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財產分割,家庭財產分配

時間 2021-09-07 19:45:51

1樓:123456奮鬥

1.把家庭成員對家庭共有財產的分割與家庭成員之間的財產贈與相區別

家庭成員基於一定的法律事實而形成的家庭財產為家庭共有財產,在分割家庭共有財產時,一般應按共有人權利義務相一致和有利於生產、生活、有利於社會安定等原則,公平合理地處理。對於因父母將自己的財產處分給其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員而發生的糾紛,應該按贈與糾紛處理,以充分尊重贈與人的意願為原則。如果調解處理時將上述兩種情況混淆,就難以區分各當事人的要求是否合理,更難以在當事人之間找準平衡點。

2.把家庭共有財產與家庭成員共同生活期間的個人財產相區別

對財產所有權是家庭成員共有還是個人所有,必須根據財產是為家庭成員共同基於一定的法律事實所取得,還是家庭成員中的某個人基於一定的法律事實所取得來認定。如果是家庭成員中的某個人依法取得的財產,即使在家庭成員共同生活期間取得,也不存在共有關係。對於個人財產的處理,以歸個人所有為原則,即便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也不改變財產的性質。

3.把父母用子女給付的贍養費出資購置的財產與父母與子女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相區別

子女給付父母贍養費是法定義務,該贍養費屬於父母個人財產,父母將贍養費積累起來購置的財產,所有權屬於父母,與給付贍養費的子女之間不形成共有財產關係。對於這類財產的處理,以歸父母所有為原則,給付贍養費的子女可以在父母去世後遺產分割時,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在遺產的份額上適當考慮多分。父母與子女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為父母與子女的共同財產,這類財產的處理原則是:

財產份額有約定的,按約定分割;沒有約定的,原則上共有人均分,但對共有財產貢獻較多的可適當多分,同時給予老年人適當照顧。

4.把夫妻共同財產與家庭成員共同財產相區別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夫妻對財產有約定的除外。如果夫妻與家庭其他成員約定某些財產為家庭共有財產,或者共同基於一定的法律事實所得的財產,為夫妻與其他家庭成員的共有財產。夫妻對夫妻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但這僅限於為日常生活所需而處理共同財產,對於重大財產夫妻一方不能擅自處分。

夫妻因離婚而需要分割共同財產,或者因一定的法律事實需要與其他家庭成員分割共有財產時,應該遵循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和照顧子女、照顧女方的原則。

5.把家庭成員共同共有的財產與家庭成員按份共有的財產相區別

一般來說,家庭成員之間的共有關係為共同共有,各共有人享有均等份額。但是,如果共有人事先約定了各共有人的份額,就構成按份共有,各共有人按照約定的份額分得財產;如果共有人不能證明按份共有,則按共同共有處理;如果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對各自應得份額約定不明確,則按等份原則處理。除按份分割共有財產外,對其他共有財產應綜合考慮財產的**、共有人的情況以及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等因素予以處理。

6.把可分割財產與不宜分割的財產相區別

對家庭共有財產進行分割,無論是動產還是不動產,都有可分與不可分的區別,在分割時必須根據財產的性質、用途及財產所有人的具體情況,採取不同的分割方法:(1)實物分割。共有財產屬於可分物,分割後不損害財產的經濟用途和價值的,可對共有財產進行實物分割。

(2)變價分割。共有財產不能分割或分割後損害其經濟用途和價值的,或者共有人對共有財產均不願意採取實物分割方法的,可將共有財產作價變賣,各共有人取得相應的價金。(3)作價補償。

共有財產不能分割,或雖可分割,但有的共有人願意取得實物,有的共有人不願意取得實物的,可將共有財產歸願意取得實物的共有人所有,由取得實物的共有人按共有財產的價值,給未取得實物的共有人以相當於其實有份額的經濟補償。

2樓:玉兔愛狼

律師見證的費用比公證處公證的費用低。

法律效果一樣,

法律效力,公證的優於見證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寫一份協議,把財產分割的具細寫清楚(為了以後不產生糾紛,財產分割儘量寫得細一點,還有就是註明從何時開始生效),然後由當事人簽字並按下手印,還要有見證人簽字(兩個以上),最後註明時間.這就是民間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房產證的話.只能律師見證.公證處的話.他們需要有產權證才可以公正的

家庭財產分配 200

5樓:戚廣利

1、家庭財產分配,只能讓其父母支援公道。否則,他人不好干預。

2、讓你物件找他父母說明情況,主要是問其父母為什麼不能端平一碗水,為什麼有偏有向,也許能夠說法其父母,房子均分。

6樓:在水一方風情獨好

和她媽統一口徑 述諸法律解決啊,把房產要回來

7樓:風琦仲詩蕾

如果沒有遺囑的話,應該按照法定繼承。具體方式是你們兄妹四人各佔四分之一,你侄子、侄女可代表其父母代位繼承他父母應分的部分。

家庭財產分割協議

8樓:琳妞

一、家庭財產分割協議書格式:6261696475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335323364

