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實際上,像你所說弊改的案例相類似的,在歷史上已經被討論過n次了,但是並沒有得出乙個公認統一的答案。儘管推導的過程千差萬別,但是絕大部分的人都不認為是犯罪。如果非要把它當做緊急避險來處理的話,就不存在避險過當的情形。
因為避險過當指的是緊急避險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危害。即所損害的利益等於甚至大於所保全的利益。可是在你所述的案塌卜山例中,如果不吃乙個人的話,那麼五個人全都得死。
通過損害乙個人的生團中命來保全四個人的生命,怎麼會過當的?
2樓:網友
參照《刑法》
第二十一條 【緊急避險】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粗歲備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巖毀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第一款中關於避免本人雀知危險的規定,不適用於職務上、業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
3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叫生存的死人?死人是不可以倖存的,若是倖存的人,按你說的情況肯定改禪攔構成避險過當核胡,他要承擔襲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適當的刑事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死人是無法倖存的。請說仔細些。
緊急避險造成他人死亡
5樓:姜威
法律分析:緊急避險造成第三人死亡的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按照刑法的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為,是有限度的,是為了保護合法大利益而不得與損害小合法利益的行為。
但是人的生命既是同價的又是無價的,任何財產權益都不可能比人的生命更具有價值,如果為了保護財產或自己的性命而實施緊急避險行為,導致他人死亡的,必然是緊急避險過當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一條 緊急避險。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橡讓鍵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第一款中關於避免本人危險的規定,不滑棚適用於職務上、業務梁巧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
緊急避險造成他人死亡
6樓:杜小軍
緊急避險造成第三人死亡的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按照刑法的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為,是有限度的,是為了保護合法大利益而不得與損害小合法利益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一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舉跡得已採取的緊急緩碼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第一款中關於避免本人正哪並危險的規定,不適用於職務上、業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
緊急避險造成他人死亡
7樓:常樂
法律分析:緊急避險造成第三人死亡的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按照刑法的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碼團賀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為,是有限度的,是為了保護合法大利益而不得與損害小合法利益的行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條 因緊或掘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
危險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遲派擔民事責任,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緊急避險採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緊急避險導致他人死亡
8樓:吳歡歡
法律分析:1、緊急避險造成第三人死亡的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2、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為,是有限度的,是為了納純保護合法大利益而不得與損害小合法利益的行為。
3、緊急避險致人死亡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只是由於不存在殺人的故意,不構成故意殺人罪,而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緊急避險人要被判刑並要賠償被害人親屬的相應損失。當然了,要是經司法機關查證,緊急避險人存在故意殺人的意圖的,就會構成故意殺人罪,而不是緊急避險行為,其最高是判處死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二條 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
危險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遲茄納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緊急避險採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碼沒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緊急避險後佔有他人財物的行為如何定性
緊急避險後佔有他人財物的行為屬於超出緊急避險的範圍,應當根據具體情況來承擔相應的行駛責任。緊急避險後撬開工具箱並獲得財物的行為從事實上已經構成了盜竊,而這種盜竊已經超出了緊急避險的範圍,會按照盜竊罪來處以相應的刑事責任。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一條為了使國家 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財...
緊急避險和正當防衛是不是屬於自助免責
不屬於。緊急避險和正當防衛的確在刑法和民法中都可以作為抗辯事由,但並非免責事由。根據法理學,免責是以法律責任存在為前提的。如果法律責任根本就不存在,當然也就談不上法律責任的免除。因此,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不屬於免責條件。另 請注意的是 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不屬於自助行為。自助行為一般是對對他人的財產或自...
《侵權責任法》上的緊急避險包括哪些要素
條件 1 必須針對正在發生的緊急危險。如果人的行為構成緊急危險,必須是違法行為。2 所採取的行為應當是避免危險所必需的。3 所保全的必須是法律所保護的權利。4 不可超過必要的限度,就是說,所損害的利益應當小於所保全的利益。緊急避險不負法律責任。在職務上 業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不得在發生與其特定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