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能力的臨時工,是正式工,單位應該用誰

時間 2022-04-06 23:10:14

1樓:

這應該是一個大型的機關事業單位。在這樣的單位,員工職位比較複雜。單位編制的限制,有一部分正式工,也就是有在編制內的人員。

但是大部分都是臨時工,屬於臨時招聘人員。所以說在這樣的單位,有些正式工是不幹活的,都是去指揮臨時工去幹活。所以如果出了問題以後,去拿臨時工頂雷。

一有了事,最後的話就推到了臨時工的頭上。

如果在兩者之間選擇一個,哪怕臨時工他的能力再強,留下的也是會正式工。為什麼呢?因為一個國企和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一個正式工是非常的很難的。

員工只要不是犯了非常嚴重的錯誤,都不能辭退。因為他們都是有編制的人,

不會像私人企業似的,有的時候因為一句話就可以讓員工走人。另外一個原因也很重要。正式工一般都有門路背景,否則也不能在體制之內。

如果人家沒有大的錯誤,只是工作能力問題,沒有任何一個領導會傻到開除正式工,留下臨時工。

至於能力這方面問題,那都是可有可無,可大可小的問題。所以在這樣的單位,這樣的能力都是可以忽略的問題。換句話說,有些年紀大一點的正式工人甚至連基本的電腦操作都不懂,每天就是在辦公室帶著,吹牛聊天。

他們的工作需要多高的技能。有一次辦事,所謂的正式工,當時我們用會議室做活動我們的會議結束以後,第二天他們要使用會議室。可是他們都不知道ppt是什麼。

雖然我們也不精通,但是指導他們還是綽綽有餘的!

2樓:那些繁花落幕

單位會選擇用有能力的人,所以臨時工是會被聘用的。

3樓:笨笨狗家的n次方

當然是有能力者優先錄用,單位要考慮到企業的長期發展。

4樓:薛無依

這個問題很簡單呀,把臨時工轉正就可以了。

5樓:戲精姑娘五花

公司會去挽留臨時工而開除正式工,反正他們有正當的理由。

6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肯定是要臨時工,做好了可以直接轉正。

7樓:假蘇更生

如果我是單位的領導,肯定會選擇有能力的人。

8樓:玩轉鋼筋人

如果我是老闆,我當然是用這個臨時工了。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本來問得就不符合國情,你說用誰!一個臨時的,一個正式的!臨時的要有後臺!就不會是臨時的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無心就臨時工,有心就正式工

11樓:阿肥飛轉

肯定是臨時工 因為有的企業看重的是又有能力又少付錢的模式 而且臨時工有個最明顯的特性 假如事情做不好 不滿意 想讓你隨時走都可以。

12樓:楊木易

你問這個問題有毛病,警察同輔警你用哪個,我不信你炒掉警察用輔警

13樓:巡山x小妖

誰的父母認識的人多,用誰

14樓:吾愛老土豆

這問題問的,能用的不就是臨時工嗎?

15樓:哆啦a夢是個小可愛

一般來說他們都會去用一個比較有能力的臨時工吧。

在一個單位幹十年臨時工就是正式工嗎?

16樓:戰火l紛飛

事業單位的臨時工一直是一種特殊的存在,沒有正式編制,待遇與在編人員相差非常之多,但確實也實實在在的做了很多工作,而且在印象中,一出現什麼問題,臨時工就是被拉出來背鍋的,即便這樣,還是有很多的人爭相想進入事業單位,哪怕是臨時工,也覺得這份工作要比私企打工體面一些。

最近有一種說法是臨時工在單位幹滿10年,就等同於拿到了鐵飯碗,變成了穩定工作,真的是這樣嗎?

我們都知道事業單位臨時工屬於第三方勞務派遣,是與第三方簽訂勞動合同,不與用人單位發生直接勞動關係。而出現以上說法的依據就是《勞動法》中的第二十條: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延續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是指沒有明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終止時間,也就是隻要沒有法律規定的相關事由,就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相較於之前的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然就是比較穩定的了。

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除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約定好之外,就是在同一單位服務滿10年之後,勞動者可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那是不是真的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真的是鐵飯碗了呢?真的就不會失業了呢?

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然是有好處的,不會無緣無故就不被續簽,但也不代表就可以混日子,如果單位認為你不適合繼續留下工作,仍舊可以做足賠償解約。

事業單位的臨時工會有機會轉為正式工嗎?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臨時工直接轉為正式工基本沒可能,畢竟招錄條件和考試內容等都不一樣,不可能說轉就直接轉,臨時工想擁有正式編制,只能是通過自己的努力,參加正式招錄考試,指望有捷徑是不可能的。

事業單位的正式工就一定是鐵飯碗嗎?

