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仲裁調解協議,工傷調解協議書

時間 2022-03-27 16:50:19

1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破產,應當現行清償當事人工傷賠償,後清償銀行債權。

《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樓:

就先按照協議的約定分期支付,就算公司停產了,這個錢也得照付,就1萬多應該不會付不起吧。。。如果公司在12月底之前未倒閉,那到時應該就付清了;如果到期還未付清,可以起訴公司,或者申請支付令;如果公司未按約定分期支付,故意拖欠,也可以在1月底到期之前就起訴,要求法院判決變更支付方式,改為一次性支付(如公司10月未支付,那11月就可起訴)。

如果公司在這期間被查封或者破產了,那會進入破產清算程式,就去法院進行債權申報,工傷賠償和職工薪資是最優先清償的,其他一切債權,無論是貨款、貸款還是什麼,無論有沒有設定抵押、質押或者留置等擔保物權,無論是欠合作商的還是欠銀行的,都靠後站,讓位於職工利益,所以不用擔心,肯定會有的。

另外,進入破產清算程式後,只要證明你對公司享有合法有效的債權即可,至於付款方式是否分期,債權期限是否屆滿,都不予考慮,清算小組會在依法清償公司債務時一次性想你付清(如公司11月破產清算,而你對公司的債權期限至12月底,尚未屆滿,這不影響清算小組向你清償)。

3樓:

一、公司倒閉了,也需要給員工賠償。我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法規規定,公司倒閉就不需要給員工賠償的,即使公司合法破產,員工補償也是第一順序考慮的。

二、解決方法:

你與公司之間屬於勞動糾紛,可以按照下次的方法尋求解決:

1、你可以先跟廠方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如果你是女的就有婦聯)與廠方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2、如果你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局的勞動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勞動調解委員會在15日內調解結束。

3、如果你不願協商,也不願調解,就只能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5日內受理,45日作出裁決,情況複雜時60日作出裁決。注意必須先申請仲裁後才能向法院起訴.

4、如果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沒有按期作出裁決或者你對裁決不服,你應該知道後15日內向法院起訴。這是最終程式。

4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法律規定對於工人工資和工傷賠償費用是優先支付的,不管是倒閉還是給其他人告了,你都可請求優先支付。建議你現在就與公司去協商付款,如果公司不付款,你可立即向當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5樓:匿名使用者

倒閉前要求公司支付。

6樓:漫運駿

如果申請了破產,你這塊的錢是優先賠付的

7樓:邵朋霞

債權申請,優先受償。

工傷調解協議書

8樓:貧血去

職工在工傷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根據雙方意願可以達成調解協議,調解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經調解員簽字蓋調解組織章後才具有法律效應,私下籤訂的賠償協議,不具有法律效應。參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第十四條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

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第十五條達成調解協議後,一方當事人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勞動仲裁和解協議 20

勞動仲裁調解協議書的問題。

9樓:周律師說

你好,如果公司到期不履行的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

10樓:常熟討債

公司如果沒有在調解書約定的時間履行付款事項後,你才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由仲裁庭裁定的調解協議書。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選擇詢問單位的負責人,或者直接和勞動爭議仲裁辦聯絡,告訴他們還沒有付錢。他們會幫你聯絡的。單位應該不會不付款,都已經簽了協議。就證明他們認可了調解書。

12樓:貪婪的**翅膀

這不是問題,既然在勞動仲裁簽訂了調解書,即表明了雙方都同意了彼此的意見,調解書上確定的各項義務履行日期,是時間節點,如到期有一方不予履行,另一方可以到做調解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執行,如對方仍不執行,將會強制執行的。

13樓:a6夢幻人生

這個應該不會拖延的,如果到期不付,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再請勞動局出面。

勞動仲裁後私了和解協議書是否有效

14樓:觘1傡浺8幌

所謂仲裁協議,是指雙方當事人自願將他們之間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的爭議提交仲裁解決的協議。仲裁協議是一種合同,一種書面協議,是當事人約定將爭議提交仲裁解決的協議.仲裁協議對當事人的法律效力表現為:

約束雙方當事人對糾紛解決方式的選擇權;仲裁協議對法院的法律效力表現為:仲裁協議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轄權;裁協議對仲裁機構的法律效力表現為:授予仲裁機構仲裁管轄權並限定仲裁的範圍.

按照民事訴訟和仲裁法典本身的規定,不論是調解協議還是和解協議,都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不僅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也沒有合同法上的合同約束力。即使是在當事人完全自願和合法的基礎上達成的調解協議、和解協議,當事人在沒有收到法院的調解書,或仲裁庭的裁決書、調解書之前,都可以反悔。

但是,如果法院或仲裁機構根據當事人的調解協議、和解協議製作了調解書或裁決書,而當事人也收到了調解書或裁決書的,當事人就不得再反悔,即調解書或裁決書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執行力。人民調解協議在當事人之間具有合同的效力。求採納

工傷賠償協議書有效嗎,簽了工傷賠償金協議書還能再起訴嗎?

未來法律 您好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四條規定 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規定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 仲裁 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條規定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

司法所調解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七臺河李陽平 司法所調解是以人民調解形式完成,製作的人民調解協議書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沒有經過司法確認前還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人民調解協議書經過法院的司法確認後,則承裁了強制執行力,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人民調解協議書是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糾紛當事人依照國家法律 法規 規章 政策...

工傷死亡賠償協議書標準版,工傷死亡賠償協議書 死亡賠償協議書 賠償協議書 區別

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 左豔梅 甲方 縣 鎮 工程專案部負責人,身份證號 乙方 死者父親,身份證號 死者母親,身份證號 死者女兒,身份證號 死者 女,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 系甲方僱傭工人,因工作原因於2015年 月 日發生工傷事故,經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為妥善解決死者善後事宜,現依據 工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