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的苦惱給公司造成的重大損失該怎麼辦

時間 2021-06-05 09:25:07

1樓:啊沐沐的憂傷

重點:1、受單位指派;2、是否做到預防措施;3、事後處理是否得當;

其一、勞動者的這個不當行為是否達到「嚴重失職」的標準。

其二、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是否達到「重大損害和嚴重結果」的標準。同時,還要考慮這些標準事先用人單位是否明確告知勞動者。

「嚴重失職」是指員工非因自身能力原因,而故意或者疏忽不履行崗位職責等行為,而所謂的「重大損害和嚴重結果」是指:(1)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超過5000元(含)人民幣;(2)給公司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3)造成公司丟失客戶或者市場。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2樓:

1.趕快讓施工方把印鑑或證明補上。---你可說明自己是事後才看到通知的。

2.至於如果這個人把錢給了公司,他們公司賴賬怎麼辦。--給不給是對方的事,手續齊全還怕什麼。

3. 施工方當時下了個通知?---他想怎樣就怎樣啊?誰是甲方?他如果下一個多給錢的通知,你是否就會多給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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