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懂勞動法,幫忙解答一下

時間 2022-03-17 11:55:12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局受理勞動官司是有一個管轄權的,如果你公司沒有在當地鄭州有過任何註冊資訊的話鄭州勞動局是無權受理你的案件的。你必須知道公司是在**註冊的,是區註冊的還是市註冊的,是區的就去區仲裁到市仲裁也不會受理,反之一樣。

跑銷售的就得有銷售的各項單據,相信也有你本人的簽字,這些都是物證,有能力的保留元件,沒能力的保留影印件。最好證據上有日期,這對計算賠償金額有幫助。至於工資發放。

這個無論是現金還是工資卡都是能夠提供相關證據的,發現金可定要有你的簽字,如果他拿不出來就=沒發給你,你可以索要。如果是工資卡去銀行打個記錄就行了。

總之能蒐集的你和單位能聯絡上的證據 不管什麼都可以當證據。

你可以追回4個月的雙倍工資 4個月社會保險 半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和補發你的工資。

祝你維權成功。

2樓:歸十與想

1、未籤勞動合同違法,你有權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2、欠薪違法,單位有義務按時發放;

3、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3樓:泠映爍山新

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自08年以來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

4樓:

根據屬地管理原則,鄭州人事局可以辦理

另外,如果沒簽合同,必須要有足夠的證據防止他抵賴

5樓:保利威律師

只要你有證據證明你們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就可以要求你老闆支付你除了第一個月以外的其他月份的雙倍工資。

6樓:cy小屋

籤不簽單和給不給工資沒有關係。你可以依法勞主張權益

勞動法求助急需!!謝謝,懂勞動法的,幫忙一下 謝謝

1.你得保留工廠的廠牌,工資條等等,證明你和公司勞動關係 2.按合同法 你可以得到兩倍的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

懂勞動法的進來幫忙一下謝謝

1 按國家勞動部頒佈的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 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 通常指的是一個月 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2 單位收取你們的服裝押金,屬違法行為,勞動合同法第九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

懂勞動法的進來幫忙別瞎掰

關鍵是要看你是否有證據證明 工作應聘時說包吃住 本來說一個月工資2200 因為公司可能賴賬。承諾 包吃住 就不能從工資中扣除,試用期滿也不能再扣服裝費。沒給辦社保不合法,你有權要求公司補辦或者賠償單位繳費金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沒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第2個月起的雙倍工資賠償。我來給你分析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