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水域承包給個人,個人借船給他人,導致他人死亡,如何歸責

時間 2022-09-25 05:20:11

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各方的具體情況劃分責任大小,然後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縱橫法律網 申志禮律師

2樓:品尚律所

第六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是侵權法的基本規則原則,而你所陳述的這種情況,不屬於無過錯責任,也不屬於推動責任,所以要適用過錯責任原則。

即這個個人有沒有過錯,這種情況跟侵權法四十九條有點相似。

第四十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所以這個個人在借船給他人時是否知道這個人是否會游泳,是否會駕船等,以這幾個因素來判斷這個個人是否有過錯,沒有過錯就不用承擔,有過錯就與這個他人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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