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在電腦公司當多月學徒了,怎麼跟老闆要工資啊

時間 2021-07-21 08:13:32

1樓:匿名使用者

跟我當年經歷好像

我也是當了3個月學徒,不過你想僅靠這3個月的東西做什麼是遠遠不夠的,而且你學的那些基本是些入門級的東西,看你的工資,你應該乾的是技術人員

其實個人覺得你不如去當公司業務人員,技術這種東西,全靠平時積累,自己多鑽研,根本沒必要專門去做技術,工資一年難得漲一次,工作還累,你看看那些老技工,一大把年齡,工資不高,看著他們就彷彿看到了若干年後的自己,我當年的師傅就是這麼勸我的。

你現在需要這樣辦,直接跟老闆說,實話實說就行了,連最低的生活都保障不了,如果你老闆體諒你,肯定會為你考慮的,如果你們老闆對此置之不理,那麼你也沒有再為這種人打工的必要了。

2樓:匿名使用者

真鬱悶 我店裡三樓是裝機的 新來的學徒第一個月是500底薪 15%提成 第2個月就是800底薪了 你就跟老闆說你不想幹了 你家裡給你找了個錢多的事 如果老闆想留你就會加錢 如果不想留那你就換個地方 這麼點錢留著有什麼意思

3樓:阿godream舜

200...小弟你也太委屈了

聽大哥的 帶把刀 桌上一插 高喊 “漲工資” 你老闆一定給你漲! 如果不漲 你就報哥的名 “陳浩南”

4樓:

通過同事讓他從側面向老闆提吧 你直接提出來不是很好

pc科技

5樓:

直接要,還能怎麼要?

我是學徒工已近幹了3個月,現在想辭職走人老闆不同意怎麼辦?

6樓:芥末留學

"1、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分三種情況:

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用扣工資的方法作為賠償。

2、所以,辭職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拒絕,當然,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

3、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籤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4、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列舉上述違法事項任意一條或兩條都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並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結清工作期間的工資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5、當然也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需要任何理由,到時即可要求單位辦理離職手續走人。

6、通知書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於本人的原因,現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辭職,將於30天后離開單位,請單位做好接替工作,我會在規定時間內做好工作移交,請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7、“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

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到了30天就可以走了,不需要任何人批准,協商不成可以通過勞動部門申請解決,爭取自己的權益。

8樓:當hr遇見家庭教育

按照勞動合同來走,老闆不願意讓他走肯定是有原因的,可能覺得他這樣給公司沒有帶來好處,但是你要和他說清楚,他不走,心已經走了,留下來只會給公司帶來不好的東西!

我是一個4s店的學徒,鈑金的。有一個鈑金師傅算是我的一個親戚。我已經在這裡幹了三個多月了。今天他給 100

9樓:異度海靈

我建議你去學活吧,年輕人,我爸爸常跟我說,年輕的時候,錢少點餓不死,多學東西,學到的本事是一輩子的,以後能賺得更多,工作環境更好,如果自己不努力,再過幾年,你還是在那裡踏步,有了家庭的你,連養家餬口都不夠,所以別幹別丟了西瓜撿芝麻的事。

10樓:

建議你如果目前經濟允許的情況下還是聽**的沒錯 至少本事學到手了 以後才能賺更多的錢 努力就會有回報 一份汗水一份收穫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真的,可以考慮去,有技術走遍天下

12樓:停留看風景

看他是否真心幫你,幫你就去,有攆人的意思那就隨便你了

13樓:悔悟_者

技術是一生的最大財富

14樓:時間埋葬了我

果斷去 你和我一樣有時候很糾結 不過你要往對你有利的想法去做 但是不要做過了 今年你要勇敢的闖 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 好好學

15樓:刀鋒_超

就仔細想一個問題!!!這裡活少工資缺更多,那裡活多工資缺少?難道你不覺得奇怪嗎?百分百不去,學東西貴精不貴多!事情那麼多哪來的時間學習!

16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去,多活多實踐,錢不是第一目的,學到東西才要緊。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去是傻子吧,**事多,能學到技術就去哪,管他攆不攆你走

在美容院當學徒,已經2個多月了,乾的基本上都是雜活,老闆娘還讓我去外面幫她拿東西,賺不到什麼錢,

1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籤協議的話老闆也沒扣工資的話你找個辭職的理由就行了

我已經在某公司工作2年了,現在出去讀MBA合適嗎

2到5年工作經驗去讀mba的人是比較多,但是基於你工作了2年這一個條件,沒法幫你判斷出去讀mba合不合適。當然如果職業發展有需要,也有足夠的資金準備,那出去讀一個mba還是很不錯的。不過呢,mba是很認商學院名氣的,要是讀個一般的還不如不讀,那錢乾點什麼不好。要是你確定想申請,可以多看看。之前我有認...

我已經在公司工作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現在我想離職。老闆讓我繼續為他工作月。提前走就不發我

段皖疏 只要有人能證明你在該工廠工作就可以拿到 原涵韻 所謂試用期,又叫適應期,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為相互瞭解 選擇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不超過6個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讓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相互考察,以決定是否建立勞動關係。勞動法 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可以 二字表明,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不是必備條...

我已經在韓國留學快畢業了假如我父母在韓國跑黑了那對我畢業有影響麼還有對以後在韓國就業有影響麼

你父母跑黑對你的畢業是無關的。但是將來你畢業後在韓國就業換籤證肯定會有影響的。即使你找到工作,不能換就業簽證,也只能回國的。以後你和 你家人來韓國肯定來不了的。 我的 你好 1,如果你現在如果是大學四年級生,不涉及簽證延期的問題,那麼你的父母跑黑與你無關 2,如果你現在還涉及將來的簽證延期問題,那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