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 離職時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離職應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時間 2021-05-04 21:24:25

1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根本沒有提前離職需要交納違約金的說法,是違反勞動法的。

你的問題,基本上可以用勞動法來解決。但是個人感覺你得case比較特殊,最好是諮詢一下當地的仲裁機構。應該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答覆。

另外,一定要注意保留證據,這點很重要!

離職應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樓:匿名使用者

無論離職理由是因為「薪資」、「個人發展」、「工作環境」抑或是「人際關係」,但有一點千萬要記住,離職也要走得「完美」,走得既沒有金錢糾紛,在合法維護自己的權益下,讓前東家讚賞你的職業成熟度。

30天 / 3天(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注意:員工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員工的離職申請,或者不批准員工的離職申請。但員工在主張自己的權利時,也需要證明自己確實提出過離職申請,比如留存領導的簽收或者快遞迴單、郵寄信件回單等等。

證據全的,滿30天后,員工就有權辦理離職;公司逾期未辦理的,需要賠償因此給員工造成的損失。

二、離職,無須提前通知的情況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注意:勞動者因單位過錯提出解除時,要注意最好在辭職通知中列出單位的過錯內容,否則很可能會被認為是第三十七條的解除。

答:如勞動者與美容院訂有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離職時應賠償美容院,但違約金的數額最高不得超過美容院實際提供的培訓費用。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勞動法離職,我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利?

3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自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根據不同情況,採取不同措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4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拿出你在該公司工作的證據,去申請仲裁,讓公司承擔未籤勞動合同的責任,那麼2倍工資有了,經濟補償也有了

5樓:漫湉湉

由於單位沒和你籤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6樓:匿名使用者

解決方案:

1、先自行提供與該公司有勞資關係的證據,並能證明自己在該公司就職的時間,如工資條、或者卡發工資的銀行記錄、考勤記錄等;

2、如果你辦理離職的時候填寫的有員工離職申請記錄,那屬於公司有證據證明是你自行申請離職,那就不能獲得公司違反勞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

3、但是如果該公司一直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中約定的條款: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先到勞動局備案,但是會比較辛苦,祝你好運。

離職法律諮詢,離職 法律諮詢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未提前30天通知單位解除合同,私自離崗,給單位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但是,你可以注意一下,單位是否存在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所存在的情形,如果存在,那麼...

離職了,怎樣領公積金,離職了,怎樣領公積金?

辭職後住房公積金是不可以取出的。公積金帳戶暫時會被封存起來,但帳戶裡的錢還是歸您所有。以後,重新就業可以用原來的帳戶繼續繳納的,如果一直沒有就業,公積金處於停交狀態。以後就業了可以用原來的賬戶繼續繳納。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即被新單位錄用的,原單位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職工住房公積...

離職時怎麼看出人的人品,離職時怎麼看出一個人的人品?

職場白骨精 離職時,交接工作往往最能看出一個人的人品問題,因為有些人會覺得和企業 同事已經沒有利益關係,你已經奈何不了他 她,反而肆無忌憚的擺出一副你能把我怎麼著的姿態。小白新進了一家小公司,之前的行政人事小美被公司辭退了,一大早公司領導讓兩人交接下工作,順便讓小美帶小白熟悉下工作,以便儘快接手。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