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出軌兩年以後離婚對分家產有什麼利弊關係

時間 2021-07-17 03:26:21

1樓:景心思

夫妻一方出軌,兩年以後離婚對分家產當然有影響,出軌的那一方會獲得更少的家產。

2樓:

夫妻一方出軌,兩年以後離婚對分家產有什麼利弊關係,我覺得。應該是沒有什麼利弊關係的。正常的離婚,正常的分家產就可以了。

3樓:逍遙姣姣

如果是夫妻一方出軌,兩年離婚對分產二產確實還是有一些不一樣的分配,如果是。對方過錯,有可能會淨身出戶。

4樓:大姐姐

那夫妻一方出軌兩年以後再辦離婚,法院肯定會根據你們的財產情況以及感情情況來判決的。一定會公平公正的。

5樓:丟丟家小寶寶

法律保護無過錯的一方。你把對方犯錯的證據保留好,先是協商,協商不成的話就走法律程式,如果你把證據提供給法官會支援你的。希望對你有用。

6樓:阿堯時尚達人

這個如果你知道他的證據的話,是對分家有影響的,如果不知道的話沒辦法。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協議離婚,肯定都是兩個人商量好的,對家產就沒有什麼意義。如果是。法院離婚那當然是找出對方的出軌證據,那麼可以爭取多分一些家產。

8樓:馬依昂

應該過錯方會少分一部分家產吧,應該就是這樣

9樓:魚娘玄星館

其實這一些並沒有什麼利益不利益之間的事情。兩個人如果沒有感情了分開對大家都是好的。

10樓:早餐吃過了

夫妻一方出軌,兩年以後離婚對你家產是有影響的,出軌方肯定在這方面兒是不佔優勢的。

夫妻的一方出軌離婚,還能分得財產嗎? 5

11樓:華律網

對於一方的出軌行為,首先要確定該行為是不是屬於法律規定的照顧無過錯方中的過錯行為。如果不是,那麼在財產分割上,則與普通的離婚財產分割沒有很大區別。如果是過錯責任中的重婚、與他人同居兩種行為的,則在財產分割時,法院會考慮出軌一方對婚姻的影響,在照顧無過錯方的基礎上公平分割財產。

12樓:韓

離婚損害賠償的確定標準

《婚姻法》第46條確定了離婚損害賠償制度,也就是說在法定情形之下,離婚夫妻中無過錯的一方有權請求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這個規定比較的原則,在現實操作起來也有一定的難度。在《婚姻法解釋(一)》中對此在實體和程式上都做了較為詳細的規定。

(一)離婚損害賠償的適用範圍

《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離婚損害賠償,僅適用於夫妻因一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這四種情形之一而導致離婚,且對方無過錯的情形。既然《婚姻法》僅規定這四種情況才能適用損害賠償,且未加兜底條款,法官就不能隨意擴大損害賠償的範圍。僅有婚外性行為,即使「捉姦在床」,其精神賠償的訴求,也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援。

離婚損害賠償的適用在具體實踐中要注意以下問題:

1.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2條的規定,《婚姻法》第46條所說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但是由於沒有規定確定的期限和具體情形,所以在實踐中操作較困難。司法實踐中一般將「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理解為3個月以上。

2.關於有配偶者與婚外同性同居的問題,或者是賭博、吸毒等導致婚姻破裂的,損害賠償於法無據。在實際審判中,對這種有婚外性關係又不符合《婚姻法》第46條賠償範圍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財產分割上作出權衡,主要照顧無過錯方,對有過錯方少分或不分,以此來彌補法律規定上的不足。

3.離婚損害賠償必須是由於《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四種過錯導致離婚的情況下才有可能發生,未離婚談何離婚損害賠償?因此,如果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當事人提出的離婚損害賠償的請求不予支援;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離婚損害賠償範圍的確定

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28條的規定,《婚姻法》第46條所規定的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物質損害賠償可以支付賠償金等方式承擔;精神損害賠償可以根據無過錯方的請求判令有過錯方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至於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的確定,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的規定,根據過錯程度、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所造成的後果、過錯方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確定。

你自己看下這個最新的婚姻法裡涉及到離婚中損失賠償的部分。

外遇不確定被一定給於損失賠償,但法律可以酌情判定。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難看出,首付是男方付的,但究竟是誰付的沒有什麼實質意義.婚前買的房子如果是為了以後結婚所用並在以後實際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並不是一看到婚前買的就不屬於共同財產.對於房產證登記在男方名下不影響共有關係.

對於男的支付房貸女的維持家用,這並是夫妻財產約定製,此制度是對所有權作出約定,而你們只是約定經濟用途上的分工,所以她的工資當然屬於共同財產之一部分.如果離婚,可以約定是由男的享有房子給女方相當於房子價款一半的補償,如果約定由女的享有房子那麼女的就要給男的相當於房價一半的補償,而且實踐中會對支付首付款者比一半還要多一點點的補償.如果都不願意享有現有房子,那就把房子變賣後,對價款作出平均分割?

understand?

