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如何辦理,工傷鑑定程式怎樣走

時間 2022-02-25 18:35:26

1樓:晁獻玉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2樓:

申請工傷鑑定的程式一般為:先到(市)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科領取工傷申請認定表,並詳細填寫**,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業蓋章同意傷者進行工傷鑑定。在受傷之日起一年之內,只要攜帶填寫完整的申請表,以及本人身份證、**時的病歷卡原件和影印件,就可以向該部門提出工傷鑑定申請,該部門工作人員會對傷者受傷過程及有關事宜進行調查核實,在傷者完成全部**之後給出工傷鑑定結果,並由醫院出示醫療診斷證明書。

受傷嚴重的,還可以由社會保障科介紹,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傷殘鑑定。根據工傷鑑定結果,傷者可以得到因工傷引起的有關損失補償。

到勞動局申請工傷鑑定的程式是如何的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首先,受傷一個月內由公司主動給你申請工傷認定,勞動局認定之後,會通知你去指定醫院鑑定傷殘等級。

如果,如果是公司沒有給你申請工傷認定,那麼久需要你在以年之內到勞動局工傷科申請個人工傷認定。那裡會給你**,然後公司給你簽字蓋章,如果公司不同意,那麼就需要你到勞動局勞動仲裁委員會去申請勞動仲裁,這個就比較麻煩了。因為後面的各種賠償都是需要公司配合的,所有搞不好你會經常申請勞動仲裁。

其次,如果公司配合你鑑定了,那麼你要離職的時候,和公司協商賠償就好了。前提當然是你對自己要賠償的各項費用有大致的認識,不要被你的公司給燒了。

如果,你是自己申請的勞動能力鑑定,那麼鑑定結果出來了之後,你就可以到勞動局申請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了。提醒你!一次性傷殘補助按照國家規定,能證明實際工資收入就按照實際工資發放補償,如果不能證明且工資低於公司給你交的工傷保險等級一年平均值,就按照工傷保險 等級的一年平均值發放補償。

這個是相差很多的。比如 ,你工資3000元,而公司是按照1800元給你交的保險,那麼你又不能證明你的工資是三千,且工資卡又是每月給你打1200.其他費用現金沒有證據,那麼國家就會按照1800元/月的標準賠付你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所有,證明實際收入是關鍵哦!

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是公司支付,每年國家在6月中旬會出一個標準,2023年國家就規定,一次性就業補償金為4360元/月,你和公司協商賠償,如果不對就申請勞動仲裁,再不對就上訴到法院。

拿了公司賠償給你的一次性就業補助,並請財務給你開具正規的財務發票,證明公司已經給付你就業補助金,並且在財務發票上蓋財務章,勞動局領的另一種表公司蓋章,辦公室開具離職證明,配合你工傷後的一些鑑定證明就可以到勞動局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4樓:匿名使用者

辦事專案:工傷認定

辦理機構: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傷認定機構(見附表)

辦理條件: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的從業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

申請主體:用人單位、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

申請時限:

1、用人單位應當自從業人員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用人單位工商註冊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 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向用人單位工商註冊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範圍:

1、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從業人員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申請工傷認定需提交材料:

1、必備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人員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包括初次)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2、相關材料

(1)屬於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門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

(2)屬於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用人單位出具因工外出的證明材料;

(3)屬於機動車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結論證明材料;

(4)屬於從事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眾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5)屬於因公、因戰負傷致殘的復員轉業軍人舊傷**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指定醫院的舊傷**診斷證明材料;

(6)委託他人申請的,應當同時提交被委託人的身份證明;

(7)其他特殊情況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工傷認定程式:

1、用人單位、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攜帶上述相關材料在規定的時效內,向用人單位工商註冊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在1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申請工傷認定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從業人員所在單位,同時告知勞動能力鑑定的申請程式。

3、有關單位和從業人員或其直系親屬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工傷認定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行政機關的上級行政部門或同級人民**申請行政複議。

5樓:

你可以查詢《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在公司受傷了,怎樣去做工傷鑑定?

6樓:匿名使用者

傷者職工應當儘快到勞動局工傷科申請工傷認定,然後再病情穩定的情況下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工傷鑑定程式怎樣走

7樓:京師周潔律師

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還包括職業病。工傷認定需要申請人提供完成的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介入受理。

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4.工傷認定申請表。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職工受傷害或者診斷患職業病時,需要提供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勞動、人事關係的證明。

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進行調查核實: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三:認定時間及責任承擔: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與該職工所在單位。在認定程式中,若確定工傷事實,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由於職工違章引起的**事故不在工傷事故範圍內,在《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第九條規定,蓄意違章不應認定為工傷。

工傷鑑定 高分,工傷等級鑑定

1 申請工傷認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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