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不繳住房公積金解除勞動合同時能申請補償嗎

時間 2021-07-02 17:23:17

1樓:匿名使用者

若用人單位存在法定過錯,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之情形(未繳納住房公積金不屬於),勞動者可以書面告知立即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若用人單位不存在法定過錯,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試用期提前3日)書面告知用人單位,到期後勞動合同即解除。該情形下,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若果如此

可以要求補償。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件第二十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的相關規定,目前我國的住房公積金繳納屬於強制性。如果企業有違反,該企業員工可以向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舉報。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稽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樓:環球網校

現在好多單位都未給員工交住房公積金。你在入職的時候應該問清楚。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單位僅僅是不交住房公積金,職工以此為理由解除勞動合同是不能獲得補償的。

5樓:

單位不繳納公積金,可以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舉報,要求單位繳納。

6樓:鄭說說

一是公積金還不是國家層面的強制執行。二是因為勞動合同法等法規未涉及這方面的規定,只規定了未繳社保是違約的情況。

三是,公積金未繳,勞動部門也會建議你去找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補繳。不屬於勞動仲裁受理範圍。

所以,你成功的概率比較低。

7樓:匿名使用者

公積金可不是強制性的,單位可交可不交,這個不像“五險”是必須交。

8樓:司冒魚藍

可以,用人單位應依法為員工繳納公積金。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中,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包括單位交的住房公積金嗎?

9樓:不起眼的小過客

包括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不包括公積金單位繳費部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10樓:

1.包括

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不包括公積金單位繳費部分。

2.包括年終花紅和十三薪。

3.商業補充保險的費用如果是從你工資中扣除的,那麼這扣除部分應包括到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中。如果完全是單位支付的保險費,那麼就不包括。

4.餐補,基本工資、溫差補貼、紀律獎、加班費都應包括。

5.包括工資中扣除的個人所得稅(如果有扣除的話)。

經濟補償金基數也就是把前12個月(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月數)的應發工資加起來再扣除可能的費用(比如請事假扣除的工資、單位提供集體宿舍但是要收取費用的住宿費、水電費等)再除以12

11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12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凡是貨幣性收入都算。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規定即可。

13樓:匿名使用者

包括,因為那是單位支付由你佔有的部分

14樓:great聚瑞

最好到當地政務大廳申請一份平均月工資定**釋。

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是不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能否要求單位補交住房公積金?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在原單位工作多少年,期間如果單位沒有補交住房公積金(如果你是五金的話)可以要求原單位補交缺失的款額,但是扯皮的事一般很難辦到

16樓:匿名使用者

公積金不在國家強制範圍內,解除勞動合同要求單位補交住房公積金不成立。

17樓:匿名使用者

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不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可以要求單位補交住房公積金。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應當在設立後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到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8樓:匿名使用者

一金不是國家強制上的。

單位不交住房公積金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能獲賠償嗎,有

鑽誠投資擔保 可以獲得賠償。單位不按時繳納公積金是違法的。有關於單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規定 單位應當按時 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稽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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