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誰保管,正規勞動合同,應該一式幾份,誰保管

時間 2021-08-11 16:47:13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一份,用人單位一份,這是必須的。但勞動局應該還有一份備案的,所以兩份和三份都是對的,關鍵是處於那個地方。

對合同是否要到勞動局備案,各地勞動部門的做法不一,可諮詢當地勞動部門。公司和員工簽訂的合同,只要是真實意志表示,又不違反法律強制性和禁止性規定的,都是合法有效的。

簽了以後都由公司保管可以嗎?

還是勞動者保管一份較好,除非勞動局已經備案,那麼就可以交由公司保管。主要是防止公司對勞動合同進行刪改,無法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合同上必須蓋紅章嗎?如果是影印件,章也是影印的,請問還有效嗎?

合同必須該公司的公章,代表用人單位的意思,用人單位同意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這是勞動合同成立生效的必要程式。

如果是影印件,章也是影印的,如果勞動局已經備案正本,那是可以用影印件交給勞動者的。影印件不是有沒有效力的問題,主要是在訴訟當中,如果沒有遞交合同原件的話,用人單位不予承認影印件,你就處於不利的地位。所以如果你想真正保護你的合法權益,你必須向用人單位取回蓋紅章的勞動合同正本。

兩份合同均是影印件,章也是影印的。請問簽署這種勞動合同有效嗎?

用人單位不承認,則對用人單位沒有效力,建議你取回蓋紅印的勞動合同。

「如果只有公司保留一份或兩份,勞動者沒有保留的合同是無效的」這個結論請問有何法條支援呢?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規定: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蓋章部分當然是紅印了,簽字也是書寫版。處了蓋章部分其他都可以是影印件。

2樓:匿名使用者

那肯定是違法的,合同必須雙方各執一份。。

正規勞動合同,應該一式幾份,誰保管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正規的勞動合同是一式兩份。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4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正規勞動合來同,應該一源式兩份,用人單位和勞動者bai各執一份du,各自保管各自勞zhi動合同。如果需要到當地勞動dao行政機關備案的,應該簽訂三份。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5樓:匿名使用者

一式三份,公司留存一份,勞動局一份,籤合同的人一份

6樓:匿名使用者

一式兩份,你一份,你公司一份。

7樓:匿名使用者

一式兩份,各自保管,一般用人單位拿去保管了

簽訂勞動合同應該是幾份?合同應誰保管?

8樓:江湖梓煦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一般是雙份,勞資雙方各執一份,分別由各自保管。但也有企業不給員工那一份,這是不對的。

9樓:風然夕文

至少兩份,勞動者和資方各拿一份

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

如果你的勞動合同到期,公司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並且對你不利,你可以拒絕簽訂勞動合同,並且補償你7個月工資。如果公司不給經濟補償金,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2012修正 釋出 2012 12 28實施 2013 07 01現行有效 法律修訂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

關於勞動合同,關於勞動合同和工齡

參見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 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規定 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 同。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由此可見,如果當事人雙方在原勞動合同期滿後對繼續執行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

勞動合同(賠償)勞動合同和賠償問題。

一年一個月。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算,6個月以內按半年算。在您不同意解除勞動的情況下,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因為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有違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您可因此依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雙倍賠償,具體為四個月的工資。單位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單位口頭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