1.首部。

(1)標題。應寫明“財產分割合同(協議)”或“分單”、“分產契約”。

(2)當事人身分的基本情況。

2.正文。

(1)分產的原因。

(2)具體分配方案。

3.尾部。

立約人、見證人分別簽字、蓋章,並註明立約的時間。

二、家庭財產分割協議書範本

立約人:

王××,男, 58歲,×族,××市××區人,退休工人,現住××市××區

××衚衕××號(系下列立約人之父)。

王××,男,32歲,×族,籍貫、住地同上,系王××之子。

王××,女,24歲,×族,幹部, 家住××市××區××小區××號。

見證人:趙××,男,50歲,××市人,現住××市××區××衚衕××號(與立約人王××系鄰居)

立約人王××共有一男一女,二子女均已結婚,現三人均表示願意分家析產,改變過去共同生活的狀態,各立門戶。經協商,達成如下分產契約,並由鄰居趙××作見證人。

(一)王××隨其長子王××一起生活。

(二)現住平房3間,歸長子王××所有,長女王××隨其丈夫另住。

(三)傢俱及家用電器。熊貓彩電、組合音響、海爾冰箱歸其長子王××,錄相機、攝像機各一臺,歸其長女王××。

(四)存款×萬元,由其長女王××分得×萬元,長子王××分得×萬元。其長子王××負擔其父王××日常生活費用。

(五)王××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費用由其長子王××和長女王××共同負擔。

(六)以上所列各項,立約人完全同意,並有見證人作證。

王××見證人:趙××

××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9樓:匿名使用者

家裡只有十一牆房四間有責任地六份其餘設有任何財產,弟兄分居生活這個協議怎麼寫?

10樓:武世聲飛

去找一律師起草會標準,花不了多少錢。

1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能否擅自搭建3樓,這個是要審批的。其次,建議找律師或是法律援助中心代筆,這樣比較靠譜,漏洞少。最後,寫完後還要去公證處公正一下。

家庭財產分配法

12樓:幸福千羽夢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九十九條 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係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第一百條 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並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摺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應當分擔損失。

《繼承法》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家庭財產在法律上怎樣分配?

13樓:南邕

”四個子女“~~~首先是各佔全部財產二分之一的五分之一...

”母親患老年痴呆無行為能力,如果其中一個子女主要負責給母親養老送終,請問家庭財產在法律上怎樣分配“~~~然後是協商傾斜”其中一個子女“多一些份額,協商不成只能訴訟...

14樓:漠然虔誠

(1)父親的遺產,原則上---配偶與4個子女,均分。

(2)配偶屬於生活困難--可以多分

(3)養老的子女--可以多分

15樓:匿名使用者

去世以後首先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一般情況下其中一半為遺產

然後,有遺囑的,尊遺囑,無遺囑的,在第一順序繼承人之間平均分配。

同時分割時照顧無生活能力的人

16樓:狂狼狂郎

法律上沒有家庭財產分割這一類的法律條款。只要家庭成員之間協商一致即可,夫妻之間的財產分割可參照婚姻法中離婚財產分割的相關規定。

相關法律常識:

財產是指擁有的金錢、物資、房屋、土地等物質財富:國家財產、私人財產,具有金錢價值、並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的總稱。大體上,財產有三種,即動產、不動產和知識財產(即智慧財產權)。

財產可分為:有形財產(又稱有體物.),如金錢,物資;無形財產(又稱無體物.

),如債權,智慧財產權,虛擬財產權等。也可以為:積極財產,如金錢,物資及各種財產權利;消極財產,如債務。

隨著經濟、科技的發展和觀念的變化,人們對財產的認識不斷深化,財產的範圍也隨之拓寬。

關於資產和財產的區別,可以從下述幾方面來理解:

第一,由於淨資產是企業財產或財富的積累並最終歸出資者所有,所以,財產在一定意義上就具有企業和出資者雙重所有的性質相比之下,資產則只歸企業所有。

第二,由於淨資產是企業運營總資本的一部分並且歸企業所有,所以財產屬於自有資本的範疇,與此同時,與淨資產相對應的資產就成為財產的轉化形態或運用形態。

第三,企業的財產雖屬於自有資本的範疇,但它並不是由出資者的投資所形成的,而是企業總資本運營收益或總資產運營收益的積累,所以,財產既是資本的產物,又是資產的產物。

第四、從企業的借貸關係看,有資產就有負債,即資產是與負債相對應的,相比之下,財產則不與負債相對應。

第五,由於資產與負債相對應,所以資產就隨負債的增加而增加,隨負債的減少而減少。相比之下,由於財產不與負債相對應,所以財產就不隨負債的變化而變化。

滿意請採納。

老年再婚家庭財產分配問題,再婚家庭財產分配問題

不構成撫養與贈送關係的,不發生繼承權。但是一方可以得到另一方的遺產。再婚家庭財產分配問題 二婚是結婚離婚或喪偶以後,再一次結婚。二婚再離婚和第一次離婚時一樣,個人財產不能分割,共同財產可以分割。再婚個人財產,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對於一方所有的財產,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也可稱為...

再婚家庭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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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財產分配法,家庭財產在法律上怎樣分配?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 一方的婚前財產 2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關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