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鞋店上班,還簽了合同,發了工資突然想跑掉,會不會被舉報或者賠償

時間 2021-05-05 17:23:08

1樓:一生平安ok的家

你在鞋店上班,簽了合同,發了工資突然想跑到,會不會被檢舉會賠償?你這樣做是違約的,是不道德的!違約了,你交的押金不能退給你了!

2樓:

既然簽了合同,為什麼就不想幹了呢?已經發了工資,如果這時候你要跑路,就看鞋店老闆的人力資源怎麼樣,如果確實需要你,那麼你就是違反合同,是要被追責的。

3樓:

這樣肯定是不行的,你有什麼情況直接跟老闆商量,經過他同意了,看這樣可不可以?一般都是不可以的,你這個是簽了合同的,你跑不掉的,他可以告你

4樓:你猜我是誰

你雖然簽了合同,如果感到鞋店上班不是很理想。你要提前一個月向老闆寫書面離職,一個月後不管老闆是否同意,你可以直接走人,這樣才不會違規或賠償。謝謝!

5樓:頹廢信念

呵呵,這個,有合同嗎?先走就辭職唄

6樓:

會,合同期問跑掉是要賠償的,這是國家法律明確規定的,如果要提前離職必須要與另一方協商,否則要賠償違約金

7樓:

我想問一下你也我想問一下你也去鞋店的時候,店員有沒有跟你說清楚店裡面的規矩報酬等等一些事情,還有合同都給你說的清清楚楚,他的條條框框你也都明白,你都已經簽了,為什麼現在才發第一個月的工資?就不想做想跑掉啦?難道是他們的所作所為跟你的合同有不一樣嗎?

如果有不一樣,你可以拿著合同跟你們的電阻說清楚,你可以跟他講道理,沒必要偷偷的跑,如果店主是那種沒有前面的話,一定要追究你的責任的話,那麼有可能你還真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嘞。

8樓:獨角獸

請尊重契約。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要有契約精神。既然簽了合同,你就努力按合同辦事。

假如實在無法執行,你可以和老闆說明具體困難老闆會體諒你的。你跑掉算怎麼回事?至少要打聲招呼呀。

9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是籤合同了,沒有打離職應該會被告吧

10樓:桖斯

提前辭職!可以跟老闆商量!好好說會放你走的!

老闆不會硬留一個不想幹的人!因為一個人一旦不想幹便會在工作上散漫!沒效率!

所以說還是提前半月打招呼!給老闆留下招聘新人的時間!

1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提前30天就書面形式提出辭職,到時就可以可以走,否則無法與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無法繳納社保,而且用人單位可以追究你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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