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實施「焚書坑儒」政策,「坑儒」要活埋的人都是儒家學子嗎

時間 2021-10-28 05:19:05

1樓:匿名使用者

指的是後者。當時秦始皇受術士蠱惑,投入大批財寶煉丹尋求長生不老之術,後來事發,大怒,連同反對郡縣的各種人一同坑殺。

2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是儒家子弟,還有一些反對的人吧

3樓:匿名使用者

那會兒是為了統一思想。坑儒所指的是一個概述。最終目標是統一思想焚書坑儒。

4樓:匿名使用者

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在當時秦首都咸陽將四百六十餘名術士坑殺,即為所謂的「坑儒」。

5樓:藍天……嵐天

在焚書開始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在當時秦首都咸陽將四百六十餘名術士坑殺,即為所謂的「坑儒」。這件事是由兩個術士的畏罪逃亡引起的。原來,秦始皇十分迷信方術和方術之士,以為他們可以為自己找到神仙真人,求得長生不死之藥。

他甚至宣稱:「吾慕真人,自謂『真人』,不稱『朕』。」而一些方士,如侯生、盧生之徒,也投其所好,極力誑稱自己與神相通,可得奇藥妙方。

但時間一長,他們的許諾和種種奇談總是毫無效驗,**即將戳穿。而秦法規定:「不得兼方,不驗,輒死。

」因此,侯生、盧生密謀逃亡,在逃亡之前,《史記》記載的侯生、盧生非議始皇的話來看,諸如:「始皇為人……專任獄吏,獄吏得親倖。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上樂以刑殺為威」,明顯是用儒家口吻批評偏重法家的秦始皇。

未可為之求仙藥。始皇知道後大怒道:「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是重吾不德也。

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妖言以亂黔首。」遂下令拷問咸陽400多名書生,欲尋侯生、盧生。事後,將相關460名書生全部坑殺。

此一事件,後世往往和焚書並列,合稱為焚書坑儒。   除了坑殺在咸陽的四百六十餘人外。同時還謫遷了一批人至北方邊地。

事情發生後,始皇長子扶蘇進諫道:「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既然扶蘇以術士法孔子替術士求情,更加有力的說明了坑的是「術士」)始皇不僅怒而不聽,還使扶蘇離開咸陽,北卞的宋志輝被秦始皇給誅殺九族。

史稱斬宋叼,誅九族。

6樓:

不全是大部分是術士,他想長生不老。

7樓:飄渺龍雲

額,主要是反對郡縣制的儒家**和當時的一些方士、術士。

秦始皇焚書坑儒的原因是什麼?

8樓:匿名使用者

一、為什麼「焚書坑儒」:

1.是秦朝建立**主義政治體系的需要;

2.一些儒生和遊士引用儒家經典,借用古代聖賢的言論批評時政;

3、「焚書坑儒」的實質其實是統一思想的運動。當年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在政治結構上,廢除了分封制,在全國範圍內施行郡縣制;在文化上,統一了文字,以小篆為標準的官用文字;在經濟領域內,統一貨幣,統一度量衡。這些措施都是國家大一統的基本要素,是國家**力能夠控制的要素。

但有些東西是國家強力結構很難駕馭的,特別是在秦朝初年,戰國時期剛結束,百家仍然在爭鳴中,思想領域內極度混亂,而一個國家能在多大程度上統一,最主要的條件是能在多大程度上形成共同的價值觀,而思想混亂是形成共同價值觀的大敵。

二、焚書坑儒是秦始皇從公元前213年開始的焚燬五經、活埋儒士的事件。是秦統一中國後為統治思想而採取的兩項重大措施。由於當時奴隸主仍在意識形態領域為復辟舊制度製造**,前213年,秦始皇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除《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百姓私藏的《詩》、《書》和百家語。

焚書對於古代文化典籍是一個極大的破壞。次年,由於盧生、候生期騙始皇能得長生不老之藥,敗露後始皇大怒,認為儒生多以妖言惑亂,於是將四百六十多名儒生活埋於咸陽。焚書坑儒暴露了秦政的暴虐以及當時社會矛盾日益加劇和統治階級內部的離心離德,加速了秦朝的滅亡。

