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金 定金和意向金有什麼不一樣,意向金和定金有什麼區別呢?

時間 2021-06-04 06:04:47

1樓:華律網

定金和訂金的法律含義和產生的法律後果等都不同。房屋定金作為房屋買賣合同訂立、履行或解除的擔保,根據合同約定不同,分為:立約定金、履約定金、解約定金。

定金的法律後果: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應當雙倍返還定金;給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訂金不具有擔保性質。

交付和收受訂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訂金的後果。

2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現實問題

某旅遊公司和某車主陸某簽訂《租車合同》。合同簽訂後,旅遊公司按合同上寫的“預付訂金3萬元”將訂金支付給陸某。結果,陸某未履行合同,於是旅遊公司向法院起訴,要求陸某雙倍返回“訂金”,合計6萬元。

由於合同上寫的是“訂金”而不是“定金”,所以,法院判定陸某退回“訂金”3萬元。那麼,法院的判決正確嗎?

律師解答

從法律上來說,“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當事人在合同履行之前,按照合同價款的一定比例,預先付給對方當事人一定的金錢,以此作為合同履行的擔保。《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履行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民法通則》第八十九條第三款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也都作了同樣的規定。

而“訂金”不屬於法律概念,但在日常經濟生活實踐中經常使用。“訂金”屬於預付款性質,它不具備“定金”的擔保作用。賣方違約,買方無權要求其雙倍返回,只能得到原額;如果買方決定不購買,賣方應將“訂金”全部退回。

但如果買方超過規定期限才決定不購買,這筆“訂金”就作為對賣方的賠償。因此,“訂金”也補稱為“認購金”、“誠意金”。此外,“定金”具有證明合同成立的作用,而“訂金”不具備。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3樓:搜狐焦點

購房“三金”指在商品房交易(包括二手房交易中)所說的訂金和定金、意向金。

1、定金

定金是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願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買家履行合同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家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我國《擔保法》還規定:定金應以書面形式約定,不得超過主合同的標準的額的20%。當事人一旦以書面形式對定金做了約定並實際支付了定金,即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

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若當事人即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雙方可以選著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2、訂金

訂金並非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並不具備擔保性質。商品房交易中,如買家不履行合同義務,並不表示他喪失了請求返還訂金的權利;反之若賣家不履行義務亦不須雙倍返還訂金,但這並不意味著合同違約方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3、意向金

意向金,它不是定金也非訂金,嚴格的說它不是一個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至少買方購買房屋的意願表示。在意向金還沒有轉為定金之前,購買人隨時可以拿回意向金,就如你給朋友幾百元錢,讓他為給你代買一件物品,在他沒有購買之前,你完全可以通知他你不買了,讓他把錢還給你

在二手房買賣居間服務中,意向金轉為定金的議價方式,已近逐漸轉為行業慣例。意向金轉定金後,上下家任何一方違約或中介方“一房二價”,都應當承擔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的賠償責任。

一般情況下,意向金轉為定金後,如果下家違約不買房,意向金將不能退還;如果上家違約不賣房,則按“定金罰則”雙倍返還下家。但是如果《購房意向書》中只對購房**、房屋狀況做了簡要約定,那麼,當上下家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過程中,對付款時間、付款方式、房屋交付及過戶登記等其他主要條款產生分歧,並導致買賣合同最終未能簽訂,上下家均不存在違約情況,交易的失敗不能歸責於任何一方,即不存在違約情形,則應當解除意向金轉為定金後的擔保關係,即退還意向金。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7-03-2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4樓:局光熙解念

你好,我是愛房網編輯。訂金、意向金和誠意金是一個意思,誠意金一般是在開盤之前交的,要是開盤沒有買到房子,多數樓盤是可以退的。而定金則是確定了要買這個房子,並且定房的時候要簽訂認購書,之後如果不想買這個房子,定金是不能退的。

這是最根本的區別。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意向金和定金有什麼區別呢?

5樓:華律網

定金與違約金有幾點不同:(1)違約金是以違約為生效要件的,不需要預先給付,而是在違約行為發生後才進行給付;而定金是以預先給付為條件的,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條款即生效。(2)責任承擔方式不同。

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條款的,一方違約時,應當按照該約定支付違約金;合同中約定定金條款的,則要按照“定金罰款”來處理。即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3)數額規定不同。

約定的違約金以實際損失為基準,但對於佔總價款的比例沒有規定,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而對於定金,和實際損失沒有關係,只是規定不能高於總金額的百分之二十。

6樓:辣小娛

區別:1:意向金是附條件的定金。

意向金是在買方有購買意向後,委託中介公司以書面形式確定下來,並支付一定金額的意向金。委託經紀人在買方授權條件範圍內和賣方進行談判,如果賣方同意購買條件,中介公司就將意向金轉交給賣方。

2:定金是交給業主的,意向金是交給中介公司並附帶條件委託中介去跟業主就**等條件進行磋商,談成就轉為定金,談不成返還客戶。

3:定金協議對買賣雙方產生約束力,買賣雙方必須按約定履行義務,否則將承擔法律後果,而意向金則沒有這種約束力,它只是一個購房意願的表示,在中介公司尚未和業主達成一致時,客戶隨時可以收回。

7樓:次次次蛋黃米亞

意向金和定金的主要區別如下:

1、定金是一種擔保形式,具有法律效力;而意向金是購房者為了表示自己的購房誠意,所所交的錢,主要發生在二手房交易的過程中。

2、根據《擔保法》的規定,定金交的數額為佔總房款的20%,而意向金一般是佔總房款的1%;

