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輕傷案件

時間 2022-06-10 15:50:06

1樓:匿名使用者

一、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通俗的說,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就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兩種情況:一是公安機關立案偵察,證據齊全後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最後經法院審判。一旦公安機關予以立案偵查,進入訴訟程式,意味著,國家公權力的介入,意味著國家對於違法犯罪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公訴案件就不能私了。二是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屬於自訴案件,自訴案件主要還是鼓勵和解,原告只要自願撤訴被告就不必負法律責任,在實踐中,如果真的是輕傷,一般只要達成了賠償協議並執行了,一般不會判刑.

三、目前你們最好的辦法就是投案自首,把事情給公安機關說清楚,和受害人協商、調解,以達成他們的諒解。到將來量刑時受害人的態度、意見也是法院量刑、審判考慮的一個方面。

2樓:匿名使用者

輕傷案件可以調解解決,如果案發當天與你同去的同事已經沒事了,你可以問問他案件是否已經調解解決了,如果已調解,你就沒事了。

3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必害怕,你應該去警察局把事情說清楚,因為你一直不出現把事情的真相說明白,警察永遠不知道事情的真相,這樣在不知情況的情形下反而對你很不利,你去警察局把你知道的所有真相說清楚,警察才能進一步調查,作出處理,而且這次對那位廚師造成的人身損害並不嚴重,是輕傷,就算需要處理的話,也要按情節的輕重和你對待案件的態度(自首,立功等)來衡量,如果案件情節輕微,可以刑事處罰,採用罰款的形式,就算採取刑事處罰也只是拘役拘留幾天,而且有些情況可以協商的,如果你能和傷者達成和解也許不用追究你的刑事責任,總而言之,拖得越久對你越不利,有可能還要對你這樣的逃避調查的行為作出追究,你儘管放心去吧,你自己這樣躲起來會越想越害怕,應該說根據你的敘說事情沒你想象的那麼嚴重。

請問 輕傷是刑事案件,是公訴嗎?派出所對輕傷案件的辦案流程是怎麼走的?(不願意調解時)

不願意調解的話,公安機關會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司。如果沒有移送審查起訴或者沒有提起公訴,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按刑事的程式走,接受刑事案件,呈請立刑事案件,呈請刑事拘留,然後去分局批,批完以後,將人送到分局的看守所羈押,案卷交給刑事案件科,然後由案件科三日內送檢察...

給別人打成輕傷,刑事案件,我該怎麼辦

華律網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即故意傷害他人構成刑事犯罪。但是以傷害他人構成輕傷是夠構成刑事案件呢?需要視具體情況分析。根據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 的規定,被害人傷情構成輕傷 重傷或者死亡的,需要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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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歸派出所處理還是刑警隊處理 應當由他們的上級公安局 法制科 處理。大概多久才能交檢察院公訴?發一個圖表,自己對照看一下。 輕傷案可以自訴,也可由檢察院提起公訴。在公訴中,刑事鑑定完後,公安部門會在偵察完畢後交由檢察院提起公訴。至於時間要看具體情況,案情簡單的話,刑事鑑定完後,有足以追究案犯的刑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