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幫員工買的工傷險員工受傷了保險賠付金額給誰

時間 2021-09-06 11:21:30

1樓:慧擇網專家

保險賠付給被保險人即員工,工傷保險是強制購買的保險,一般在員工發生意外情況的時候可以獲得一定的賠償,現在公司還會為員工選擇團體保險如意外險、醫療保險等等,在員工工作期間發生意外獲得賠償。關於團體保險問題,可以參考這裡:http:

2樓:wei淚娃娃

第一是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

第二是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工傷者一定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

第三是工傷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的行為。

第四是賠償,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如果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式。 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3樓:奶爸保

保險金額賠付給被保險人,即員工。

通俗說明:工傷保險,簡單來說,就是在工作期間受傷了,獲得相應醫療救助和相應經濟補償的保險。

顧名思義,只有在被認定為工傷的情況下,才符合賠償條件。

那什麼情況才會被認定為工傷呢?

幾種常見情形: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受到事故傷害的;

2、患法律規定職業病的;

3、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的;

4、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中受到傷害的;

5、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公負傷,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上下班途中,若是職工自身原因或主要責任導致事故發生的,不按工傷處理,大家請注意這一點。

工傷保險的賠償,一共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1、被認定工傷之後,傷殘鑑定結果出來之前,屬於停工留薪期間,停工期間薪酬正常發放;

2、在傷殘鑑定結果出來之後,接受傷殘補貼一直到辦理退休,屬於津貼發放期間;

3、在退休之後,不再領取傷殘補貼,而且是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如果單看賠償的專案,工傷保險的保障可以說是非常全面了,但它的侷限性也很明顯,只賠償工傷的情形,所以想要更全面保障的朋友可以考慮商業保險:《有了社保,還要買商業保險嗎》。

公司以幫員工繳納了工傷保險,員工受傷後公司全額支付了醫療費用,並且員工也得到了工傷賠付,請問公司給的

4樓:左思苗

用人單位無權向員工索要醫療費,無法律依據。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先通過協商的方式要求員工返還醫療費用。如發生爭議可提請法院要求員工支付。

由於工傷保險是全額報銷醫療費用,因此前期單位支付的醫療費屬於墊付,因此單位有權利要求返還墊付醫療費用。

公司給員工買了意外傷害保險 員工受傷賠償給誰

6樓:嘉悅年華

公司給員工買了意外傷害保險 員工受傷賠償當然應給員工。

1、意外傷害保險是人身保險業務之一。以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殘廢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

2、投保人向保險人交納一定的保險費,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遭受意外傷害並以此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的一定時期內造成的死亡、殘廢、支出醫療費或喪失勞動能力,則保險人給付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險金。其保障專案有兩項,即死亡給付和殘廢給付。

3.、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障專案

(1)死亡給付

(2)殘疾給付

(3)意外死亡給付和意外傷殘給付是意外傷害保險的基本責任,其派生責任包括醫療給付、誤工給付,喪葬費給付和遺族生活費給付等責任。

4、保險金的給付。保險事故發生時,死亡保險金按約定保險金額給付,殘疾保險多按保險金額的一定百分比給付。

5、保險期限。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期較短,一般都不超過一年,最多三年或五年。

7樓:加百列

歸員工,《保險法》第三十九條:投保人與其有勞動關係的勞動者投保人身保險,不得指定被保險人及其近親屬以外的人為受益人。

所以,單位購買的團體人身意外險,雖然是單位購買但是保單利益直接歸屬職工個人,由保險公司直接賠償給保單受益人,即被保險人或其家屬。

此外,個人在得到保險公司賠償後,仍然有權向僱主索賠。如果職工繼續向單位索賠,單位還是要賠償給工人索賠款的。但如果工人是以報銷醫藥費用形式向單位索賠,應該工人從各個渠道所報銷的藥費賠償總和不超過所花費總藥費數額。