《史記·卷121·儒林列傳》:「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術音述,術士,即述士;述士即儒士(根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秦始皇坑殺的人「皆誦法孔子」)。

9樓:京城「老炮兒

秦朝不許學者們對朝廷的政治、經濟等問題提出意見和批評,把很多書燒了,有談論《詩》、《書》的人全都要處死,奉命求仙問藥找不到還亂說話,秦始皇就將460多名方士和儒生在咸陽活埋在坑裡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提高皇權,維護秦皇朝的政治體制及其統治秩序,在文化意識領域,秦始皇也採取過加強思想控制,反對是古非今,打擊異己勢力的嚴厲措施。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史籍經常提到的焚書坑儒。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始皇在咸陽宮置酒宴飲,博士七十人向前祝壽。博士僕射周青臣當面頌揚始皇,稱其「神靈明聖,平定海內」,「以諸侯為郡縣,人人自安樂」,「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博士齊人淳于越不以為然。

他提出:古時殷周分封子弟功臣,故能長有天下。「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一旦有事,誰來救助?

為此,他主張以古為師,認為「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本來,分封郡縣之爭,早在秦皇朝初建時就出現過。眼下淳于越舊事重提,且又涉及到「師古」與「師今」的大問題,故始皇「下其議」,著令群臣討論。

這時,已由廷尉升任丞相的李斯當即指出:「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治國措施。

「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三代之事,何足效法!現在,「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而私學又「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譁眾取寵,「造謗」生事。如不加以禁止,其結果必然是「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

因此,李斯建議禁止私學,規定「若有欲學者,以吏為師」;還建議焚燒《詩》、《書》,提出:

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

根據李斯的這一建議,當時只有《秦記》和博士官所藏《詩》、《書》、百家語以及醫藥、卜筮、種植之書可以儲存,其餘的各種書籍,特別是諸侯國的史籍和儒家一些著作,均在焚燒之列。本來。焚書是秦很早就實行過的政策。

商鞅變法時就曾「燔《詩》、《書》而明法令,塞私門之請而遂公家之勢」。所以秦始皇一聽到李斯的建議,就表示認可,並隨即付諸實施。於是,一次全國範圍的焚書事件發生了。

就在焚書的次年,即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又發生了一起坑儒生的事。這件事是由幾個方士的畏罪逃亡引起的。原來,秦始皇十分迷信方術和方術之士,以為他們可以為自己找到神仙真人,求得長生不老之藥。

他甚至宣稱:「吾慕真人, 自謂『真人』,不稱『朕』。」而一些方士,如侯生、盧生之徒,也投其所好,極力誑稱自己與神相通,可得奇藥妙方。

但時間一長,他們的許諾和種種奇談總是毫無效驗,**即將戳穿。而秦法規定:「不得兼方,不驗,輒死。

」因此,侯生、盧生密謀逃亡,在逃亡之前,還說秦始皇「剛戾自用」,「專任獄吏」,「貪於權勢」,未可為之求仙藥。始皇知道後大怒道:「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是重吾不德也。

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妖言以亂黔首。」於是使御史審訊在咸陽的全部方士與儒生。諸生轉相牽連告發,結果查出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全部坑殺於咸陽。

同時還謫遷了一批人至北方邊地。事情發生後,始皇長子扶蘇進諫道:「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

」始皇不僅怒而不聽,還使扶蘇離開咸陽,北監蒙恬於上郡。

秦始皇焚書坑儒,意在維護統一的集權政治,反對是古非今,打擊方士荒誕不經的怪談異說,但並未收到預期的效果。這一點和秦始皇採用的其他措施有所不同,是秦始皇、李斯所始料不及的。

荀子學派法家學派與孔盂正統派儒學的鬥爭,集中表現在**集權(地主政治)與分封諸侯(領主政治)的爭論上,終於爆發了焚書坑儒的大破裂。前二二一年,初並天下,以丞相王縮為首的群臣,都主張在離秦較遠的燕齊楚等地分封皇子為王,獨廷尉李斯反對分封。秦始皇從李斯議,確定行施郡縣制度。

