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只有一人的名字,共有情況可以填寫「單獨所有」嗎

時間 2022-03-19 19:10:19

1樓:匿名使用者

寫什麼都沒用。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填寫「單獨所有」。

在婚後夫妻共同買的房子,如果夫妻有特殊約定,可以在房產證上填寫「個人單獨所有」,這樣登記的房產證其房產就不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屬於配偶一方個人所有。

3樓:紫姣姣奧奧

夫妻共同買的房子,房產上只有一個人名字共有情況填寫,單獨所有是沒有用的,因為在夫妻存續期間的房產應當是共有,而不是單有,這是有法律做保障的。

4樓:杞靖靖

夫妻共同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只有一人的名字,共有情況不能填寫「單獨所有」,這是因為夫妻共同所買房子屬夫妻共同財產,不管房產證上是一人的名字還是夫妻倆人的名字,其所有權均為夫妻共有,所以,不能填寫「單獨所有」,以致影響夫妻感情和家庭和目,請細思量,決不可因小失大,給自己的婚姻埋下黑影,祝你永遠幸福!

5樓:焦沛若

既然是夫妻共同買的房子產證寫一個人的名字也就算了,為什麼還要寫單獨所有呢?是想還買房嗎?但是會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煩,有這個必要嗎?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應該不可以,不論不看名字,婚姻存續期間買的房子就是共同財產

7樓:宓翮

夫妻 共同買的房子 雖然房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 但實質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不有情況不可以填做單獨所有,這樣出現今後的婚變 容易是你本人吃虧 實事求是的就是共有財產

8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可以填單獨所有的,但填了後就不屬於共共有財產,你們可要想好。

9樓:

你好!這個貌似不可以,這個屬於婚內共同財產,如果離婚,那麼就要對其進行分割。

10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共有的房子,房產證,即使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不能寫單獨所有。

11樓:星空

房產證只一人名只能寫單獨所有,共同共有是兩個人名字兩本證寫共同共有

12樓:一個人的成都

可以的。產權證只有一人名字,後期產權證肯定只會是註明「單獨所有」,房產證上的名字,取決於簽訂購房合同、合同備案、預告登記、申請辦理產權證的資料,如果以上資料都是一個人的名字,則辦理的產權證則是一個人的名字,產權證上則會註明「單獨所有」;如果以上資料都是兩個人的名字,則辦理的產權證是兩個人的名字,產權證會註明「共同所有」,繳納工本費後甚至可以一人領取一般產權證。

13樓:home雲

不能吧,因為是共同出錢買的啊,應該屬於共有財產吧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婚內共同財產,就算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共同擁有的

夫妻共同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只有一人的名字,共有情況可以填寫「單獨所有」嗎

15樓:宜靖

夫妻共同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只有一人的名字,共有情況不可以填寫「單獨所有」。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入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法律規定婚後購房且你們共同承擔的貸款,屬於共同財產,不管房產證上是一個人名還是兩個人名都沒有關係,日期以結婚證上的日期與房產證上的日期對比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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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夫妻共同財產特徵

第一,時間的限定性。即從領取結婚證開始,到解除夫妻關係為止的婚姻關係存續的整個期間的勞動所得、生產經營所得、投資所得、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繼承和贈與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即使雙方未同居、或分居兩地,也不論財產是一方或者雙方分別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後所得財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如工資,獎金,是最具有時間性的。

第二,僅侷限於所有權範疇的財產的歸屬利益。即有形的實物、現金和可預見的收益。

16樓:知心炎珏

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名字,共有情況應該填寫單獨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也就是說,不動產物權以登記為準。

如果丈夫私下買賣房屋,如果對方是善意的,也就是說,對房產實際產權情況不清楚,而是根據登記情況進行買賣,則合同有效,妻子只能主張分割槽房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

17樓:秦鑫律師說法

婚後共同買房,房產證只登記一個人的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規定婚後購房且你們共同承擔的貸款,屬於共同財產,不管房產證上是一個人名還是兩個人名都沒有關係,日期以結婚證上的日期與房產證上的日期對比為準!

19樓:常熟法律

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並不是房產檔案中沒有另一方的名字。另,你的情況,是婚後購的房產,法律上就是共有房產。他單獨**,房產管理部門會要求你出場的,除非你沒有領結婚證。

20樓:

婚後買的都變成共有財產了哈!只要他的資料顯示他結婚了,他就不能私下轉房子哈!他賣掉房子,你也可以要求分一半的錢!法律會支援的哈!

