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世尊不可以改變因果,為何經 佛號 咒語能消業障,世尊自己

時間 2021-05-08 14:26:55

1樓:匿名使用者

-------世尊自己在釋迦族滅族的時候不是也頭疼了嗎?

---這是果報成熟了之後,定業難轉。

所以叫我們平時要用功(用經、佛號、咒語來消業障),這樣可以把沒有成熟的惡果,可以大災化小、小災化無。如果平時毫無所覺、毫無所為(指斷惡修善),那麼果報該什麼時候到就什麼時候到、該多大就多大。

因果這個事情,如果你斷惡修善,是可以在它成熟之前化解或者減弱的。打個比方,你種下一個梨核(這是因),還需要緣(如水、光合作用、除草、捉蟲等等),如果這個緣被破壞掉,那梨樹永遠長不成。這個梨核好比是惡因,如果你當中作努力,斷惡修善,就可以切斷這些助它成長的緣,從而阻止或減弱它長成惡果的可能。

當然,這也要看是多大的[因]。如果你能生出真正的菩提心利益一切眾生,能滅一切潛在惡因(已成熟的你就不要去想轉了,定業難轉)。

佛教經典裡面講了很多這些方面的事,佛言不虛。也就是說:惡因是可以轉輕的,單看你如何認知、如何作為、如何修行。這個時候,懺悔很重要

《地藏經》前面《覺林菩薩偈》(此偈出自《華嚴經》卷一九)

「若人慾了知.三世一切佛.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金剛經》

罪從心起將心懺、心若滅時罪亦亡、心亡罪滅兩俱空、是則名為真懺悔。---《華嚴經》」

罪 這些東西不要認為是實有的,每世做人 做鬼 做旁生,不是實有(但也不是你想的是虛的,如果真是虛的,就不會有果報了)。所以它可以通過懺悔、通過發真正的菩提心來滅除或減弱。

2樓:匿名使用者

因果不能改 但是如果懺悔改過 重罪會轉化為輕報。《僧伽吒經》裡有這樣一句話。

善男子。初發意菩提薩埵。於其夢中多見怖畏。何以故。

淨一切業不可以身而受眾苦。以是罪故夢見怖畏。

很多經咒功德不可思議 能將地獄苦報懺悔至極輕報 甚至是一個噩夢就消業了 所以有些人問為什麼信佛了反而有時候不順 其實這個不順是自己的業力所致 精進修行是不會不順的。佛法只會利益人。

所以說懺悔很重要,不然只會等待過去的惡業成熟。

什麼是宗教

3樓:初夏的塵埃

宗教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出現的一種文化現象,屬於社會特殊意識形態。

華嚴五教章卷一有『分教開宗』之說,即將宗教二字分開解釋,一般以宗為主觀的、個人的主義信念;教則有客觀教說之意。又一宗之教旨,亦稱宗教。此外,或以宗為無言之教,以教為有言之宗;或以宗為宗門,教為教門。

4樓:匿名使用者

宗教是哲學和科學的衍生物,是世界被解構和還原之後生成的作為保護補償產物!因此不同區域和不同文化下產生的不同宗教卻有著相似之處,典型的康德二律背反產物。

宗教也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出現的一種文化現象,屬於社會特殊意識形態。

當今世界主要的宗教有:**教(包括天主教、新教、東正教)、伊斯蘭教(包括遜尼派、什葉派)、印度教、猶太教、佛教、道教、神道教等。

古時由於人類對宇宙的未知探索,以及表達人渴望不滅解脫的追求,進而相信現實世界之外存在著超自然的神祕力量或實體,使人對該一神祕產生敬畏及崇拜,從而引申出信仰認知及儀式活動體系,與民間神話一樣,其也有自己的神話傳說,彼此相互串聯,本質是一種精神寄託和終極關懷。