那是不是事業單位正式在編的職工就是鐵飯碗,絕對不會失業呢?目前事業單位正在改革中,一部分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會轉為企業,職工則是由事業編制管理轉為合同制管理,而且在改制過程中,也會對在職事業單位職工進行能力考評,符合要求的會繼續留在事業單位,不符合要求的也會被淘汰,拿賠償金。

事業單位的臨時工有前途嗎?

從前途上來講,臨時工是不可能會承擔領導職務的,也就是說臨時工是沒有什麼晉升空間的,至於前途就見仁見智了,有些人渴望一個穩定一點的職業,希望有時間經營自己的生活,那麼事業單位的臨時工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但是如果對事業有一定的追求,希望自己在事業上達到一定的高度,可能臨時工就滿足不了你了。

17樓:膽痙掄

河南宇萃律師事務所潘高祥律師解答:

這位讀者的說法不太正確,準確的說

法應該是「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通俗的說也就是正式工,《勞動合同法》第14條對此有明確規定。舊《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雙方都同意的才能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新《勞動法》規定如果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訂立勞動合同的,單位有義務無條件地和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這對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有重大意義,也是《勞動合同法》最大一個亮點。

為什麼人與人之間的差距這麼大呢?同在一個單位我喜歡的一個人人家是單位的正式工而我是臨時工。人家是有

18樓:

心態不對哈,需要調整調整,我也是勞務工在單位還是非常吃得開的,每個人都有強項也都有缺點,你拿自己弱點去比那肯定不行啊,喜歡她用的是心,你們交流過想法嗎,她是看這些硬體的人嗎,先不談她父母背景,如果想好也是你們兩個的事,社會是現實,我也很無奈和反感,但是隻能順應,拿出自信來,如果沒有就好好充充電加強內涵,咋們拼的是軟體內在,過自己的生活別去在意別人的想法

我在機關上班。我是單位的臨時工,她是單位的正式工。我特別喜歡她。我卻給不了她想要的幸福。我一個月2

19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放棄的好,男孩在經濟上弱勢,兩個人都心很累。還得說女孩不是功利型的。當然女孩如果很重物質也不可能走到一塊。

男孩子還是有些基礎再戀愛,能帶給女孩幸福再追她,不然是很不負責任的。

20樓:三代

先表白,讓他注意到你,然後拼搏,奮鬥,一年後升為正式,3000甚至4000以上,再追

如果順利的話,成為了正式就追

21樓:諦聽者

如果喜歡不喜歡大家作不了主,那麼放棄不放棄更不應該問大家。

如果喜歡一個人,就應該努力。女人其實並不要我們多能賺錢,她要的是可靠,是安心,所以一個成熟的,能依靠的男人才是我們需要表現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大膽追!你還年輕!未來可以自己創造!要對自己有信心!有了她你會更有動力!

23樓:宸燕電子

正式工也才2800,你在那混死也給不了她幸福,趕緊整點賺錢的營生吧

24樓:超級小清新

你可以先委婉的像她表達你的心意,看看她什麼反應,然後儘量換個差不多的工作,起碼要養得起女友的,可以給她安定的工作!如果她表示也喜歡你,那麼工資什麼的都不重要,時間對了,人對了,所有的就都對了!努力工作,給她安定的生活

25樓:食為天

膽子放大一點喜歡就去追。

26樓:營養維生素

問問你自己最真實的想法 別人不知道你的想法

27樓:

愛她就告訴她,兩個人在一起不能看收入

正式工與臨時工的區別,正式工與臨時工的區別

回答只有正規工是大家喜歡的,其他基本屬於臨時工的意思,如果不知道哪個是哪個,大部分都會被單位掩蓋。事實上,我以前也差點成為一名派遣工。經歷過後你會知道的。下次我會逐一說明的。精加工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的職員稱為全職,企業內沒有與機關直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固定期限合同的職員稱為全職。正規工是最正規 最...

臨時工可以轉正嗎,臨時工可以轉正式工嗎

臨時工可以轉正。試用期滿後,用人單位實施了繼續用工的行為,即視為已經轉正。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我想臨時工轉正式工,可我已拿了工資再回去去做覺得不好意思,有同感的嗎

王翠芳 這是很正常的事情,有好條件就需要爭取,上進,人往高處走,這是人之常情 黃氏行三 不太清楚你講的是什麼狀況,能說的詳細點麼 去年進了一家公司做臨時工一直做到現在,工資還可以一個月能搞6000多今天老闆說讓我轉正式工按勞動法 英皇大龍 工資少了有它的道理,因為你變正式工的話公司要給你交5險一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