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求懂勞動法的好心人幫忙指點迷津!

時間 2023-04-26 19:33:08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你這種情況一般是勞務派遣。這裡面你要弄清楚一個問題,這個人力資源市場,是否有勞務派遣的資格,如果沒有,應該認定你和工作的這家公司具有勞動關係,要求二者承擔連帶責任;另外,勞動合同不能只是試用期合同,六個月的試用期,至少應該是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最後一個公司要與你解除勞動合同,要看你礦工一天是否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如果違反了要求其拿出規章制度,如果事先沒有告知不認可)或者不符合錄用條件。至於你的崗位符不符合勞務派遣的規定,那就另當別論了。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五條 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法律規定,公司的做法是違法的,你不要辭職,如果公司不讓你上班,你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3樓:網友

肯定是不能辭職啊,試用期也是有合同的,也是受法律保護的,不能辭職。

關於勞動糾紛,請懂法律的行家幫忙看看!急!

4樓:何處惹塵埃

1、需要補繳4各月的社保,根據勞動法規定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購買,而不是8個月。你所說的雙倍補償是針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時,工資需要雙倍補償。

2、補繳中的個人部分需要自己承擔。

年4月到2023年9月需要支付雙倍工資補償4、仲裁越早越好,有利於證據的獲取。

5、仲裁後的補償需要勞動仲裁部門進行仲裁,結果基本為補繳社保,雙倍工資。

5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1、補繳沒有繳納的社會保險。

2、未續簽勞動合同期間應支付8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3、社會保險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年9月前申請。

6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能雙倍補償,這是民法的原則,只要補上就可以了。

7樓:陳金鑫律師

社保只能是補辦,個人還是要交的。後面的合同一般視為不定期限,不能要求雙倍賠償。還有,你朋友離職是解僱還是自願的?

如果不是自己辭職(非協商性質),還能拿到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超過一年,但不滿兩年)。勞動仲裁的申請時間為一年。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1,公司應為其補繳沒有繳納的社會保險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但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因此你朋友的公司未續簽勞動合同期間應支付其8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

3、社會保險中個人部分自己承擔,也即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4、申請仲裁的訴訟時效是1年,即應在2023年9月到2023年9月前申請。

求助懂勞動法的朋友幫幫忙

9樓:中國勞動合同法

1、週六上班又沒有安排補休的,屬加班,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2、所謂值班,如果是與你平時工作內容一樣,實際也是加班,應支付加班費;

3、你的勞動合同第四條第三款約定很明確,計算加班工資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計算基數,而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約定為1080元。

4、事假工資基數和加班工資基數的問題,具體要看你單位在什麼地方,因為各地規定不同。

勞動糾紛,求大神指點

10樓:馬會鋒無悔

最普遍的介紹:合同問題特點是什麼:收押金。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勞動合同法。

其它含義:企業不得收取勞動者押金,違法。就這一條,勞動仲裁投訴。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要求仲裁你的投訴問題。

勞動糾紛 請幫忙解答一下 謝謝

11樓:法邦網專家

我沒有和醫院簽定勞動合同,醫院罰款的依據是醫院自行擬訂的職工條款。

我的問題是:

1:我和醫院在**裡的談話是否可以說明我已經自動離職了。

2:我有權拿回我四月份的工資嗎?

關於勞動法的問題諮詢各位,請大家幫幫忙~~~~~~~~~~!

12樓:

1.勞動爭議申請仲裁時效為1年,自知道或應該知道權利被侵犯日起。超出1年,仲裁處不會受理,若轉而向法院起訴,法院確定超期後會駁回起訴。但「知道權利被侵犯」日怎麼算,比較靈活。

2.應補足欠付的加班工資。加班工資以你8小時的每小時工資1.

5倍算3.簽訂正式勞動合同,都可領失業金。違反勞動紀律被開除等除外4.

滿1年後即享有年休假,10年以下5天/年5.同2

6.同1

13樓:非蔻

建議你自己網上搜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監察 仲裁相關法規 沒有多少內容的,自己花點時間。

各位專業的法律人士,請教勞動糾紛問題

14樓:

一、答:員工的要求完全合法,公司沒有勝訴的可能。補籤也不能免責。

二、答:也不能說更嚴重,凡屬公司犯規並侵害員工權益,員工均可向公司提出賠償或補償,有一項算一項。

三、如果員工所說的情況屬實,要求是合理的。如果想通過仲裁和訴訟減免責任是不可能的,唯一的可能就是與員工協商,取得對方的諒解,員工同意減免,如果仲裁裁決或訴訟中法院判決,那是一分錢不會少的,除非員工的訴訟請求計算標準過高或計算錯誤。僅做道義上的補償估計員工不會答應。

四、建議和對策那就是審查一下員工的訴請,計算依據是否正確。

五、仲裁後如果對裁決結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審結果不服還可上訴。二審結果即為終審判決。費用可以忽略不計,每案10元。

最好的建議就是一切按法律法規辦事。你做為人事工作人員,在員工合同快到期時,有義務提醒公司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並指出不按時簽訂可能出現的法律後果,如果領導或老闆置之不理,那就不是你的責任了。

多有得罪,請予理解。

勞動糾紛 各位幫我看下啊

15樓:無冬之夜

你可以向公司提以下請求:

1、補繳社保;

2、按照1600計算你的工資;以前剋扣的應當補發;

3、按照1600的標準計算你的加班費,並要求補發;

4、從你入職第2個月起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

5、你可以以公司未交納社保,剋扣勞動報酬為由,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公司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1600元)。

記住你所有的工資標準都按照同崗位的1600元來計算。

勞動法求助急需!!謝謝,懂勞動法的,幫忙一下 謝謝

1.你得保留工廠的廠牌,工資條等等,證明你和公司勞動關係 2.按合同法 你可以得到兩倍的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

懂勞動法的進來幫忙別瞎掰

關鍵是要看你是否有證據證明 工作應聘時說包吃住 本來說一個月工資2200 因為公司可能賴賬。承諾 包吃住 就不能從工資中扣除,試用期滿也不能再扣服裝費。沒給辦社保不合法,你有權要求公司補辦或者賠償單位繳費金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沒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第2個月起的雙倍工資賠償。我來給你分析下 ...

請懂勞動法的朋友幫幫忙

一 哪怕只上了一天班,也需支付工資的 二 且在辦理離職手續時支付 三 你在試用期間只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辦理離職手續。我看了兩遍,看懂了你的意思。加薪後沒有續簽合同,這是你最大的錯誤。另外,你工作的公司是否是私人公司?如果不是國企,那你的疑問就不能成立。補貼這一條在勞動法上沒有明確規定,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