宗教可大概分為原始宗教、國民宗教、世界宗教等。

一、原始宗教,又稱部族宗教,太古時代之宗教及未開化社會之宗教,如自然崇拜、精靈崇拜、圖騰崇拜、巫覡教等。

二、國民宗教,又稱民族宗教,指行於部族、民族、國家等一定地域內之宗教,如日本之神社神道、印度之印度教、以色列之猶太教、中國之道教、儒教等。多與所處地域之社會風俗、習慣、制度等有密切之關係,而未必有宗教開祖或依據之經典,如日本神道,並無特定之教,而系以原始宗教為基礎,根據國家組織而發展。又如我國之道教,有其特定之教祖,亦有其特殊之教格而適合國民之傳統,故難以傳入他國。

三、世界宗教,如佛教、**教、伊斯蘭教等。此型別宗教多隨個人之自由意志接受信仰,而順從組織內之信條、儀禮、戒律等。通常多由特定之開祖所創倡,並以開祖之行跡及教說為中心,形成該教之教理與經典。

教團之成立,多站在超越民族、國家等立場而創立,故其教法系以人類全體為中心,具有世界性與普遍性之性格。惟世界性之宗教雖以全體人類為中心,然實際上常以救濟個人為基礎,故具有探索心靈內面與側重個人實踐修行之特性。

拓展資料

**教信仰是以耶穌**為中心,以聖經為藍本,核心思想是福音,即上帝耶穌**的救恩,充分彰顯了上帝對全人類和整個宇宙捨己無私的大愛。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耶穌**)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教與佛教、伊斯蘭教並稱三大宗教。但是,**教無論從規模,還是從影響方面,都堪稱世界第一大宗教。**教在人類發展史上一直有著極為重要且不可替代的關鍵作用和深遠影響。

至今主要發達國家,除了日本,都是**教文化主導的國家。尤其在歐洲、美洲、非洲、亞洲、大洋洲的廣泛地區,無論是政治、經濟、科學、教育、文化和藝術,**教塑造了人類文明的方方面面。中國也是20世紀除了南美、非洲、亞洲的韓國等地,**徒人數增長最快的地區之一。

宗教的本質是什麼

5樓:蘇木槿華

宗教的實質是追求永恆,通俗的說是追求彼岸世界,又稱為終極關懷。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對宗教的本質進行了論述,"一切宗教都不過是支配著人們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們頭腦中的幻想的反映,在這種反映中,人間的力量採取了超人間的力量的形式。"這段話高度概括、深刻揭示了宗教之所以為宗教的本質規定性,並把宗教與其他社會意識形式區別開來,包含著非常豐富的內容:

1、說明了宗教作為意識形式的本質特徵。一切宗教不過是支配著人們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們頭腦中的幻想的反映。宗教信仰和崇拜的物件都是幻想出來的東西,客觀上不存在。

2、揭示了宗教幻想的內容和物件乃是支配著人們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這就說明宗教信仰和崇拜的物件並不是什麼超出經驗之外、不可捉摸的神祕權能,而是與人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但卻支配著人們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

6樓:匿名使用者

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對宗教的本質進行了論述,"一切宗教都不過是支配著人們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們頭腦中的幻想的反映,在這種反映中,人間的力量採取了超人間的力量的形式。"

這段話高度概括、深刻揭示了宗教之所以為宗教的本質規定性,並把宗教與其他社會意識形式區別開來,包含著非常豐富的內容:

一、說明了宗教作為意識形式的本質特徵"一切宗教不過是支配著人們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們頭腦中的幻想的反映。"宗教信仰和崇拜的物件都是幻想出來的東西,客觀上不存在。

二、揭示了宗教幻想的內容和物件乃是"支配著人們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這就說明宗教信仰和崇拜的物件並不是什麼超出經驗之外、不可捉摸的神祕權能,而是與人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但卻支配著人們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

三、說明了宗教觀念採取了"超人間化"的特殊表現形式,這就是說,這些支配人們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反映在人們的頭腦中,並不直接以自然力量和社會力量這些"人間力量"所固有的形式表現出來,而是表現為"超人間"力量的形式,因而具有超自然、超人間的神聖性。

四、它說明了人間力量超人間化的原因,揭示了宗教觀念的世俗基礎和客觀根源。

7樓:手機使用者

學佛是一件十分難得的事情,但我們學佛學什麼?什麼是佛?向佛學習什麼?

