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怎麼領取失業保險金,在北京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

時間 2022-02-25 18:50:23

1樓:abc保險網

北京市領取失業保險的流程,參考如下【最新2023年版本】

一、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所需資料:

1、《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2、終止解除勞動關係/聘用關係證明或終止存檔關係證明(辭職須有辭職證明材料);

3、核定失業保險待遇的其他材料。

二、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失業人員應當在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係之日起60日內,持上述資料到到戶口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同時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

1、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的,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的,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的,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的,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6、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三、北京失業保險領取手續

【受理機構】:戶口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

【辦理期限】: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係之日起60日內

【諮詢**】:010-12333

四、北京市外埠失業人員離京可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北京市自2023年起對外埠失業人員離京的,可採取兩種方式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是外埠城鎮職工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係後回原籍的,由參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應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隨失業保險關係一併劃轉至其戶口所在地的縣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外埠城鎮職工回原籍可按照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2、是外埠城鎮職工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係後繼續留京的,可以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由用人單位到參統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按照北京市城鎮失業人員的標準,從北京市失業保險**中支付,並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本人。

具體標準參考上面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即可

【提示】

目前北京市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最高為891元,最低為782元,月平均標準為836元。

在外省市就業的北京市戶籍職工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係後,可將失業保險關係及失業保險待遇轉移到北京市,按照規定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鄉鎮)社保所以北京市標準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另外,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戶口遷往外省市的失業人員,可選擇在北京市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也可選擇將失業保險關係及失業保險待遇轉移到戶口遷入地,到戶口遷入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權威資訊**中國**網

北京市外埠失業人員離京可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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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面試答疑木樨

回答外地人有兩種方式領失業保險:一是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回原籍,由參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失業保險轉至其戶口所在地,職工按戶口所在地標準享受待遇。

二是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繼續留京,用人單位到參統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按照北京市城鎮失業人員的標準,從北京市失業保險**中支付,並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本人。

在北京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

3樓:匿名使用者

在北京失業後,憑用人單位開具的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係證明及有關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同時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

與原單位合同到期後合同不再續簽,在沒有工作期間是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用人單位開具的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係證明辦理。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領取失業保險金對就業沒有影響。

擴充套件資料:

《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第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四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的職業介紹服務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4樓:面試答疑木樨

回答外地人有兩種方式領失業保險:一是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回原籍,由參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失業保險轉至其戶口所在地,職工按戶口所在地標準享受待遇。

二是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繼續留京,用人單位到參統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按照北京市城鎮失業人員的標準,從北京市失業保險**中支付,並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本人。

5樓:李晶環

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合同到期後,單位不再續簽以及各項保險已經繳納了14年9個月。符合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1)失業前所在單位及個人已參加失業保險(2)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3)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申請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1],具體條件和程式如下:

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注: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群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影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記,同時辦理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

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只要原單位辦理了失業保險,失業之後可以申請失業補貼金的。

其次,享受失業金是有一定條件的: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的。

只要滿足以上條件,是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的。

其失業金的領取有這樣方面的規定:累計交納滿一年不足兩年的時間的,可以領取到三個月的失業金,滿兩年不足三年的為六個月,以此類推,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即兩年時間。

第三,各項保險,這個很籠統,關鍵必須參保失業保險。

第四,失業補貼金,對你將來新就業,沒有任何影響的,這只是幫助你失業之後的生活補貼。

7樓:匿名使用者

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本市城鎮失業人員,應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係之日起,60日內持《職業指導培訓卡》、《戶口簿》、《身份證》、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係的證明和3張一寸免冠**到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有合同制工人的國家機關及其合同制工人,有城鎮職工的鄉鎮企業及其城鎮職工,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應當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繳納失業保險費。其職工(僱工)失業後,按照《申領辦法》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申領失業保險金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二、根據《申領辦法》和《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市**2023年第38號令,以下簡稱《規定》)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自與職工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係之日起,7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報其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備案,20日內轉移失業人員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接收失業人員檔案關係後,對失業人員是否具備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資格進行稽核認定,7日內將核定情況和失業人員檔案移交到其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

三、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接到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移交的失業人員檔案後,應在7日內告知失業人員辦理失業登記和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失業人員告知書》附後),併為失業人員指定職業指導培訓機構,免費對其進行職業指導培訓。

四、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本市城鎮失業人員,應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係之日起,60日內持《職業指導培訓卡》、《戶口簿》、《身份證》、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係的證明和3張一寸免冠**到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

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轉移失業人員檔案關係後,失業人員未按規定在60日內申領失業保險金的,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不再受理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申請,其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予以保留。

五、根據《申領辦法》和《規定》的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和期限,從其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按月發放。從2023年1月1日起,對進行了就業登記但沒有辦理個體或企業營業執照的失業人員,不再將其應領未領的失業保險金一次性發給本人,其應領未領的期限予以保留。

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什麼條件,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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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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