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該公司上班了,是不是要籤勞動合同呢

時間 2022-01-08 10:20:13

1樓:

廣東胡律師:

你可以去勞動局舉報投訴,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未籤勞動合同第2個月開始雙倍工資的賠償。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入職就應該簽訂勞動合同,併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法律規定,勞動者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其違法行為,相關部門會去查處。

3樓:高考指導鴨梨老師

進入該公司上班要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入職一個月後單位仍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申請勞動仲裁索要二倍工資。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要籤,簽了才有保障。

再者,籤的時候要看一下細節,是否對自己不利,別一不小心讓老闆鑽了空子。

總公司下設分公司和子公司,在分公司上班,與子公司籤勞動合同,這樣是否合理?

5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關聯企業,只要你能證明他們的關聯關係,以及你的實際用工關係和勞動關係,即使糾紛發生了,還是可以依法維護你的合法權益的。記得保留收集相關的證據。

縱橫法律網-廣東中安律師事務所-周文兵律師

6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

分公司和總公司是一個法人,而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總公司和子公司之間並不存在經濟等關係,對外獨立具有法人地位。

7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屬於外派,你有籤外派協議嗎?或問下人事你的工作是怎麼分配的。

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不影響,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資格的,分公司沒有法人資格,這樣算來你該慶幸和子公司簽了合同。無論總公司之下分公司的級別比子公司高還是比子公司低,都不影響你的事實勞動關係,安排你到分公司工作的比如調動通知、交流計劃以及分配介紹信等你應該加以儲存,注重平常證據的保留,以備萬一。但是具體在那裡勞動就沒有必要的過於操心了,不過你必須弄清楚你的工資是子公司給你發還是分公司給你發,小心子公司給你安排的是勞務派遣!

9樓:大師庫

勞動合同你看一下,是否有勞務外派字樣。

工作不易啊。你問一下你們的人事怎麼回事。

10樓:山東青島王律師

不合理。一般就忍了,為了工作。

是否糾紛,難說。不過,日常工作中保留相關工作證據,以備萬一。

在私營企業上班 沒簽合同就不受勞動合同法保護嗎?

11樓:沒事扯扯蛋

在私營企業上班沒簽合同也是受法律保護的,保護程度看你所在地區的執法程度。事實勞動關係是受法律保護的,當然你要有你在單位工作的證明。

社會保險是國家法定的,從用工之日起就應當建立,不管籤沒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辦理是違法的。在我國,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影響勞動關係的認定。因此,即使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受到勞動法的保護。

只要已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沒有合同的,按國家規定執行籤不籤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責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擔心,不受保護的是用人單位,用工的法律風險也在用人單位。

12樓:三昧離火

簡單的說,法律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分用人單位是國企還是私企,也不分籤合同沒簽合同,只要勞動者以員工的身份為用人單位提供了有償勞動,勞動者就應該享有權益。 如果沒簽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向你支付雙倍工資,並且滿一年後視為你與用人單位簽定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3樓:笨笨

不是的,沒簽合同工作多久了?沒滿一年的話公司要賠償你(工作月份-1)個月的工資,滿一年的話不僅工資要賠,還視為公司和你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4樓:葬魂v5o鵯

受勞動法保護.關鍵你要找到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15樓:半捎坎

受法律保護。保護程度看你所在地區的執法程度。 按你目前情況,建議如下:

1、按時上下班,安全第一。 2、收集證據以日後上述使用(考勤卡、工資單、工作相關的可以證明你存在的物品,單位同事合影等)都留著。不能丟 3、到不想再幹的時候,提出辭職,並依法要求公司補償經濟損失 a、作為企業,未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要求補償雙倍工資。

b、補繳從你進公司之月起的社會保險。個人部分要個人承擔。 注意事項:

所有的都要白紙黑字 考勤卡(可以影印) 工資單(本來就給你的,銀行卡的話,記得出具銀行的對帳單) **:能清晰的分辨出是你的公司,你工作的場地。 此類案件處理不需要請律師,直接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即可 以上只是一點小建議,只作為參考,謝謝。

16樓:揭文惠

1.同法還沒有實施呢,要是實施後一個月內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單位要支付雙倍工資的,單位不敢不和你籤的 2.內部規章制度公示,並將公示相關材料存檔; 2、職工身份證、畢業證、職稱證等影印件存檔; 3、自用工之日起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交納保險; 4、如有培訓費用,請在勞動合同約定條件中註明; 5、技術骨幹建議以感情留人、以事業留人、以待遇留人。

17樓:齊哥

1、籤不籤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責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擔心,不受保護的是用人單位,用工的法律風險也在用人單位。 2、社會保險是國家法定的,從用工之日起就應當建立,不管籤沒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辦理是違法的。 3、等到你什麼時候不想在這個單位幹了,你在提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自用公之日起一個月以後支付雙倍工資。

同時要求補充辦理所有社會保險。 4、如果單位不予支付,申請勞動仲裁,百分之百勝訴,但現在不用著急。 5、單位的違法行為還可以作為你合法辭職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比用批准,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索取沒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18樓:唯念一萌

根據你的問題,本人回答兩個方面: 1.《勞動合同法》調解何種勞動合同關係?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因此,私營企業的職工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2.勞動者該如何訂立勞動合同?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因此,你與企業確實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你的合法權利也將受到法律的保護。

給個體戶打工是不是籤勞動合同

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只有簽訂了勞動合同你的權利才能受到國家的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 工作條件 工作地點 職業危害 安全生產狀況 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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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國 勞動合同法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 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 期不得超過六個月。所以公司的做法沒有問題 2.除非與公司簽定了特殊的違約會帶來的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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