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花舞蝶雙飛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補償金,如果構成違法解除,還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二倍。
2樓:友望未來
有的,一年乙個月的補償,
公司老闆分家,辭退員工怎麼賠償
3樓:
摘要。如果公司沒有與員工協商一致或者是強迫性辭退的,需要支付賠償金即2n賠償。
公司老闆分家,辭退員工怎麼賠償。
如果公司沒有與員工協商一致或者是強迫性辭退的,需要支付賠償金即2n賠償。
您好,公司有事先通知您們要解除勞動合同沒?
原公司已登出,現在的公司是新註冊的,也簽了勞動合同,但是當時並未告知兩家公司再也沒有關係了。
如果是公司解散提前通知了員工要裁員的,支付經濟補償金就行。
並沒有通知,在現在公司工作兩年了才辭退我,不承認前公司的工作年限。
兩家公司有無共同股東或者法定代表人?
有,法人和股東都有關聯。
那您可以主張工作年限連續計算,除非原公司登出時已經支付了您補償金。
即使原公司登出了,我依然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是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 法釋〔2020〕26號第四十六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與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新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在計算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的工作年限時,勞動者請求把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新用人單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用人單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屬於「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 一)勞動者仍在原工作場所、工作崗位工作,勞動合同主體由原用人單位變更為新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以組織委派或任命形式對勞動者進行工作調動; (三)因用人單位合併、分立等原因導致勞動者工作調動; (四)用人單位及其關聯企業與勞動者輪流訂立勞動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您好,勞動仲裁現在這個公司就行,在仲裁申請書主張兩個公司的行為符合上面的規定之一情形。
2012年-2014年的社保未交,是否也可以要求補交。
可以要求補繳。
但原公司登出了您要先諮詢下稅局如何補繳。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哪些證據,還是說讓公司舉證。
您好,提供您在兩個公司的勞動合同、工資發放銀行流水憑證、兩個公司之間的關係證明如。
如兩個公司的工商註冊基本資訊包括股東、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這些。
要您自己舉證,公司反駁的公司舉證。
我在這家公司做了2年多現在叫我結工資走人,公司隨意辭退員工我該怎麼告
4樓:網友
這到勞動仲裁部門。也就是找人事局的。
5樓:網友
詳情你請查詢「勞動法」和「合同法」的有關條文。
6樓:panior王
公司不得單方面隨意解除勞動關係,當然如果公司非得解除與你的勞動關係,你可以向勞動部門反映進行協調,即使要你走人也得多支付你工資,具體的以你們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
7樓:深圳漁者
如果你和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就要求公司按勞動合同給你合理的賠償。
我是班長,我班上的成員犯錯,公司要開除我,請問是否合法,我可以要求那些賠償?
8樓:至尊玻璃球艾佳
您與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已存在勞動關係2年。您可以去勞動管理部門投訴要求補償有關損失,但是,您要收集足夠證明您在該公司工作的材料,您是班長,您班上的成員犯錯,公司要您寫辭職報告,要開除您。因為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您完全可以拒絕寫辭職報告。
您說的「賠償」是沒有的,但是,您可以向公司提出「五金、四金」的補交。如果協商不成,您可以去勞動管理部門提出申訴或者仲裁等。
9樓:璃龐
1、自己辭職之後,除非和單位達成協議,若事後再想主張經濟補償是得不到支援的。
2、公司若辭退你的話,若你具有以下情形的,單位不用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若用人單位向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最終與你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你支付經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若單位不具有上述情形仍然辭退你,則此時單位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如果你在班級管理中沒有過錯,公司要開除你是不合法的,你可以據理力爭。如果公司開除你,你可以委託律師**,通過勞動仲裁及訴訟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包括經濟補償金和雙倍工資等。
縱橫法律網-江蘇同瑞律師事務所-餘慶民律師。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不要寫辭職報告,如單位辭退你,是違法解除,可要求雙倍的經濟補償金。如上班還不滿兩年,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縱橫法律網-江蘇恆邦律師事務所-包敬立律師。
公司一線班長被突然辭退告公司需要那些證據
12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只需要收集能夠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
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瞎消吵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橋脊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磨侍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
廠裡組長辭退員工怎麼賠償
13樓:吳莉
法律分析:如果是以下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我們常說的n+1個月工資的補償):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拍搭寬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襲亮枝轎。
廠裡的班長可以隨便說開除員工嗎
14樓:木易法務
電子廠不可以隨便開除員工。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可以開除勞動者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勞動者嚴重失職,營好和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等。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友念盯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高物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我在一傢俬人企業已經做了兩年多,還有一年多合約才到期,因為老闆和一些私人原因,現在想辭職 可是不批准
要看該私企是否對你做過類似培訓的東西並且花費超過5000,並有發票,如果沒有,那麼他不能要求該違約金,如果對方以此為由剋扣你工資或者扣押你人事關係,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補充下就是你離職的時候 1 沒有非你來做不可的工作,工作順利移交 2 你不知道只有少數人知道的公司機密 3 入職培訓費用不超過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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