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辭職可以說走就走嗎,員工離職 是可以說走就走嗎

時間 2022-06-09 21:35:07

1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需考慮情況,如果職工屬於非全日制用工,那麼根據《勞動合同法》第71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之規定,職工可以依法隨時提出辭職。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若能提供進一步的資訊,有助於提供更為詳細準確的解答。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情況了;

如果被辭職,一般可以說走就走;

如果是自己辭職,就要看情況了,如果你們公司允許,那就可以,如果不允許,就要你跟公司好好協商了,一般如果是特殊事件,還是可以放行的,不用太擔心 。

還有就是暴力手段,說走就走,也不在乎工資了。

3樓:滿潔靜

除非你不想要工資了,那就隨時走吧,正常的手續是先提出申請,然後交接下手裡的工作。

4樓:烤範兒工廠店

一般的話都是提前一個月就要提辭職申請的, 如果你是試用期的話 可以直接走

員工離職 是可以說走就走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辭職 不能「說走就走」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如果職工屬於非全日制用工,那麼根據《勞動合同法》第71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之規定,職工可以依法隨時提出辭職。

如果職工的工作時間超過上述規定,職工就不屬於非全日制用工,而是普通的勞動關係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沒有過錯,雖然職工有權辭職,但要遵守《勞動合同法》第37條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之規定。

否則,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職工賠償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造成的損失。因為《勞動合同法》第90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但無論職工屬於哪一種用工形式,在解除勞動合同後,都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報酬。如果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職工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或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起訴;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想要離職能不能說走就走

6樓:兆信防偽技術****

一般來說不能。若簽訂了勞動合同,除了與工作單位協商達成一致可以離職以外的情況,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若不遵照該條規定直接離職,可能未結算的工資將不予發放,且若影響了工作單位的運作,可能會被單位要求賠償。

請問我沒有籤合同想辭職能說走就走嗎

7樓:華律網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這樣一個疑問,沒簽勞動合同可以直接走人嗎?這個問題需要分兩種情況:在一個月之內想要直接走因為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如果你在一月內想要辭職,是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單位,因為此時用人單位並沒有違法行為超過一個月的話,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第二個月開始。

如果勞動者不想繼續在公司工作,是可以直接離職走人的,同時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綜上所述,就算你想直接走人,也要考慮你是否需要辦理相應的辭職手續,如果不需要,你可以直接走。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公司沒簽勞動合同,員工可按照以下方法辭職:員工與公司協商一致辭職;員工與公司不協商或是協商不一致的,員工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並且,不管公司是否同意辭職,只要按照這個方式通知後即可以辭職;等。

零時工沒有籤合同辭工說走就走有工資嗎?

9樓:大律師網

涉及勞動糾紛:

第一、如公司沒有繳納社保,可要求補繳社保。社保在入職後一個月要辦理,未辦理可以社保部門投訴。

第二、如公司一直沒有籤合同屬於違法行為,可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第三、如果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還要承擔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的兩倍。如果是勞動者提出辭職,可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還要支付失業保險金的。

第五、如果員工有加班行為,還要按法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剋扣工資,還應足額支付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

第七、員工上下班途中,遇到傷害,可以申請認定工傷。

第八、涉及工傷或者職業病認定問題,先由單位申請,單位30日不申請,本人以及家屬可以在一年內申請。還請儲存好能證明你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牌,工服,工資條或工資入賬證明,與負責人的通話錄音等。最好了解單位是否繳納工傷保險。

第九、最終無法認定上工傷的話,可以來電諮詢或者來所裡面談。按照人身損害來要求賠償,至於構成幾級傷殘,需要在出院後三個月左右(傷情不同,時間不同)申請做傷殘鑑定,以鑑定結果為準。

第十、就以上糾紛,無法協商的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提起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委託律師,向人民法院起訴。

10樓:橘子不如橙子

勞動者應該和用人單位協商後離職,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11樓:ms貳兒

有工資,有一天算一天的。計算方式:基本工資÷30×你工作的天數。

12樓:匿名使用者

有事實合同,可以走,工資也必須給

臨時工沒有勞動合同能否說走就走

13樓:巖姐說

即便是臨時工沒有勞動合同也不能說走就走的,也需要和用人單位打招呼,提前申請的。

臨時辭職怎麼和老闆說比較有說服力

14樓:蓋普希金

辭職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通知單位;30天時間到了,無論單位同意或者不同意,勞動者都可以離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法合同。

辭職說走就走老闆說壓月工資不給違法嗎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存在違法,勞動者不按照法律規定辦理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不得剋扣和拖欠勞動者工資。所以用人單位雖然可以扣除勞動者一部分工資,但是不能將勞動者一個月的工資都扣除。勞動者應當和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工資支付問題,無法達...

臨時工可以隨時辭職,並在離職當天結算工資嗎

農家小子之 如果臨時工還處在試用期的話,那麼需要三天到時間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如果臨時工是什麼合同都沒有簽訂的,就可以隨時離開了,不用受到公司的約束。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要離職的,要通過書面的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要這三十天內對離職勞動者的工作進行交接。勞動者離職後用人單位要一次付清...

可以辭職嗎,合同可以規定員工不可以辭職嗎?

不要辭職,主動認錯,想辦法搞定你領導。你領導或許只在氣頭上,要不然不會天天罵你。真正完全對你失望了,應該是冷眼相看,然後暗中找事除掉你。所以堅持住,祝你成功 為什麼不呢?拿到工資,然後就走人。招呼都不用打。這個領導不是東西。你出問題了,他也有連帶責任的。不說把事情解決了,就知道那你出氣,這算什麼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