如果工人以其他名義比如精神損失費、失能補償費等向單位索賠就不同了。

如果單位直接購買的是僱主責任險,保險公司賠償的保險金屬於單位,則單位可以用其支付職工對僱主索賠的款項。

8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給員工投保的團體意外險,雖然公司是投保人,但是隻有員工(也就是被保險人)才有保險金請求權,公司是不能獲得賠償的,只有被保險人能夠獲得醫療費用的理賠金。

雖然在現實中有公司為員工墊付醫療費,但也必須由被保險人申請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並且理賠金必須打到被保險人的賬戶中。

9樓:保險經紀人熊大

團險給員工,僱責給公司

10樓:香港保險黃豔

賠給公司啊,利益歸投保人。公司會幫員工付錢啊。

公司給員工買了工傷保險,員工出事後,公司做了理賠,但是保險公司給出的賠償公司收為己有了 20

11樓:匿名使用者

職工工傷保險,按照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賠償,公司可以墊付,工傷保險專賠付下來之後,公司屬

扣除墊付款支付工人,是正確的,再有,工傷保險的賠償,工傷保險部門負責,單位不給賠付,所以,你朋友的公司,不存在詐騙,也不是佔為己有,只是先行墊付,賠償款,是不能領取雙份的

12樓:公社社員人人忙

如果您指的是出事後的醫療費用,這樣的保險是屬於補償性質的,也就是說員版不論是向所權在公司還是保險公司索賠,都只能按照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得到補償,也就是所謂的報銷醫療費用,不能說自己公司賠完了再去保險公司索賠,等於獲得了雙重賠償,這樣屬於不當得利,是不符合保險原理的。

從您公司的做法來看,他應該是向保險公司投保了員工責任方面的保險,也就是如果員工在工作期間發生了事故,公司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時候,這部分賠償責任轉由保險公司承擔。因此公司先向員工承擔了賠償責任,然後再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向保險公司索賠,把實際賠償責任轉嫁給保險公司,這樣是沒有問題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賠付最終賠付要到員工手上,如果公司據為己有,屬於侵吞個人財產,你可以起訴公司。

14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協商有無書面證據材料啊。如果上面有員工放棄理賠金,就不算。否則這個官司打不贏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只需按照工傷保險的要求,30日以內給員工報工傷認定申請就行了。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工傷住院,需要用人單位陪護或者付給家屬陪護費,還要支付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其他的不需要支付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理解是員工要是在工作中出了事,公司給出賠償是合理合法的,而買了工傷險的話,公司也不能收為己用。(個人理解)還是去資一下律師的好。

17樓:理財規劃

你朋友明顯侵犯了員工利益,如果被告會輸的,因為賠償款是保險公司賠給當事人的,而買保險是公司給員工的福利,如果有發生殘疾,員工除了得到保險公司賠償外,還可以向公司申請一筆賠償金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不給公司材料自己去保險公司理賠

公司已為職工購買社保,如果發生意外傷害,工傷後,保險公司需要賠償,那公司還會需要相應的賠償嗎?

19樓:七七

公司支付醫療費用,和正常的工資性收入。

員工自己買商業險,公司還需為其買工傷保險嗎

廖南戎 要買兩碼事 工傷保險也不貴,企業為員工買了,員工工作起來更安心,企業的收益也更有保障。 為職工參加了工傷保險企業就是為了盡責,工傷保險是不計責任方的,即使發生工傷職工負全責,只要是參加了工傷保險,工傷保險都要支付工傷待遇的。感覺沒有必要因此而再購買商險,如果是想提高賠償待遇,可以把參加商業保...

公司給員工買意外險怎麼買 企業怎麼給員工買意外險

給員工買意外保險很簡單,一般需要提供營業執照 公司組織 證 公章 被保員工的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職業等級 工種 等基本資料就可以了 被保險員工一般要求在5人以上 企業員工意外保險就是保險公司簽發一張總的保險單,為該團體的成員提供保障。一般情況下,團體意外險是按職業類別來購買。除此之外,在購買時有一點需...

公司不幫員工辦理工傷鑑定手續,員工可以怎麼做

1.如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的時間內為工傷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職工可自行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不給職工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自己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2.根據 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