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離職的問題,自動離職的問題

時間 2022-02-22 05:55:29

1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公司與你已經簽訂勞動合同,你必須提前三十天提出辭職,才是符合勞動法規定的辭職,否則是違反勞動法的,單位可以追溯你的違約金,注意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無論何種離職,均要到單位辦理離職手續,不是在勞動局備案的勞動合同將使你一直具有合法的就業身份,你就不能再與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了,也不能辦理社保關係了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上規定三個月之內的合同裡是不能有試用期的,他們的合同本身就問題,再說你都不要工資了,還怕什麼?

3樓:匿名使用者

似乎要看合同條款約定了.

另外看什麼公司了.一般小地方人事也就懶得追你了.基本可以認定想走就走.

你是在校的實習還是自己找的? 學校安排的話,籤的是三方協議那個要注意.小心學校使絆.

錢要是給的話就拿著,不拿也沒人念你好!

4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你都不要工資了,那你還走不了嗎?真懷疑!自己走就好了啊!至於勞動合同不過是一種形式,沒多大的作用。難道把你欽禁起來了嗎?

就是關於新勞動法規定和本人自動離職的問題

5樓:匿名使用者

1、「但是我現在剛離職字也簽完了,我再想告他是不是已經沒用了,如果我有在那單位工作的證據呢,還來得及麼」:不得及,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是1年。依據是: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2、「真的還來的及的話 我現在應該怎麼做 帶著那些證據 還是需要給勞動仲裁打個**讓他們幫助我 」:

(1)先收集好你在單位工作超過1個月沒有籤合同的證據,包括:工資卡、工作證、上崗證、打卡單、離職證明等.

(2)然後找公司所在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請求查處。沒有效果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免費的)。

(3)但是,你能要求的,只是超過1個月後工作時間的雙倍工資。

補充:確實是太少了,為這點兒錢再去仲裁,值不值得,你得算算賬了,呵呵。

6樓:北京周青生律師

來得及,需要收集的證據如工資條、打卡單、工作證、離職單等.

7樓:

按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謂解除勞動合同後.

就意味著你們今後沒有任何瓜葛.所以你想再去要求對方什麼什麼你就毫無理由了.因為你自己放棄了

8樓:匿名使用者

自動離職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自動離職,即不告而別,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4號)第18條規定,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勞部發〔1996〕354號

18.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嚴格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職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承擔賠償責任。

9樓:心為寧碎

應該來不及了

不過建議還是試試

祝你好運

員工自動離職問題

10樓:匿名使用者

是否有簽訂試用期合同?《勞動合同法》第19-21條有規定,試用期用人單位必須與員工簽訂試用合同。試用期提前3天辭職,需書面形式,且用人單位需有人簽收,不需用人單位批覆便可離職。

用人單位應按照工作日期支付合同內相應工資,但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辭職,比如,不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不合法、沒有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用工之日沒有為勞動者建立社會保險等,都可以索取經濟補償金,補償金的計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工作一年一個月的工資,不滿半年按半年計算,即半個月的工資。工資的計算按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不滿十二個月按實際工資月數計算。

所以如果沒有簽訂試用期合同,員工以此為辭職理由向勞動仲裁申訴,用人單位還得支付經濟補償金。所以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工資。

11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應該支付工資。已經形成了勞務關係,即使在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中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但是你是私離、沒跟領導審請給你的希望不大。

關於自動離職的問題?

