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職業司機在公司工作了12年這次職業健康體檢血壓高為由要解僱我,說個人原因!公司不予補償

時間 2021-07-14 06:27:53

1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無權解僱你!理由:根據你工作了12年應該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未出現合同約定可以解除的情形是不能解除的,如果是單位單方面解除合同,需要承擔合同約定的賠償責任!

建議你首先找公司工會(如有)提出**,提出你的訴求(繼續工作或給賠償金);其次,拿著公司給你的解僱通知書去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撤銷解僱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補發解僱期間的工資和待遇或者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再向當地法院起訴。

通常,仲裁時公司都會妥協,要麼安排你轉崗繼續工作或者給你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2樓:匿名使用者

1)企業的行為不符合預告解除勞動關係的條件。《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所規定的預告解除勞動關係的三種情形,均有兩個限制條件,同時滿足此情形下的兩個條件方能解除勞動關係。第一種情形的兩個條件:

①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②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第二種情形:①職工被證明不能勝任工作;②經培訓或者調崗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三種情形: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②經公司與職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如果公司在適用預告解除勞動關係時,只滿足適用情形的一個條件,不滿足另一個條件時,即為違法解除勞動關係。

比如,醫療期滿後職工因身體原因不能從事原工作,此時公司並不能直接解除勞動合同,還需要公司為職工另行安排工作,職工仍然不能勝任的,公司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未將解除勞動關係決定告知單位工會組織。工會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對公司履行勞動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的組織。公司在作出解除勞動關係決定後,應將解除理由告知工會,完成告知程式後才可以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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