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事實婚姻的離婚需要哪些手續,法院關於事實婚姻的離婚需要哪些程式?

時間 2022-01-08 23:00:16

1樓:匿名使用者

是不是事實婚姻,有規定,符合事實婚姻的,可以起訴離婚,不是事實婚姻,自行處理,法院不受理。

起訴的話,提交訴訟狀、身份證影印件、訴訟費到法院立案庭辦理

婚姻法解釋一

第五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2樓:正商觀察者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法院關於事實婚姻的離婚需要哪些程式?

3樓:冰雨夢悠悠老師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1]30號,2023年12月25日公佈,自2023年12月27日起實施)

第五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這個已經算是事實婚姻了,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請求解除婚姻關係。對於財產問題的分配,首先要確定的是你爸爸有權取得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但是離婚財產的分配一般遵循以下原則;

一、男女平等原則。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這裡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等等。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效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

四、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六、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婚姻法中的過錯是指有配偶一方與他人同居,或有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受害方可以依法要求賠償。

4樓:葉落霜滿城

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式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五)、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登出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5樓:

你們的情況屬於事實婚姻,離婚對於財產的分配協議解決就行,可以起訴離婚

6樓:匿名使用者

在民法上除94年2月1日之前已成立的已經不承認事實婚姻,所以你們不需要補辦任何手續。不存在合法的婚姻關係。

7樓:中華青年律師網

可以以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提起訴訟 順便解除非法同居關係

8樓:鼓落的風箏

首先你們間沒有婚姻關係,用不著離婚,法院也不會受理,如果錯誤受理了也不會讓你撤訴,而是判決駁回起訴。第二,因是非法同居關係,所以各走各的,就行了,但是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可以提起訴訟,法院會受理的。我就曾經審理過此類案件,我的回答是百分之百的正確,不信可以去試試

請問事實婚姻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9樓:華律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一)規定,未按婚姻法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因此,事實婚姻如雙方要離婚必須到法院起訴。

要提供雙方何時開始同居生活的相關證據,這樣法院才能依法認定是否構成事實婚姻,以及婚姻關係的起始時間,再進一步認定哪些屬於婚內的共同財產,並依法進行分割。如果證明不了雙方在2023年2月1日以前開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那通常難以認定為事實婚姻。此時,法院會要求雙方補辦婚姻登記,補辦以後,按離婚程式處理;不進行補辦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 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 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10樓:諾諾百科

事實婚姻是指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事實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沒有統一的標準,事實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過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門)或訴訟手段(到人民法院)去進行辦理。如果沒有解除事實婚姻又和別人結婚是屬於重婚罪。

事實婚姻與非法同居的不同點:

1、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都具有共同終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不具有這種終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2、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均無配偶,有配偶的則為事實重婚,非法同居的範圍要比事實婚姻寬。

11樓:靜的窒息

事實婚姻辦理離婚有兩種方式:

第一,協議離婚,協議離婚需要夫妻雙方親自去民政局辦理,但是因為雙方沒有結婚證,並且在民政局沒有結婚登記的檔案,所以需要夫妻雙方先補辦結婚登記後在重新辦理離婚手續;

第二,訴訟離婚,訴訟離婚需要原告身份證,戶口本,起訴狀去法院起訴離婚,因為沒有辦理結婚證,所以原告起訴時需要提交雙方屬於事實婚姻的證據,戶口本可以顯示雙方的身份資訊情況,如果戶口本中沒有寫清楚雙方系配偶關係,可以由當地村委會,居委會出具證明,證明雙方是夫妻關係然後找派出所蓋章確認,

12樓:法邦網專家

如果屬於法律規定的事實婚姻關係是受法律保護的,沒有依法解除事實婚姻關係再次進行結婚就可能觸犯刑法的規定。應當說解除事實婚姻關係有兩個方式,第一個就通過法院訴訟,由法院判決解除事實婚姻關係;第二個就是雙方先補辦結婚證,在辦理結婚證後再辦理離婚手續。

沒辦理結婚證屬於事實婚姻的離婚需要辦理些什麼手續嗎

13樓:儆櫟

你好!所謂事實婚姻,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其是夫妻關係的婚姻關係。事實婚姻是相對於合法登記的婚姻而言的,事實婚姻未經依法登記,本質上屬於違法婚姻,但考慮到我國的現實國情,為了維持一定範圍內的,特別是廣大農村人口婚姻關係的穩定,國家對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雙方之間的關係有條件地予以認可,這就產生了「事實婚姻」這一概念。

但法律對事實婚姻的認可僅限於2023年2月1日以前,男方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並且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的。2023年2月1日以後,則屬於同居關係。

附相關法律條文:《最高人民法院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五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辦手續,只要你們沒領結婚證,在法律面前就是沒有結婚,不受法律保護

關於離婚和事實婚姻的問題,離婚後一直生活在一起,事實婚姻受法律保護嗎?

張其元律師 不能。你們離婚後雖然仍一直共同生活,但在法律上屬於同居關係。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由於你們沒有合法的婚姻關係,你前 公公 出資給你前夫買房,屬於他對你前夫的單方的贈與,屬於你前夫的個人財產。更何況已經在房產證登記為你前夫的個人為所有權人。如果你前夫同意復婚,在他同意的情況下,當然可以將房...

沒辦理結婚證屬於事實婚姻的離婚需要辦理些什麼手續嗎

儆櫟 你好!所謂事實婚姻,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其是夫妻關係的婚姻關係。事實婚姻是相對於合法登記的婚姻而言的,事實婚姻未經依法登記,本質上屬於違法婚姻,但考慮到我國的現實國情,為了維持一定範圍內的,特別是廣大農村人口婚姻關係的穩定,國家對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

自願離婚需要哪些手續,雙方自願離婚,都需要哪些手續

見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 本人的戶口簿 身份證 二 本人的結婚證 三 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 澳門居民 臺灣居民 華僑 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 二 項 第 三 項規定的證件 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 澳門居民 臺灣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