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衛過當是在什麼程式確定,防衛過當是罪名嗎

時間 2022-06-10 15:50:06

1樓:戚廣利

防衛過當的程式確定:

1.不法侵害的強度。所謂不法侵害的強度,是指行為的性質、行為對客體已經造成的損害結果的輕重以及造成這種損害結果的手段、工具的性質和打擊部位等因素的統一。對於不法侵害實行正當防衛,如果用輕於或相當於不法侵害的防衛強度不足以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可以採取大於不法侵害的防衛強度。

當然,如果大於不法侵害的防衛強度不是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那就是超過了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

2、不法侵害的緩急。是指侵害的緊迫性,即不法侵害所形成的對國家、社會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的危險程度。不法侵害的緩急對於認定防衛限度具有重要意義,尤其是在防衛強度大於侵害強度的情況下,確定該行為大於不法侵害的防衛強度是否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更要以不法侵害的緩急等因素為標準。

3.不法侵害的權益。不法侵害的權益,就是正當防衛保護的權益,它是決定必要限度的因素之一。為保護重大的權益而將不法侵害人殺死,可以認為是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因而沒有超過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

而為了保護輕微的權益,即使是非此不能保護,造成了不法侵害人的重大**,而就可以認為是超過了必要限度。

2樓:匿名使用者

一、打架鬥歐,用刀傷人,法律上有故意傷害、故意殺人,過失傷害、過失殺人等;根據法律規定,還有正當防衛、防衛過當一說,具體怎樣判定案件性質,不是隻憑一些紙言片語、也不是通過一些意想和猜測就能確定的。公安機關在經過現場勘查、調查取證,法醫檢查等一系列偵查過程後,通過詳細瞭解事件發生的過程,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才能確定案件性質。

二、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通俗的說,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就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兩種情況:一是公安機關立案偵察,證據齊全後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最後經法院審判。一旦公安機關予以立案偵查,進入訴訟程式,意味著,國家公權力的介入,意味著國家對於違法犯罪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公訴案件就不能私了。二是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屬於自訴案件,自訴案件主要還是鼓勵和解,原告只要自願撤訴被告就不必負法律責任,在實踐中,如果真的是輕傷,一般只要達成了賠償協議並執行了,一般不會判刑.

四、你說的情況,對方已構成輕傷,公安機關以故意傷害罪報請檢察院,檢察院已批准逮捕,說明國家公訴機關人民檢察院也認可了公安機關以故意傷害罪立案,否定了你說的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一說,所以是不能撤銷案件的。

3樓:振遠律師所

1、防衛過當是一種過失犯罪,而過失致人輕傷是不構成犯罪的,只有過失致人重傷才認定為犯罪。

2、所以在公安階段應該撤銷案件,在檢察階段應作不起訴處理,在法院應宣告無罪。

3、哪個階段都可以認定並作相應處理。

4樓:匿名使用者

1.司機的行為是否構成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

這要看實際情形,防衛過當本就很難判斷。你可看刑法中關於此項的論述來辨別。這裡沒法簡單地定為是或否。(太不負責任了)

2.如果按防衛過當論,又只是輕傷.從此點我能看出司機沒有受傷,因為防衛過當指防衛超出了必要的限度,1不能大於2。過當行為造成的損失不能超過被保護的客觀事實。

3.公安機關在得知是輕傷後又報請檢察院,這個程式是否合法? 合法有效,但檢查院立不立案則在於公安機關遞交的證據與案件型別了。

4.在公安環節得知是輕傷後能否作撤銷案件處理? 撤銷哪個案件,是指公安機關自已立案的案還是檢察院立案的案? 一般是不可以的。

5.依據是什麼?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防衛過當是罪名嗎?

5樓:仍迎荷

不是!它只敘述一個結果,或是斷定該事件的性質!

例如:a搶b錢,經b反抗a停止搶劫,但b卻將a打死,其行為已構成防衛過當,但判決時應為故意或過失殺人罪!

個人觀點,詳詢律師!

6樓:ruc祥

不是,根據罪刑法定,在刑法中並無此罪名,因此沒有防衛過當罪。也就沒有這一罪名。

7樓:匿名使用者

是超過正當防衛範圍的一種行為,在法律上是有根據的,在刑法中有明確的規定。

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或者免於處罰,如果超出正當防衛的限度,要負刑事責任或者減輕處罰。

8樓:法律

不是罪名,罪名根據防衛過當行為觸犯的犯罪確定.

9樓:亦絆

過當防衛在刑法中並沒有這一罪名。

如何認定防衛過當,認定防衛過當的標準是什麼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防衛過當的認定標準是:防衛人明知自己的防衛行為會明顯超過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損害,為了達到正當防衛目的而放任這種重大損害發生的,是間接故意的防衛過當。

防衛過當致人重傷 應受到怎樣的處罰

11樓:天燒喂

一、你朋友是不是致人重傷,並不是那個司法部門說著算的事,應當經過傷情鑑定程式確定。

二、是不是正當防衛以及是不是防衛過當,最終要有人民法院根據案件認定,現在討論的只是理論上的分析,並非最終結論。

三、如果經過傷情鑑定程式鑑定為重傷,你朋友的行為也被人民法院認定為防衛過當,那麼,你朋友的行為就涉嫌構成了故意傷害罪。構成故意傷害罪時,公安機關就要啟動刑事程式,直到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由人民法院根據事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的規定,確定是否構成犯罪,如果構成犯罪時,人民法院量刑時先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內先確定一個刑期。

爾後根據《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規定,再根據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法定情節,進行量刑。

從理論上判斷,重者三年以下刑期,輕者免除處罰。

12樓:四哥有法說

防衛過當致人重傷 ,依據故意傷害罪或者過失致人重傷罪追究刑事責任。不過,依法會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十條第二款:「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防衛過當被拘留了怎麼辦?