3、兩者的概念不同,定金是一個法律概念,而意向金是一個約定俗稱的概念;

4、意向金是可以退回的,而定金是不能隨意退回的。如果購房者沒有買到房,賣方會把意向金還給購房者。如果買方違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如果賣方違約,需要給買方雙倍的違約金。

8樓:默默她狠傷

區別:定金是一種擔保形式,具有法律效力;而意向金是購房者為了表示自己的購房誠意,所交的錢,主要發生在二手房交易的過程中;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定金交的數額為佔總房款的20%,而意向金一般是佔總房款的1%;

兩者的概念不同,定金是一個法律概念,而意向金是一個約定俗稱的概念;

意向金是可以退回的,而定金是不能隨意退回的。如果購房者沒有買到房,賣方會把意向金還給購房者。如果買方違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如果賣方違約,需要給買方雙倍的違約金。

拓展資料:

意向金:表示有意向而付出的表示承諾的錢,當合同取消,應全部退回;

定金:確定達成合同要求而付出的錢,法律上具有約束性,無論合同是否成立或後續,全部不退回。

意向金是附條件的定金。意向金是購買房屋的意向。在買方有購買意向後,委託中介公司以書面形式確定下來,並支付一定金額的意向金。

如果賣方同意買方的購買條件(要約),中介公司將意向金轉交給賣方,此時意向金性質就發生變化,自動轉化成定金,意向金協議也自動轉化為定金協議。

9樓:冰山胖胖

1、概念不同:意向金不是一個法律概念,是購買房屋的意向,在買方有購買意向後,委託中介公司以書面形式確定下來,並支付一定金額的意向金,它是屬於附條件的定金;而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或替代物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

2、約束力不同:意向金交付中介機構是不能約束賣方的,業主的房子還是可以**給其他買受人,而買受人也可以選購其他房屋,不涉及違約等問題;定金則會約束買賣雙方,如有一方反悔,那麼定金不予退還、或者雙倍返還。

3、簽約主體不同:意向金是由買家和中介簽訂兩方協議,而定金需要買賣雙方和中介三方簽訂。

4、表現形式不同:繳納意向金時雙方需要簽訂《委託支付買賣協議書》,而交定金時需要簽訂《定金協議》。

10樓:鏈家

在租房時,會涉及到定金和意向金兩個概念。這兩者都在籤租房合同前產生,都是約定租房意向的形式。但是定金具有法律效應,意向金則沒有。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進行了解:

1.什麼是定金?

2.什麼是意向金?

3.有什麼區別??

一、什麼是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訂立後、履行前,預先付給對方的一定金錢數額作為擔保的方式,又稱保證金。

1.定金有什麼特點?

1)定金具有法律效應。作為擔保方式的一種,定金起到擔保合同的作用。當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約定時,應承擔定金罰則的責任。

2)定金可以用來支付房租。在簽訂租房合同後,租客向房東交的定金可以用來抵消部分房租或押金。

2.租房一定要交定金嗎?

一般情況下,房東和租客在達成租房意向後,為保障雙方權益,都會簽署《租賃定金協議書》,交付定金。但不完全是這樣,如果雙方達成租賃意向後,短期內都有時間,且能提供簽署租房合同時所需證件,可以直接籤房屋租賃合同,省掉簽定金合同這一步。

3.定金一般交多錢?交給誰?

在實際租房過程中,定金是簽署租賃合同的雙方主體,即房東和客戶之間的資金流動,由租客交給房東。定金金額一般為1個月租金,不超過年租金的20%,具體視情況而定。

4.定金合同違約了咋辦?

房東違約,要賠償租客雙倍的定金;租客違約,那麼交給房東的定金不能退還回來。

《擔保法》第八十九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什麼是意向金?

意向金也叫委託支付定金,是租客有意向承租房東的房子,但因為一些原因無法跟房東直接簽署定金合同時,向所委託的居間機構(中介)表明租賃意向,並支付的金額。

1.意向金有什麼特點?

1)意向金會有一定期限的約定,一般不超過10個工作日。

2)意向金可以轉為定金。

3)如果在約定時間內中介沒有為租客找到合適的房子,意向金沒轉為定金之前,租客可以隨時要求退回意向金。意向金轉為定金後就不能再退還,但可以抵消房租。

2.租房一定要交意向金嗎?

不一定。租賃意向金是租客在看上一套房子時向中介表明租賃意向所交的金額,自願支付,無法律效應。一般情況下,中介在收到意向金後會和租客簽訂《委託支付租賃定金協議書》(本文簡稱《意向金協議》)或開具收據證明。

注意:租客在繳納意向金前應問清楚是否籤協議或開收據,如果中介拒籤或拒開收據,建議不要交。

3.意向金一般交多錢?交給誰?

意向金一般由租客交給中介,在租房成功後可轉為租房定金,而定金是可以抵消房租的。如果沒有成功租到房,則由中介無息退還給租客。雙方可自行約定具體交的金額。

4.什麼是《意向金協議》?包括哪些內容?

《意向金協議》,是中介收取租客租賃意向金時所簽署的文字合同,由租客和中介簽署。《意向金協議》包括意向金收據和退還租客意向金時的收據。前者是經紀人收取租客意向金時,給租客的收據證明;後者是經紀人退還租客意向金時,讓租客親筆簽署的收據,一般會**留存。

三、兩者有什麼區別??因為租房過程總體來說節奏較快,一些人認為交租賃意向金的意義不是太大,如果看上了房子可以直接交定金。

但不可一概而論,具體操作中還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

鏈家租賃經理 、 、 、 、 等對此文亦有貢獻

該內容只在北京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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