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手受傷不是很嚴重,但是導致近期沒法工作。能不能申請工傷,請問如果可以賠付標準是怎樣

時間 2022-02-14 07:25:14

1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你不是故意犯罪的; 醉酒或者吸毒的; 自殘或者自殺的。在工作中受傷就能申請工傷。賠償的等傷殘鑑定後有工作保險賠付。公司好像不用賠錢

2樓:海綿寶寶

可以申請工商,注意留存證據。

在工作中受傷了可以申請工傷嗎,若可以的話該怎麼申請?

3樓:高中孫老師

可以。1、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當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的場合,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此係其法定義務。

2、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在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場合,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直接依法申請工傷認定。據此,此種申請必須滿足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而非職工一發生事故傷害或者一按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時就可以由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直接申請工傷認定。

此種場合的直接申請工傷認定就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來說,是其民事權利而非義務。同時,法律授權工會組織也享有工傷認定申請權,以維護受傷害職工的合法權益。

4樓:co莫亞

以下回答你的問題:

1、我母親是在工作期間負傷的,應該算是工傷吧?

如果你母親確實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為工作原因受傷肯定是算工傷的。但是勞動部門規定必須在受傷一年內申報工傷認定。

2、如果是工傷,這種情況能評到7-10級的傷殘之一麼?

一般來說有骨折就能評上級!因為不知道你媽媽究竟什麼情況,等工傷認定以後或者單位委託是可以做鑑定的,一般是以鑑定部門的意見為準,誰也沒法說你多少級。

3.雖然是因工負傷,但是如果夠不上傷殘級別的話,還能申請工傷麼?能得到相關經濟補償麼,如果能,大概有多少?

工傷認定申請是不需要錢的,工傷認定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他認定你為工傷的話,就算你老闆不認賬也不行,有法律文書畢竟對你有利。工傷認定後你可以要求你的老闆給你支付醫藥費用,那是受法律保護的。當然如果有工傷級別的話 你還可以拿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拿到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以及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當然這是在你有傷殘級別之後。

5樓:箌苺疍

老闆答應報銷藥費。必須先申請工傷,才能做傷殘等級鑑定。工傷就是把藥費全部報銷,不夠級別的話什麼就沒有了。假如能平十級的話,還有本人六個月的工資。

6樓:匿名使用者

在工作中受傷可以項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傷認定辦法》第六條規定,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領取空表填寫),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字影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函〔2004〕256號)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所在單位是否同意(簽字、蓋章),不是必經程式。

7樓:匿名使用者

1、是工傷

2、八級左右

3、能申請,能得到經濟補償

賠多少,要看傷殘等級了

8樓:水向陽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要先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然後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做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結果有不同的賠償等級。做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後,你們可以先跟工廠協商賠償數額;也可以直接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到法院起訴。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第三十六條 工傷職工工傷**,確認需要**的,享受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在工作中受傷,發生工傷的用人單位不承認勞動關係,能不能到法院重新按照民事賠償起訴?

9樓:貴陽傑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10樓:簡簡單單

1、在工作中受傷,發生工傷的用人單位不承認勞動關係,不承認勞動關係,你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來確認勞動關係的。

2、《勞動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11樓:厙璇璣

你這個確認勞動關係還只是第一步吧,**走完?確認勞動關係先仲裁、一審、二審,確認完之後工傷認定、行政複議一議二議,工傷賠償再仲裁、一審二審,才完呢。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1、只要提供的工作證及證人證言完全可以證明原、被告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且是受公司的安排,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後,申請工傷認定的義務由用人單位承擔,對於因用人單位未在法定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而致職工未被認定為工傷的,此期間發生的相應工傷待遇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2、能夠證明侵害因果關係,法院一般會認定。

13樓:山野柴胡

【非法用工 範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非法用工單位**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規定:無營業執照或者未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者用人單位使用童工(未滿十六週歲)造成的傷殘、死亡童工。

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直系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親屬就賠償數額與單位發生爭議的,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的有關規定處理。一次性賠償金數額應當在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經勞動能力鑑定後確定。

【非法用工 賠償範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非法用工單位**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規定:無營業執照或者未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者用人單位使用童工(未滿十六週歲)造成的傷殘、死亡童工。

【非法用工 處理程式】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非法用工單位**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規定: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直系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親屬就賠償數額與單位發生爭議的,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的有關規定處理。一次性賠償金數額應當在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經勞動能力鑑定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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