絕對不用那麼多。而你可以告他敲詐!

21樓:

對於輕微傷害,一般就是賠錢的事, 問題就是錢多少的問題了,他想多要,我建議你由單位出面調停,再給他一部分錢了事.

這種事公安局的一般處理方法是先把你控制起來,然後你有壓力後,賠錢了事,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協商給他一部分大事化小

22樓:飛旋

輕微傷害與輕傷害之間是輕微傷偏重,輕微傷是不構成刑事犯罪的,但要受行政處罰,如果公安機關對你作出行政處罰後,受害人要求民事賠償的話,他要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就是和你打官司。

你說事發後你們已經自行調解了,並達成過協議,你也履行了,有寫下書面的協議書嗎?如果有書面協議書,還有你單位能夠證明的話,一般情況下派出所是不會對你作出行政處罰的,只能告知對方只能去法院起訴你了,那就看法院怎麼判。這樣說聽得懂麼。。。

23樓:匿名使用者

你就是個xx別人殘疾人你還打別人 活該要陪!

你剛開始怎麼不報警 笨蛋

你賠的錢開鳥收據毛撒 蠢貨

法律有屁用。。

他現在報案有屁用 。。 你就等吧 。。都是xx

好朋友的孩子要認我當乾媽,請懂這方面的朋友幫我分析一下,謝謝!

24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朋友是由於你們有緣才讓孩子認你做乾媽,自問下緣份到了嗎?乾媽不好做,如果你負責的話等於自己多生了一個,你願意嗎?我不會輕易做乾媽的,有時間多照顧自己的孩子。

25樓:匿名使用者

這方面你應該去找算命的

關於買安置房問題,有關朋友幫我分析一下,謝謝!! 150

26樓:love小鋼炮

個人建議不要買安置房,一般安置房的建築質量會比較差,地理環境、人文環境也不會好,手續繁瑣且容易發生糾紛,

安置房主要有幾種情況,如果拆遷前這房子就是業主自有房,安置房辦出的產權證也是業主的,拿到產權證後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稅外,還需要交納一份土地出讓金。

對於沒有產權證房屋就**,按照《房地產管理辦法》視為非法,但土地房產局不參與裁定。

如果拆遷前這房子是公房,住戶是租住的,該房就不能轉讓;如果是公房,業主已向單位購買,而且安置房的產權證上是業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轉讓,但也需要額外交納土地出讓金。

預約銷售因為沒有看到產權證,購買時的房屋情況不能只聽業主一面之詞。如果買到的安置房其實是公房,雖然購買程式合法,還是被判無效。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浦江兩岸進行的世博會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賣房子經常碰到這幾種人,大家幫忙分析一下是不是** 130

27樓:匿名使用者

睬都不要睬他們,告訴他們一句話,貸款可以自己想辦法先貸,拿到錢給房子,其他免談。

他們都是走的過戶後融資的方法,說白了自己沒錢,想空手套白狼,過了戶他就是房主,去拿房子貸款,自己不但任何風險,到時候你要錢就苦了,房子那時也不是你的了,天天要求他們了,萬一融資出現問題,就慘了!

懂得公務員專業報考的朋友幫忙分析一下,三年財務審計工作經歷算是財務類工作經歷嗎?

2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財務工作經歷又有審計工作經歷還要看財務多長時間做那些財務工作

29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 你這個算基層工作經驗

可也要看你報的職位說明 和你現在的就業性質 如果是會計 就算但是嚴格的說 經濟工作經歷應當是 事業單位編制下的銀行單位才算希望採納

30樓:

公考社群

幫忙分析一下孩子的,謝謝,幫忙分析一下孩子的八字,謝謝

八字命理分析 出生年月日時 陽曆 2010年 5月 5日 未時 13點 15點 星座 金牛座 農曆 松柏木 虎 2010年 3月 22日 未時 13點 15點 八字 庚寅 庚辰 乙卯 癸未 陽陽 陽陽 陰陰 陰陰 金木 金土 木木 水土 此命五行木旺缺火 日主天干為木 甲 乙 生於春季 必須有火助,...

大家來分析一下 20,幫忙分析一下

呵,我的觀點 科長不應該安什麼圖謀不軌的壞心吧,你們都在一個單位,作為上級,他會為你們做下級的團結和所作出的貢獻考慮!他想讓自己作的更出色,一個渠道是讓他的下級更好,所以他這樣做是想讓你們關係正常化,至少不應該影響工作的合作!想讓a做這件 事時,也許恰巧b在,而b也許也知道科長的用心,而科長沒有接 ...

大家幫忙分析一下 戀愛問題,大家幫忙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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