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訴訟可以登出嗎,有訴訟的公司可以登出嗎

時間 2025-07-19 15:35:10

1樓:賈寶驊

公司有訴訟的,一般不可以登出。公司要經依法清算後,才能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登出登記。所以在公司進行訴訟時,權利義務關係尚未明確,公司的清算組也不能準確的確定公司的資產和債權債務情況,暫時不能進行登出。

一、公司辦理登出需要的手續有:

1、成立清算組,制定清算方案並報確認;

2、以清算財產支付各種稅、費、債;

3、制定清算報告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人民法院確認;

4、辦理登出登記、登出營業執照。

二、公司登出的辦理流程為:

1、辦理國稅登出稅務登記;

2、辦理地稅登出稅務登記;

3、到開戶銀行辦理銀行賬戶銷戶;

4、到公司主管工商局辦理公司登出備案;

5、刊登登出公告;

6、登報45日後,再次到工商局辦理登出申請;

7、到質監局登出**證。

總而言之,公司在清算期間被起訴的,在案件結束前,不能登出公司。但是在訴訟過程中,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登出登記的,則應當由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在債權人主張的公司債務範圍內,承擔相應的賠老春滑償責任,當然賠償的前提森衫是債權債務查證屬實。在民事訴訟過程中,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司辦理登出登記的,應當區分登出公司時依法清算和未清算兩種情形。

如果在當事人起訴後,公司依法成立了清算組,依照公司法等規定進行了清算,則訴訟應當中止或者終止,當事人可以依照公司清算程式實現自身侍臘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登出】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2樓:黑夜白天的輪轉

如果大家不知道怎麼登出公司,或者不清楚公司旅穗登出流程的,可以在支付寶或者微信上搜尋「跑政通」,上面有客服可以諮詢,還挺專業的,客服也會提供一些登出方案。找專業的人辦事,自己也不需要消耗太數辯多的精拆畢卜力和時間,也是不錯的選擇。

有訴訟的公司可以登出嗎

3樓:李飛磊

法律分析:最好不要登出。在公司涉及的債權債務關係還在法院訴訟期間,若公司進行登出登記,則無法保證對該案所涉及的債權債務關係進行合理的清算和處理。

債權人無法及時依法參與到債權分配中,直接導致債權人的權益難以實現。此外,由於訴訟期間公司被登出登記導致其喪失獨立法人資格,即無法作為合法的訴訟主體參與到訴訟中,因此將面臨訴訟主體變更問題。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六十四條 企業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並登出前,以該企業法人為當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登出的,以該企業法人的股東、發起人或者出資人為當事人。

4樓:方麗君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的法律法規,企業在向工商部門提出登出申請時,除了有一定的程式要求外,還要求有企業股東大會決議等實質性要求,其中一項重要的內容就是要有清算報告,對企業的資產、債權債務等作出處理。沒有清算報告或者清算報告虛假,就無法辦理該企業的工商登出手續,已經辦理的手續也沒有法律效力。

債權人有權要求工商機關撤銷企業登出登記。即使工商辦理的登出登記不宜撤銷(企業的法律人格不存在了),那麼企業投資者(即股東)的民事責任並沒有免除,債權人可以要求企業的投資者在投資範圍內搭信承擔民事責任,據此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皮枝隱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燃廳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公民訴訟與公益訴訟有哪些區別,公民訴訟與公益訴訟有哪些區別?

書書語 所謂公益訴訟,是指任何公民 社會團體 國家機關為了社會公共利益,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國家司法機關提起訴訟。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王宗玉解釋說,公益訴訟 並非一個既定的法律術語,顧名思義,公益訴訟是指為維護國家和社會利益而提起的訴訟。在內地,目前只有檢察機關代表國家向法院提起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

勞動訴訟應該具備的條件有哪些,提起勞動訴訟 應具哪些要件

勞動爭議訴訟應具備哪些條件?依據 民事訴訟法 的相關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必須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條件。勞動爭議案件既然作為民事案件進行審理,自然也必須遵守這些條件。就勞動爭議案件來說,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 起訴人必須是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即發生爭議案件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當事人可以委...

訴訟離婚問題,訴訟離婚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婚姻法 第三章 家庭關係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用婚姻法就正確使用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