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按勞動法規定,前後兩次都是在同一家廠的話,試用期只能一次,既然前面已經工作了三年,後面就不應該再有「試用期」,這裡的試用期是完全違反勞動法的,所以應該賠償。但是如果你前後不是在同一家悄則褲廠的話,試用期未滿解除勞務協議是可以的,一般也不必賠償,但你可以要求他們書面解釋原因。以上兩種情況你都可以到勞動仲裁啟簡委員會去先請求仲裁,解決不了再向法院起訴,當然一般情況下你是鬥不過「萬惡的資本主義」的,他盯帆們內部有很多職業法律牛氓,對付你的手段多得很,所以你最好有思想準備。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你所述,分敬缺析如下:1、你在第2次進廠時,單位不應再設試用悄稿或期,因此該試用期約定無效,等於進入正式合同期;2、單位解除合同違法,不是試用期,以沒工作安排解除合同違法,應該按照經濟補償金2倍標準支付賠償金,或者你可以要求繼續履啟伍行合同。
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應從06年起算。
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在試用期內,只有勞動者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才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一)勞動者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檔橋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者採用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之訂立或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八)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辭退員工,除應具備上述法行飢猛定辭退勞動者的肢森情形外,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辭退理由。
如果沒有上述理由,可以要求賠償!賠償乙個月的工資,就你的情況。
試用期未滿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嗎?
5樓:周培俊
法律分析:試用期未滿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過失性辭退,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如果是無過失辭退,用人單位則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未滿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嗎
6樓:侯義民
法律分析亂禪:試用期未滿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過失性辭退,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如果是無過失辭退,用人單位則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或陪昌;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衫扒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未滿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嗎
7樓:覃永雄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通常有如下情況:
1、企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是經濟補償金的二倍,在試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個月了,經濟補償為半個月工資,最後賠償金的數額就是乙個月的工資。
2、勞動者提出離職,企業不需支付補償金。
3、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含塌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補償金;
4、勞動者同企業未解除勞動合同就和另乙個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那麼新籤的勞動合同是無效合同,因此造成企業損失的,勞動者還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賠償責任,新公司如果知道勞動者和企業還未解除勞動關係還同勞動者籤合同,那麼該公司也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一、試用期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嗎。
可以族桐。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條【基本原則】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二、用人單位合法辭退的情形有哪些。
如果員工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所兆老坦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有權提前解除合同,而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這幾種合法的辭退情形主要包括: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未滿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賠償
8樓:王雷
法律分析:若公司可以證明你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對公司而言,這是很好證明的),則公司裁員不需要給予你任何經濟補償。反之,則公司應支付你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合同試用期未滿廠家沒事可做能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嗎?
9樓:
摘要。您好,不能。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是為了考察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相互是否適應的階段,其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試用期內,雙方都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經過書面告知,並且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未經過書面告知或者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聘用人員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另外的話,如果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屬於用人單位的管理範疇,聘用人員也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您好,不能。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是為了考察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相互是否適應的階段,其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在試用期內,雙方都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經過書面告知,並且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
如果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未經過書面告知或者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差首滲度,聘用人員可以要求用人芹巧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另外的話,如果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屬虛脊於用人單位的管理範疇,聘用人員也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您好,在企業進行僱用新員工之前,有些企業會以在試用期內進行考察的方式來選拔優質員工。試用期時長可以依據業務的實際情況和考察的要求來靈活設定,但是最長襲裂不能超過6個月。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和聘用人員都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事先告知另一方。
但是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必須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可違反聘用合同鎮遊的約定,也不能損害聘用人員的御禪銷合法權益。
是工廠沒有事可做從2月7日入職到今天4月26日共上了乙個多月現直打**叫來辦理離職手續。
這種屬於廠方的原因,單方面違約或者單方面解除合同都是不合法的作為。
但是我們我們還屬於試用期6個月肉。
上面說的那個只是試用期不能超過那麼久,跟這個是兩項規定。
不摻和。如果我不想離職可嗎?
可以的,對方強制離職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然後索要補償。
試用期未滿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嗎
10樓:覃永雄
試用期未滿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過失性辭退,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如果是無過失辭退,用人單位則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一、無固定期限辭退職工。
如果是因勞動者個人原因導致被用人單位過失性辭退的,用人單位無需補償;如為公司廳悄滾單方面辭退,員工無過失的,需要支付勞動者額外乙個月工資萬,還應賠償經濟補償,按照員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以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為標準進行賠償,工作時間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被迫辭職有補償金嗎。
1、員工存在過錯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下,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無需提前30日通知離職員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運型通知離職員工解除勞動關係。
2、用人單位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或無過失性辭退員工,應支付離職員工n個月經濟補償金,也就是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工資;如未提前1個月通知,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扮餘,應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也就是2n個月的工資。
三、勞動法辭退賠償的具體演算法。
勞動法辭退賠償計算:屬於非過失性辭退的,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屬於用人單位違法辭退的,按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屬於過失性辭退的,用人單位不需要賠償。
勞動合同中未約定試用期期限,被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公司賠償嗎?
11樓:王聞勻
一、國家對試用期的約定是有明確規定的宴坦高。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和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信念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正常情況下,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被解除的,沒有補償。但是,如果單位違約或違規情形的,譬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或錯誤約定試用期的,單位需要支付雙倍的晌尺補償金。
關於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和程式是什麼?
你好,如果單位認為試用期員工不符合他的要求,對方需要證明你不符合他的要求,如果對方無法提供,就必須錄用該員工,否則屬於違法開除。並且錄用條件應該是公開的,如果未公開,也屬違法。同時試用期解除應在試用期結束前解除,不能在試用期滿後解除。你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你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反映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單...
勞動合同試用期是否可以延長,勞動合同試用期是否可以延長?
延長試用期屬於勞動合同內容變更,單位和員工協商一致的,可以延長試用期 但是延長後試用期總期限 初次約定試用期期限 延長試用期期限 不能超過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的試用期期限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
剛過試用期,公司要跟我解除勞動合同
一 你已經過了試用期,單位不能再以不適合 不符合錄用條件 為由解除合同。二 如果你真的不適合,單位應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通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然不適合的,單位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天或者多支付一個月工資解除合同,同時按照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三 你千萬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