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進公司月了,公司說月後才可以給我繳納養老保險,可以

時間 2021-08-11 16:44:38

1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 在試用期內也應該有享受保險,因為試用期是合同期的一個組成部分,它不是隔離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試用期內也應該上保險。

另外,企業給員工上保險是一個法定的義務,不取決於當事人的意思或自願與否,即使員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險也不行,而且商業保險不能替代社會保險。 但是,公司的這種規定也可以理解......

2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 您進公司一個月,請問是做什麼崗位?是什麼單位?

如果是一般的企事業單位,那麼這是正常的,因為有試用期;如果是保險行業,那麼要看是什麼崗位了,如果是內勤崗位,那麼在試用期之後公司會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相應的社保;如果不是內勤,是外勤,那麼不是簽訂勞動合同而是簽訂**合同,這是不繳納社保的。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現在一般的公司為了防止員工頻繁流動帶來的工作壓力和負擔,會採取你說的這個措施,就是等員工在公司穩定了3個月之後才給繳納保險,3個月後繳納不是說這三個月不交,是一起繳納,如果是不給你交前面三個月,那肯定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諮詢12333.祝好!

4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這個主要看公司的內規。很多單位都是3個月後才幫員工買保險的,因為前面3個月的流動性比較強,很多公司就怕麻煩不買!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和公司的規定有關的,在試用期間可以暫不交養老和醫療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制度,合法!

剛進公司前兩個月不給交養老保險和公積金,第三個月才開始交。其他保險剛進就都交了。請問可以這樣?

7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由於企業要幫新員工繳納社保要走很多流程:如果員工工作日的工資剛好能達到單位扣除部分與個人部分之和就可以幫其繳納社保了《勞動合同法》以及《社會保險法》強制規定只要發生勞動關係就得繳納社保,員工就離職了,這是義務,逃避不了,至於個人工資不夠代扣個人應繳的!

一般是15號之前入職的當月就得繳納社保,到時就算員工投訴了,勞動局那邊也是需要站在雙方考慮的。我個人意見是,15號之後入職的要下月補繳。但是員工需要付出的代價就很高了,即使敗訴也可以補繳,需要通知員工自己補繳那部分。

所以你們要繳納兩個月的社保。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所以可能流程還沒走完(第五十八條),風險也不會太大。於是很多公司在新員工入職不夠一個月的很少有繳納社保的,如果工資都不夠兩者之和而且在職也沒有一個月我覺得可以不繳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是進入公司入職的第二個月開始繳納。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8樓:愛丫丫愛生活

當然不可以這樣操作

最多是晚一兩個月辦理參保繳費手續,但是補辦時也應從當事人入職之月開始繳費。你完全可以要求其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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