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案子移交檢察院了,人還關在看守所嗎

時間 2021-07-14 06:07:42

1樓:笑在今生

通常是的,案件提交檢察院申請逮捕,這時候嫌疑人依然看守所.批捕後,有時候轉往監獄,有的時候,還是在看守所.

朋友在看守所.案子已經到了檢察院..

2樓:戚廣利

人在看守bai所,案件移送檢du

察院,說明已經偵查終結,zhi現在是檢察院審查dao起訴階段。版

《刑事訴權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3樓:匿名使用者

在看守所是不能用信bai紙信封之類的東du西往外界傳zhi達任何資訊的 但是看守所裡dao

會有明信片之類的內東西...可以

容寫東西 當然 你寫的東西全部都會被警察看一遍的 所以你就算想寫關於案情的東西也不可能的

反正我們看守所是可以寫的 不知道你是那個看守所的...

4樓:小吳——律師

犯罪嫌疑人copy擁有通訊權,這是有法律規定的,是有權進行“無害資訊”傳遞的。但是我不得不遺憾的告訴你,在現在的法治環境下,這個權利是很難得到保障的,尤其是與犯罪嫌疑人與近親屬間的通訊。如果要很好的保護好你朋友的權利,我覺得還是聘請律師會見,從而能獲得更多的資訊,又做好安撫工作,並由律師進行專業辯護。

5樓:

應該不能 花點錢把法院搞定沒有問題的

案子到了檢察院,直到公訴,最長會等多久

案子到了檢察院,直到公訴,一般案件到了檢察院應當一個月內做出決定,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需要補充核實的,應當退回監察機關補充調查,必要時可以自行補充偵查。對於監察機關移送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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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三十三條 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第三十四條 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

案子到了檢察院,又沒什麼結果,人被關在拘留所,這樣的情況人到底要關多久

刑事辯護律師胡俊 涉嫌犯罪關押的地方是看守所,不是拘留所,如果案件已經移送審查起訴,一般一個月,最長一個半月移送公訴至法院,如果退偵,審查起訴期限另算,最多可以退偵兩次,一次偵查期限最長一個月,公訴至法院後二個月最長三個月判決,有部分情況會延長。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九條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