一定要搞清楚。佛是覺者 ,《華嚴經》 雲: 奇哉大導師,自覺能覺他 。

這就是佛。如果用比較通俗的話講:就是要了解自己,瞭解一切。

行止圓滿無缺。我們學習佛法就是要學這個,學做一個明白人,不作糊塗人。

自覺覺他首先是要自覺,瞭解自心。我們會有人說:難道我還不知道自己嗎?

事實上正是這樣。我們大部分的人並不瞭解自己,不熟悉自己。為什麼這樣講呢?

我們不知道自己的身體如何運轉,不知道他為什麼會老,為什麼會生病,為什麼會死。這是任何一門科學都無法回答清楚的。我們不知道自己的語言邏輯是怎麼產生的。

不瞭解為什麼有的事情想記記不起來,有的想忘忘不掉。不懂得人活在世,該如何做、如何行,什麼才是生活的意義。這是很多哲學家熱衷於**的問題。

甚至於有人為此而發瘋。是任何心理學家也不能徹底搞明白的問題。他或許能夠幫助你解決一部分問題,卻無法解決一切問題。

我們更不知道自己的思想如何運作,為什麼就會有這樣的想法,為什麼會有夢、有幻。有自我,有恐懼,有愛情。這一切的問題無人能夠回答。除了一個,那就是釋迦牟尼佛。

然而世尊並不是簡單的告訴我們答案。而是幫助我們瞭解答案。因為這些問題的答案不是能夠用語言傳達的。

《佔察善惡業報經》 中講唯心識觀。就是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什麼方法呢?第一步就是對自己的行動、語言、思維切實詳細地觀察。

隨時隨地、沒有間斷地觀察。經典中講「 隨身語意所有作業,悉當觀察 」

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我們解決問題首先要了解問題如何產生。我們要自覺,就要深刻、沒有遺漏地瞭解。只有這樣才能讓我們徹底問題的根源,拔除病根才能痊癒、才能幸福。

這樣的瞭解最初可以達到一個非常重要的目的。其實也是前面所提問題的初步答案。那就是「 知唯是心 」知道這一切無不是源於自己的心。

這個心就是解決一切問題的根源。也是產生一切問題的根源。不僅是我們痛苦的源頭,更是我們脫離痛苦、成就幸福,得到無上快樂、清靜、喜樂的鑰匙。

……摘自地藏論壇《唯心識觀(五)-知唯是心》

8樓:人生啟示

宗教的本質是什麼?專家說出實情,看完漲知識

9樓:宇宙外的三道題

社會科學認為宗教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出現的一種文化現象,屬於社會意識形態。主要特點為,相信現實世界之外存在著超自然的神祕力量或實體,使人對該一神祕產生敬畏及崇拜,並從而引申出信仰認知及儀式活動,不屬於源於神話的一種心靈寄託。

10樓:匿名使用者

所謂宗教:

以神的名義和你談情(鬼的不是)

以罪的名義和你談判(你的不是)

若要統治不朽

人性只能任其墮落

然後在懺悔中自我陶醉

我國的宗教政策是什麼?

11樓:特特拉姆咯哦

1,宗教政策是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這種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種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裡,有信仰這個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個教派的自由;

由過去不信教而現在信教的自由,也由過去信教而現在不信教的自由。簡單的來說可以歸納為兩個方面:既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這就是我國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它是全面的、完整的政策。

2,這一政策有法律上的保障——憲法(國家根本**)。任何強迫不信教的人去信教的行為,如同強迫信教的人不信教一樣,都是侵犯了別人的信仰自由,都是違法的行為。

因為我國的憲法、刑法、民法、選舉法、兵役法、義務教育法等法律,都對保護宗教信仰自由和信教公民的平等權利作了明確、具體的規定。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都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

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同時也規定: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請問可不可以,請問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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