14樓:緣既是緣

首付是婚前財產,貸款是共同還款視為共有財產,即使女方出錯了也不能剝奪財產的權利要看你們協商協議的結果了,找法院也只是協調,女方主張權利的話婚後財產還是一家一半的

15樓:

你說的所有都應該平均分配。除非法院另判。

因為法院判決離婚分割財產時,會考慮過錯方與無錯方。

16樓:

《婚姻法》第46條確定了離婚損害賠償制度,也就是說在法定情形之下,離婚夫妻中無過錯的一方有權請求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這個規定比較的原則,在現實操作起來也有一定的難度。在《婚姻法解釋(一)》中對此在實體和程式上都做了較為詳細的規定。

(一)離婚損害賠償的適用範圍

《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離婚損害賠償,僅適用於夫妻因一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這四種情形之一而導致離婚,且對方無過錯的情形。既然《婚姻法》僅規定這四種情況才能適用損害賠償,且未加兜底條款,法官就不能隨意擴大損害賠償的範圍。僅有婚外性行為,即使「捉姦在床」,其精神賠償的訴求,也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援。

離婚損害賠償的適用在具體實踐中要注意以下問題:

1.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2條的規定,《婚姻法》第46條所說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但是由於沒有規定確定的期限和具體情形,所以在實踐中操作較困難。司法實踐中一般將「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理解為3個月以上。

2.關於有配偶者與婚外同性同居的問題,或者是賭博、吸毒等導致婚姻破裂的,損害賠償於法無據。在實際審判中,對這種有婚外性關係又不符合《婚姻法》第46條賠償範圍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財產分割上作出權衡,主要照顧無過錯方,對有過錯方少分或不分,以此來彌補法律規定上的不足。

3.離婚損害賠償必須是由於《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四種過錯導致離婚的情況下才有可能發生,未離婚談何離婚損害賠償?因此,如果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當事人提出的離婚損害賠償的請求不予支援;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夫妻因一方出軌離婚財產怎麼分

17樓:華律網

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指出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夫妻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在夫妻離婚時,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但這絕不意味著必須平均分配。

一方有外遇,如達到了重婚或公開非法同居的程度,則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如只是有「偷偷摸摸」的外遇,這種情形,法律上不作評判。

18樓:善行著手成春

【律師解答一】

首付是婚前財產,貸款是共同還款視為共有財產,即使女方出錯了也不能剝奪財產的權利要看你們協商協議的結果了,找法院也只是協調,女方主張權利的話婚後財產還是一家一半的【案例二】因一方出軌離婚的財產分割

婚前一方有一套貸款的房子,婚後另一方將剩餘的2萬元貸款全部還完,並另購一套婚房

【律師解答二】

【律師解答三】

第三者不負責任,如果能證明對方的過錯,可以要求適當多分財產,但不會全部剝奪對方的財產權。

【相關分析】離婚損害賠償的確定標準《婚姻法》第46條確定了離婚損害賠償制度,也就是說在法定情形之下,離婚夫妻中無過錯的一方有權請求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這個規定比較的原則,在現實操作起來也有一定的難度。在《婚姻法解釋(一)》中對此在實體和程式上都做了較為詳細的規定。

(一)離婚損害賠償的適用範圍

《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離婚損害賠償,僅適用於夫妻因一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這四種情形之一而導致離婚,且對方無過錯的情形。既然《婚姻法》僅規定這四種情況才能適用損害賠償,且未加兜底條款,法官就不能隨意擴大損害賠償的範圍。僅有婚外性行為,即使「捉姦在床」,其精神賠償的訴求,也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援。

離婚損害賠償的適用在具體實踐中要注意以下問題:

1.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2條的規定,《婚姻法》第46條所說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但是由於沒有規定確定的期限和具體情形,所以在實踐中操作較困難。司法實踐中一般將「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理解為3個月以上。

2.關於有配偶者與婚外同性同居的問題,或者是賭博、吸毒等導致婚姻破裂的,損害賠償於法無據。在實際審判中,對這種有婚外性關係又不符合《婚姻法》第46條賠償範圍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財產分割上作出權衡,主要照顧無過錯方,對有過錯方少分或不分,以此來彌補法律規定上的不足。

3.離婚損害賠償必須是由於《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四種過錯導致離婚的情況下才有可能發生,未離婚談何離婚損害賠償?因此,如果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當事人提出的離婚損害賠償的請求不予支援;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離婚損害賠償範圍的確定

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28條的規定,《婚姻法》第46條所規定的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物質損害賠償可以支付賠償金等方式承擔;精神損害賠償可以根據無過錯方的請求判令有過錯方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至於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的確定,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的規定,根據過錯程度、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所造成的後果、過錯方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確定。

夫妻有一方出軌,如果上法院要求和另一方離婚,要分割財產和補償嗎

金牌婚姻律師團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可知,離婚財產分割時,應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 男女雙方在同等條件下,應照顧女方 殘疾 生活困難 無過錯的一方。法律規定的過錯情形有哪些呢?一 如何認定過錯?過錯在法律上的規定是 1 重婚,須滿足過錯方與第三者存在婚姻狀態 2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配偶...

夫妻一方出軌並提出離婚,另一方可否索取精神損失費

珈藍寄春 1 婚姻法要求夫妻雙方履行相互忠誠的義務,反對並且懲罰違反忠誠義務的過錯行為。但是,想要以婚姻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當事人,應當充分準確的理解婚姻法對於 外遇 出軌 是否等同於婚姻法之中所使用的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只有理解準確,才可以更好地使用法律 維護自身合法權益。2 婚姻法司法解釋1,...

夫妻兩在一起生活,為什麼會有一方要出軌呢

露水閣 因為在一起時間久了,瞭解對方太透徹,還有就是人品問題了!攤上了就要需求解決的辦法,讓ta早點回心轉意 旅途愉快 你好!首先是時間讓兩個人當初的激情變淡,生活的瑣事,日月的滄桑讓夫妻感到疲憊。尋找新的刺激 有時候不是刻意的 對新的感覺那種好奇,最後導致出軌。 赤峰 生活久了。外部社會又很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