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以後的工資怎麼算,辭職後工資怎麼算

時間 2021-07-23 23:35:34

1樓:華律網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新錄用勞動者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在試用期辭職,公司原則上是不能扣除勞動者工資的,除非你在職期間給公司造成了財產損失,正常情況下,試用期辭職應在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工資在離職那天當面結清;也可以在公司常規發薪之日再發給你。勞動者試用期辭職工資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計算。

但是如果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的,則該約定因違法而無效。此時,勞動者的工資應按照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計算。

2樓:善良的劉小劉

辭職後的工資應當按照:月工資÷21.75×實際出勤天數,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一、《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 工 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半個月的工資會發的,沒有工資條不打卡可能會有影響。你可以把他們聯合起來,或者你個人去勞動部門投訴他,他們不來沒關係,你可以寫份材料你們都把字簽上,應該會有人管的。

拓展資料

辭職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3樓:

你不是正式員工,所以你辭職不用提前1個月,只需要提前三天申請就可以了。

工資是必須給的,做到哪天就結算到哪天。

認真讀一下你的實習合同,不知道你當初是怎麼簽訂的。正常來說,是不需要交什麼違約金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這一個月,你是上班了,就必須支付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樓:哈哈的人啊耶

會發的,通常公司不會差你這點錢,有的公司就是會拖一段時間才發當初押的工資,你大可放心,沒什麼影響。

6樓:倫秀英己乙

每個月的工作天數不是按30天算,是21.75天;延長工作時間的工作報酬不低於工資的1.5倍;如果是休息日(週六週日)按排加班的,但又沒按排補休的,那就不低於工資的2倍,法定節假日則是工資的3倍,我這裡指的工資不是基本工資,而是包含你的基本工資,還有績效工資,學歷補貼等等。。。

7樓:永元斐褚水

不會,頂多按你的出勤天給你工資。因為你沒有滿月出勤。

8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一次性結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樓:

提前一個月辭職工資怎麼算

辭職後工資怎麼算

10樓:華律網

根據《全國節假日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據此,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為:1、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年工作日為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季工作日為250天÷4季=62.

5天/季月工作日為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2、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日工資為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為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11樓:之何勿思

不是正式員工,所以你辭職不用提前1個月,只需要提前三天申請就可以了。

工資是必須給的,做到哪天就結算到哪天。認真讀一下你的實習合同,不知道你當初是怎麼簽訂的。正常來說,是不需要交什麼違約金的。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首先你要明白,工資和獎金的性質,工資是老闆給員工每個月必須發的待遇部分,而獎金就是屬於額外的獎勵,老闆是可發可不發的。如果你做的好,老闆給獎金也是正常的,數字也是由老闆自己定的。

你遞交辭職申請之後並沒有立即離職,而是到現在還在工作,你還是公司員工,也就是說工資是沒有問題的。而至於獎金部分,就看老闆如何決定了。不過我想老闆應該正常給你發放的,你也不要道聽途說。

週末加班不管你是否遞交辭職申請,公司都要發加班費的。而且應該是平均日工資的雙倍的,不可能不算工資的。

如果老闆不給你發獎金,那你也知道找他說說情了,獎金部分法律幫不了你。不過週末加班部分如果老闆不給你發加班費的話,你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讓勞動監察大隊的執法人員幫你仲裁,要回你應得的勞務報酬。

希望可以幫到你!good luck !

13樓:安靜的女漢子

辭職之後用人單位應該一次性結清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14樓:no_6感

可以的,按比例給你的,每家公司計算公式可能有點不一樣,但是不管怎麼樣都該給你發工資。計算公式可能有如下演算法:

出勤天數/應出勤天數x月工資

月工資/21.75x出勤天數

不同演算法結果可能有點出入,但有總是該有的。辭職是你的權利,不會因為你辭職就不給你工資。

辭職之後工資怎麼結算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首先你要明白,工資和獎金的性質,工資是老闆給員工每個月必須發的待遇部分,而獎金就是屬於額外的獎勵,老闆是可發可不發的。如果你做的好,老闆給獎金也是正常的,數字也是由老闆自己定的。

你遞交辭職申請之後並沒有立即離職,而是到現在還在工作,你還是公司員工,也就是說工資是沒有問題的。而至於獎金部分,就看老闆如何決定了。不過我想老闆應該正常給你發放的,你也不要道聽途說。

週末加班不管你是否遞交辭職申請,公司都要發加班費的。而且應該是平均日工資的雙倍的,不可能不算工資的。

如果老闆不給你發獎金,那你也知道找他說說情了,獎金部分法律幫不了你。不過週末加班部分如果老闆不給你發加班費的話,你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讓勞動監察大隊的執法人員幫你仲裁,要回你應得的勞務報酬。

希望可以幫到你!good luck !

16樓:

提前一個月辭職工資怎麼算

17樓:安靜的女漢子

辭職之後用人單位應該一次性結清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18樓:宋沈劇文惠

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信就可以,到期後即可離開,未領取的工資應該發給你,你還可要求單位支付你加班工資和被不合理扣罰款項,協商不成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維權

19樓:匿名使用者

基本上是一個月以後就可以結算工資了,這個你要和領導溝通,要不和人資的說說,實在不行那就仲裁,一般情況下還是會按實際發放工資的。

20樓:李靈敏

一般是一個月就給你了,我的就是這樣的,辭職後一個月直接打你的工資卡里的。具體還是問問自己的公司吧,應該有這塊的制度,問下你們部門結算工資的人員,看怎麼給你

辭職後工資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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