13樓:清菊淚痣

公司沒有跟員工籤勞動合同,是公司的責任,所以按照法律規定是要支付工資的;而勞動者沒有提前三天通知公司離職也是違法的,但是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並沒有規定勞動者違約後該如何處理。本身這些法律都是傾向於保護勞動者的,所以遇見這種情況企業只好自認倒黴。因為即使你再去起訴勞動者違約也是得不償失的。

關於員工自動離職的問題

14樓:

如果員工無故離職,企業是不需要支付賠償金的。新法規定在一些情況下,即使員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企業依然要支付補償金。

第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

最常見的就是強行給員工「放假」或「停工」,這都可視為未提供勞動條件。

第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工資儘量按時足額發放,拖一天或少付一元,也是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第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基本上每個企業都有這個毛病

勞動法規定的五項保險,儘量繳納,補償金和社保費孰多孰少,取得的效果分別是什麼,自己權衡了。

第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

只要你的企業有以上一條符合,那麼你放心的走吧。企業絕對處於劣勢,乖乖的賠你錢,不然你可以上勞保局告他們。

15樓:九級廚師

碰見這樣的就直接去勞動仲裁部門吧!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打一下當地的勞動部門諮詢一下,比較放心.

就是關於新勞動法規定和本人自動離職的問題

17樓:況恕折秋

按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謂解除勞動合同後.

就意味著你們今後沒有任何瓜葛.所以你想再去要求對方什麼什麼你就毫無理由了.因為你自己放棄了

勞動法,關於自動離職的問題

18樓:自海篇名

沒有「被自動離職」說,自動離職就是自己申請的離職,有辭職信的離職。沒有「被自動離職」一說。

你上面說的情況 只能是被辭退,公司不能少你的工資,並且要給你一定的補償,而且如果你參加了失業保險繳費滿24個月 可以去辦理領取失業金。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除非公司在簽訂勞動合同時 或者公司的勞動章程上明確寫明此點 且經過你簽收確認

否則應視作用工方主動解除勞動合同

按照勞動合同法應該按照每年工齡四個月的工資向勞動者賠償

20樓:〃田野

勞動合同或者公司章程有如此條款

合法合理

如沒有側相反

自動離職,結清個人勞動報酬,沒有經濟賠償解除雙方勞動關係。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這是不合法的,只有在試用期內可以這樣做。

22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想辭職需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到時可以直接走人。沒有那麼多時間了,可以與老闆協商一下,適當地做些讓步,別吃大虧就可以了。

23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公司單方面要求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是員工不情願的前提下,所以不合法;

如果算自動離職也應該正常的發放員工的工資;

關於公司讓我自動離職的問題 20

24樓:深圳張勇律師

員工離開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規定,補償或賠償是不一樣的,具體您可以參專考下面觀屬點:

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你,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你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

若公司有拖欠工資或剋扣工資,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若公司不提供勞動條件給你或單方面調你的工作崗位或降低你的工資等違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同時你可以要求公司結清全部工資

若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

若員工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建議你不要自動提出離職,你可以依法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25樓:上海法線

你應該每天都去打卡上班,等公司下一步發通知,以免公司說你曠工而開除你。

26樓:何月月俊

直接將其告上法院 這個公司是違法的很顯然啊

自動離職和辭職的區別,自動離職怎麼認定

自動離職 這種不辭而別的行為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對 自動離職 的職工可按曠工處理,給予除名。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自動離職 的勞動者不僅不能享受任何待遇,而且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話,需要承擔責任,擅自錄用 自動離職 的勞動者的用人單位,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自動離職後,會在我的檔案裡記錄我自動離職過嗎?會有什麼不良影響或者不良記錄嗎

墨汁諾 檔案裡不會有記錄。自動離職不會有不良記錄,但是會有不良影響。具體理由如下 1.新公司會做 入職調查 如果勞動者跳槽頻繁,或者給原單位留下不良印象,那麼新單位在招聘時會考慮是否要錄用 2.勞動者自動離職後,單位會根據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合同,在解除合同當日需結清工資,具體規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

離職問題求教,離職問題求教!!!

不必採取曠工的辦法,你明天就可到老公司總裁面前直接和他說把你工資長到,多少,如果不給你就立即停止工作,就和他說三日內解決不了這個問題立馬走人,理由是你提前一年要求長工資至今沒落實,這麼一來有進有退,也可找到一定的理由,也不一定就要到新公司去,新公司讓你做的事你也應該多加考慮是否對你有利,目的還是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