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法律知識,關於離婚的法律知識

時間 2022-01-19 12:30:12

1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023年9月10日通過 2023年4月28日九屆人大二十一次會議修正 同日公佈施行)

第四章 離 婚

第三十一條【自願離婚】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訴訟離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與現役軍人離婚的特別規定】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不得提出離婚的情形】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條【復婚登記】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第三十六條【離婚後父母子女關係】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離婚後子女撫養】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探望權】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共同財產處理】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付出義務補償權】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共同債務的清償】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適當幫助義務】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法釋〔2001〕30號 2023年12月25日公佈 自2023年12月27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應准予離婚」情形的,不應當因當事人有過錯而判決不準離婚。

第二十三條 婚姻法第三十三條所稱的「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可以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前三項規定及軍人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斷。

第二十七條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於生活困難。

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

2樓:義亭仵婭靜

2週歲以下子女,原則上歸女方撫養,撫養費按對方月收入的20%—30%幅度給付。

3樓:齋正崔漫

一般情況下,處於哺乳期的孩子會判給母親,但父親需要按月給付必要的扶養費。

關於離婚的法律知識

4樓:

我國婚姻法上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裁判離婚

很顯然 你堅持不離婚的話 你們是不能達成離婚協議的

那麼女方執意離婚 就會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 法院會先進行調解 調查證實你們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婚姻不適宜繼續維持的才會判決離婚

而離婚的條件包括一方有過錯(如 重婚 家庭暴力虐待遺棄 賭博吸毒等),還有就是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所以 你如果不想離婚的話 就要在法院進行調解的時候 將你的想法告訴法官 我想照你說的原因來說是很難證明你們夫妻感情不和的 被法院判決離婚的概率很小……

作為男人就要大度一些 多遷就一下妻子 多從自己身上找一下原因 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女方會執意離婚的……婚姻是兩個人的事 不僅僅是一個人的錯 在說對方不足的時候最好先看清自己的缺點。

祝你好運……

5樓:迮溫卯醜

兄弟我跟也是一樣啊,老婆三天兩頭往自己家跑啊,我老婆家裡人都不講理.我老婆他死撒謊.我都快被他氣瘋了,我老婆是認他跟我離婚他又不離,不離你也好好過日子啊,他又不好好過日子啊,我老婆是快生了才來我們家啊,兄弟我這輩子就後悔跟我老婆拿了結婚證...

我天天都快瘋了,我真的一點辦法都沒了。。。我們這人命真苦啊,

6樓:匿名使用者

上她家吧!!豈不更好

7樓:深圳張勇律師

離婚有兩種方法,若雙方同意,可以協議離婚,這一種方法成本及時間最低的。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當天就可以辦好。

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複雜,則轉為普通程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該類證據,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若沒有此類證據,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後6個月之後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8樓:抄小壘

兄弟咱倆的遭遇一樣 我都不知道該怎麼辦?

離婚應該知道的法律知識有哪些

9樓:許鑫律師

1、領取結婚證,才算有法定婚姻關係;

2、分居兩年並不會自動離婚,但連續分居滿兩年是認定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

3、感情不和、過不下去並不能作為離婚理由,必須有具體的原因、表現;

4、離婚有兩種方式:第一種,協議離婚;第二種,起訴離婚;

5、一般來講,出軌一方並不一定淨身出戶。

10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嘛,符合兩個條件之一即可:一是自願離婚,一是夫妻感情確實破裂。自願離婚的,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撫養費標準、撫養費支付方式、探視權等有了明確約定即可。

符合這種條件離婚的,自行前往婚姻登記機關登記即可。夫妻感情確實破裂的,一般在訴訟離婚中沿用,即一方主張離婚但另一方不願意的情形。在這種方式下,主張離婚的一方需要提供「夫妻感情確實破裂」的相關證據,以便法官認定,並據以作出判決。

當然,訴訟離婚也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事項作出判決,主張離婚的一方也同樣要提供相關的證據和依據。

11樓:皇冠本田

離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必須符合離婚的條件,履行必經的法律程式。

離婚有兩種形式:

1、登記離婚(通稱協議離婚);

2、起訴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

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是指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單方提出離婚,

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

但在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對子女的撫養、

教育、醫療費等的問題上未達成協議,

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人民法院受理後一般採取

兩種方式解決:

一是調解離婚,

是指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的調解下,

就財產分割、子女養育等問題達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離婚並製作離婚民事調解書,

作為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法律文書。

二是判決離婚,

是指人民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

形下,就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就夫妻共同財產和子女養育等作出離婚判決。

判決離婚後,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

1-3個月作出判決,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判決離婚的標準在夫妻雙方對是否離婚有爭議的情況下,

起訴到法院,

法院判決是否離婚的

標準是感情是否破裂,

這是一個抽象的說法,

也不是由某一方決定的,

而是根據在法庭上所能證明的一些事實來綜合判斷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還是回去跟你丈夫見面談談了,也許離婚原因就是一點小誤會而已

關於離婚的法律知識

12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必須符合離婚的條件,履行必經的法律程式。

離婚有兩種形式:

1、登記離婚(通稱協議離婚);

2、起訴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

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是指起訴離婚。

13樓:匿名使用者

看了感覺好亂,不知你想說什麼?

關於離婚方面的法律知識

14樓:匿名使用者

想離婚的話,需要準備起訴書一式兩份、結婚證的原件、身份證及影印件,以及訴訟費用,去被告經常居住地或者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院經過審理後,依據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來判決是否准予離婚。

一般情況下婚前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後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法律的規定,只有過錯方有上述法定情節,無過錯方提起賠償請求,法院才可能會支援。

關於離婚的,有關離婚的法律知識

如果你的母親不願意離婚的話,給你說再多的方法都沒什麼意義的。協議離婚 訴訟都可以的。先把財產情況搞清防止將來真離婚了沒有共同財產可以分割。致少還有架可吵,要是不吵也許話都沒得說了,哪才是大問題 打打鬧鬧的恩愛夫妻也是天下一景,你不要太為他們操心,他們自己沒有提出離婚,你作為子女,怎麼好替他們做主呢?...

法律知識物業業主

無故砸你家門肯定是觸犯了法律的,非法闖入他人住宅是要判刑的。不過以上來看那個醉漢並沒有闖進你家,只是破壞你家的門了,這就夠不上判刑了,頂多是罰款或者協商解決。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 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 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

如果掌握精通法律知識

法制報紙 法律講堂 的知識面過於零碎了,這樣的結果會是你對某一型別的案件的某一發展掌握比較好,但不能活用。建議你按照要考律師資格一樣,按照司法考試的系統學習。先建立起對法律體系全面的認識。然後再挑選自己感興趣的深研。法律是一門實踐學科,多結合案例來學習。 多看些法學專著吧,先從法學院學生教科書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