21樓:匿名使用者

在結婚證登記時間後購買的都是婚後財產。

夫妻共同所有,不是他一個人說什麼就能算的。

22樓:搜房全知道

這已經是你們的共有財產了,因為是婚後購買的。

婚後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並寫單獨所有,算是夫妻共有財產嗎

2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婚後買房,不管房產copy證登記人是夫妻倆誰名字,只要沒有雙方事先特殊書面約定,住房產權屬於夫妻共有財產,一人一半權益。

房產證如果只寫一位名字,都會註明《單獨所有》。意思是防止房主私自加上其他人名字在房產證,不是註明《單獨所有》這幾個字,住房產權就屬於房產證的登記人一人所有。

《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4樓:匿名使用者

算夫妻共同財產

1、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婚後買房,不管房產證登記人是回夫妻倆誰名字,只要沒

答有雙方事先特殊書面約定,住房產權屬於夫妻共有財產,一人一半權益。

2、房產證如果只寫一位名字,都會註明《單獨所有》。意思是防止房主私自加上其他人名字在房產證,不是註明《單獨所有》這幾個字,住房產權就屬於房產證的登記人一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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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規定: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5樓:易書科技

看情況而定。來

婚內取得

源的房產,房地產住宅局登記為單獨所有,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1、婚前一方承租,婚後使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登記於一方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登記於一方名下,可以認定為按照雙方父母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3、對於婚內一方取得並非專屬於其個人所有的遺產或贈與的房產等財產,如果其在登記的時候使用了非法手段,且向另一方隱瞞了真實情況,登記於其個人單獨所有,另一方可以向當地房地產住宅局提出登記異議,並在提出登記異議後15日內提起訴訟,15日內未提起訴訟的,異議失效。經法定程式審理認定,另一方取得的單獨所有的房屋,在辦理登記時確實使用了非法手段取得的,人民法院會依法根據另一方的訴請,將該房屋變更為共同共有。

26樓:ok內蒙旅遊

在婚前還是婚後買房,房產分配都是不同的!

27樓:無謂的精精神世

當然算共同財產,因為是你們結婚後才買,雖然是你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在法律上是屬於夫妻兩人共用的。現在,**房屋,在辦理土地使用證轉戶時,夫妻兩人都必須簽字確認,才能轉戶的。

28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買的房子就是屬於雙方共同所有,不管你產證上是你的還是他的名字,除非你們去公證了就那隻能是一個人的了!

29樓:

還是算夫妻的共同財產哈!除非他能證明不是共同財產哈!婚後7年的所有東西都是共有的哈!

30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買的房子,公證也沒有用,肯定是共同所有。

31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10年以上的財產都算共有的,沒到的話,單獨的還是單獨的吧

32樓:

當然算是共有的,除非你們去做單獨所有的公證

3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算了,又不是婚前買的

34樓:瀟灑的玄玄

不算~都寫了單獨所有了

婚後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並寫單獨所有,算是夫妻共有財產嗎?

35樓:向無名者致敬

一般婚後購買的房產以屬於共同財產,但有特殊約定除外。

1、婚內取得的房產,房地產住宅局登記為單獨所有,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a、婚前一方承租,婚後使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登記於一方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b、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登記於一方名下,可以認定為按照雙方父母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c、對於婚內一方取得並非專屬於其個人所有的遺產或贈與的房產等財產,如果其在登記的時候使用了非法手段,且向另一方隱瞞了真實情況,登記於其個人單獨所有,另一方可以向當地房地產住宅局提出登記異議,並在提出登記異議後15日內提起訴訟,15日內未提起訴訟的,異議失效。經法定程式審理認定,另一方取得的單獨所有的房屋,在辦理登記時確實使用了非法手段取得的,人民法院會依法根據另一方的訴請,將該房屋變更為共同共有。

36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買的房子,無論房產證上寫幾個人的名字或備註強調,都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單獨抵押**的。。

37樓:來自松柏巖和婉的西瓜子

婚後買房房產證上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 ,產權證上註明為一方單獨所有 ,房產就歸該方所有 ,不算夫妻共有財產 ,如果夫妻離婚,另一方不享有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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