13樓:匿名使用者

1\按你說的情況是刑拘

2\刑拘的下1個程式就是逮捕

3\如果以經濟方式得到被害人諒解可以確定的是在量刑時肯定要考慮,至於是否能夠不起訴或者不提起逮捕,這個要看辦案機關的意見了

4\請律師有用嗎?

用當然有,但是這個要看你們 具體的經濟條件啊!

14樓:網球寶貝

1、就你所述,你朋友的行為不構成防衛過當,應當是故意傷害。應當有傷情鑑定,公安機關應當經鑑定結論告知嫌疑人。如果的確構成輕傷,依據《刑法》234條規定,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對於造成的人身傷害,被害人可以提出人身損害賠償。

對方毆打的情節可以作為從輕量刑的情節。

2、建議聘請律師,會見嫌疑人,瞭解相關情況。

3、對於輕傷案件,如果能積極賠付,徵得被害人諒解,可以作為從輕處罰的情節。

防衛過當要怎麼賠償

15樓:戚廣利

防衛過當應當按照故意傷害處罰,具體賠償數額按照造成的損失賠償。基本賠償專案包括:

1、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等。

3、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情況賠償第1條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但是如果構成刑事犯罪的,則沒有精神損失費。

16樓:匿名使用者

支援你。

但按法律講是過度防衛了。

而且從你講述中看來他家人也不怎麼樣。

你不要怕,最多走法律程式,也不會賠20w。

他威脅你的話,可以報警。。。主要為以後他再來糾纏,你的正當防衛有依據。

就算是警察作用不大,也要按法律辦事,給以後可能的結果留依據。

17樓:荔菲懷思

肯定是防衛過當,對方都已經倒下了你還打……當然20萬肯定太多了,應該付醫藥費(以醫院發票為準)、療養費(按照當地物價水平決定)、誤工費(如果有工作的話)。

不過呢……如果對方一定要跟你計較,那你的行為可能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按刑法規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多花點錢私了可能對你比較有利。

不知道你們那邊物價怎麼樣,按照這個人的傷勢我覺得十萬算是很多了。

18樓:

算防衛過當。

對方已經構成輕傷,你要坐牢了。

唯一的辦法,就是多賠錢,他們高興,給你寫一封求情信給法庭,你才可以獲得從輕發落。

防衛過當致人死亡,正當防衛殺人怎麼判

19樓:小蔡專業知識解答

如果正當防衛的話,一般的話是不會碰你的,如果他要根據你的事實狀態來的話,你不是屬於過當防衛的話,那就需要坐牢了。

20樓:一渡娛影

正當防衛殺人怎麼判

這個要考慮雙方當時所處的情況

辯護律師的能力

等等各種因素來判決的

21樓:

防衛過當根據情節判定,有的判3年有期徒刑,有的判為正當防衛,不需要負刑事責任。

22樓:匿名使用者

防衛過當是指所採取的防衛措施超過了必要底線,正常來說這個界限很難分,得看具體情況,(一般受到嚴重生命安全威脅的時候,不在這個範疇內,比如拿著槍,刀,或其他致命工具對你進行人身安全威脅時,不在此範疇,你誤殺他也不算防衛過當。)此種情況不承擔刑事責任。—也就是說無罪

而正常下的正當防衛是指受到非致命傷害下,進行的防衛。但是因此而致人死亡則屬於防衛過當(比如一個人搶劫,搶你東西,你一怒之下對他拳打腳踢,打鬥中致人死亡)這個就可以算你故意殺人。(故意殺人是可以判10以上,無期,死刑)但是由於被害人本身有錯誤,所以你雖然同樣犯了刑法,但情節不是特別惡劣,社會影響不大,所以不會被判死刑。

應該是10年左右。

防衛過當?請求律師指導!防衛過當法律問題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條規定 為了使國家 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財產和其他合法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根據這條規定,實施正當防衛必須同時具備四個條件 1 合法性 只有在國家公共利益 本人或他人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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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是正當防衛,另外他是學生嗎?多大年紀,這也會影響量刑的,這個應該算是算不上防衛過當 如果真如你所說,屬正當防衛,什麼責任不用負,但是公安需要調查核實。正當防衛與刑法修正案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刑法規定的正當防衛有哪幾種 根據 刑法 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 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財產和其他...

防衛過當至人重傷會怎麼樣,防衛過當,導致人重傷,怎麼判刑

你好,如果是在對方正在對你的朋友實施暴力的時候你朋友抽出了匕首將對方刺傷,則屬於正當防衛,對於正當防衛,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但明顯超出防衛範圍,造成重大損害的,屬於防衛過當,對於防衛過當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如果真的被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話,請一個律師應當可以辯為正當防衛,或免除處罰。但如果你朋友是在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