前二一二年,秦始皇大宴群臣,博士齊人淳于越倡議,主張學古法,分封皇子功臣為諸侯。丞相李斯斥儒生不師今而學古,各尊私學,誹謗朝政,惑亂民心,建議禁私學。辦法是除了史官所藏秦國史記以外,別國史記一概燒燬;除了博士官所藏圖書,私人所藏儒家經典和諸子書一概送官府燒燬。

下今後三十天不送所藏私書到官府,罰築長城四年。聚談詩書的人斬首,是古非今的人滅族,只有醫藥、卜箍、農作書不禁。民間求學以吏為師。

秦始皇從李斯議,實行了焚書法令。前二一一年,方士求神仙不得,畏罪逃走,秦始皇太怒,活埋儒生四百六十餘人。這個焚書坑儒的野蠻行為,反映出當時統治階級內部鬥爭的極端尖銳。

李斯主張**集權,是適合時宜的,他所代表的儒家荀子學派(與韓非派法家合流)卻是一種極端壓制人民的政治思想。王綰、淳于越主張分封諸侯,是違反時宜的,他們所代表的儒家孔孟正統派(包括陰陽五行家與神仙家)卻是講仁義的政治思想。政治上學派上的鬥爭一直發展到大慘殺,把孟子學派的儒生大體殺盡(東漢趙岐說),李斯算是取得了勝利。

但是,焚書坑儒,絲毫也不能消滅學派上的分歧,而且還促成了秦朝的滅亡。秦始皇實行李斯的主張,皇位的當然繼承人長子扶蘇,替孔孟派儒生說話,秦始皇發怒,使扶蘇到上郡(在陝西綏德縣)監蒙恬軍。前二一○年,秦始皇出巡,在路上病死。

李斯怕扶蘇繼位,自己不得寵信,與韓非派法家宦官趙高用陰謀抑立秦始皇第十八子胡亥為秦二世,偽造遺詔殺扶蘇、蒙恬。不久,胡亥趙高又殺李斯。秦失去頗得民心的扶蘇與擁有威望的大將蒙恬、丞相李斯,政權落在胡亥、趙高手中。

胡亥厲行督責,昏暴無比,是完全的**,秦崩潰的條件全部成熟了。

秦王活埋儒生,燒掉詩書,在歷史上被稱作什麼

11樓:

焚書坑儒,又bai稱「焚詩書,坑du術士(一說述士,即zhi儒生)」,dao西漢之後稱「焚書回坑儒」。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答元前212年焚燬書籍、坑殺「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

「焚書坑儒」一詞出處《史記·卷121·儒林列傳》的說法是「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經常被「坑儒」觀點引做證據的是《史記·秦始皇本紀》中秦始皇長子扶蘇的話(「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西漢末孔安國(孔子10世孫)《〈尚書〉序》亦言:

「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西漢劉向《〈戰國策〉序》:「任刑罰以為治,信小術以為道。

遂燔燒詩書,坑殺儒士」。

秦始皇的焚書坑儒是什麼意思,焚書坑儒是什麼意思?

大好河山 焚書坑儒是怎麼回事? 球球 焚書坑儒,又稱 焚詩書,坑術士 一說述士,即儒生 西漢之後稱 焚書坑儒 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燬書籍 坑殺 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 焚書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 公元前213年 博士齊人淳于越反對當時實行的 郡縣制 要求根據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駁...

秦始皇「焚書坑儒 是毀儒家的嗎?

焚書坑儒 要從兩個方面解釋。坑儒 比較公認的這個 儒 就是儒家。焚書坑儒,是秦始皇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燬書籍 坑殺術士 術音述,術士,即述士 述士即儒士 的事件。焚書坑 及 坑儒谷 遺址焚書坑儒發生在中國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 公元前213年 博士齊人淳于越反對當時實行的 郡縣制 ...

秦始皇採取焚書坑儒的結果是什麼

雖維持了秦朝的統治,但也加速了其政權的滅亡。秦始皇焚書坑儒,意在維護統一的集權政治,進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見解,但並未收到預期的效果。這一點和秦始皇採用的其他措施有所不同,是秦始皇 丞相李斯所始料不及的。雖然是為了加強思想控制,並在短時間內得到了成功 但不利於國家長治久安,不利於社會發展,鉗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