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協議書籤訂後對方還可以起訴要求賠償嗎

時間 2021-09-03 07:04:17

1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協議書籤訂後,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後未履行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一)當事人自行賠償;

(二)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後未履行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樓:阿元

1、交通事故達成了調解協議,對方雖然可以起訴,但想重新要求賠償,很難。

2、因為賠償協議是合法有效的,是不能反悔的。除非雙方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認為簽訂賠償協議時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的,或者存在欺詐、脅迫的手段簽訂的,可以起訴要求撤銷賠償協議,由法院重新按照規定進行判決。法院如果查明屬實,就會判決撤銷賠償協議。

3、如果不存在可撤銷的證據和理由,法院會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雙方當事人仍然按照賠償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

4、《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3樓:人不牛人天牛人

如果交通事故協議書籤訂後,沒有按照約定時間和約定條款履行的,對方是可以起訴要求賠償的,甚至可以推翻原協議條款,提出更高的賠償要求。但裁定權還是在法院的

交通事故賠償調解協議書籤了,還能再上法院起訴保險公司索賠交強險嗎?

4樓:法律實務研究

簽訂交通事故賠償協議後,受害人仍然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保險公司和肇事專方賠償。法院會立屬

案受理,審查後,區分下列情況進行處理:

保險公司未參與簽訂賠償協議的,會判決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保險公司參與簽訂賠償協議的,如果經查明受害人是受脅迫簽訂賠償協議的,法院會判決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經查明受害人未受脅迫的情況下籤訂協議的,法院會駁回受害人的訴訟請求。

5樓:高風自崢嶸

賠償調解協議簽訂之後可以起訴,但你不能直接起訴保險公司,你只能起訴肇事車主。因為法律關係不同,你與肇事車主是侵權關係,車主與保險公司是合同關係。

6樓:姚俊青

可以起訴,但不一定勝訴。要看協議怎麼約定的,尤其是賠償專案。

7樓:雷都樂

朋友,我認真看到了你們這起交通事故的賠償情況,對此你可能出現了對事故的理賠程式版瞭解不夠,所以才權產生了你所提出的幾個問題。

我們都知道,對於任何車輛要想在路上行駛,都必須強制性的購買交強險;至於商業險是否購買是取決車主自願的。在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對事故進行理賠都是先從交強險的限額賠償的範圍內進行賠償,不足部分則由商業險中再進行賠償。如只有交強險,沒有商業險的車主,在事發賠償時,不足部分,則由自己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在你們已經對事故的賠償達成協議後,再上法院起訴車主與對方的保險公司,只有一種可能性,那就是你們雙方所簽訂的賠償協議是無效的,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否則你即便是起訴到法院,也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援的。

8樓:四川萬通汽車學院

在當來事人投保交強自險的情況下,保險公司理賠的依據就是當事人在保險事故中的責任負擔,當事人有多大的責任,保險公司就要理賠多大的份額。如果達成協議的賠償責任與事故責任明顯不符,保險公司就只能按照事故責任相符的賠償份額給予理賠,多出的部分就要自己承擔。

交通事故調解簽字後還能起訴嗎

9樓:華律網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因此,交通事故達成調解書後,事故雙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公安交管部門調解賠償,不是解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必經程式,也不是訴訟的前置程式。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靠雙方自覺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當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同時,根據《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包括: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支付令以及仲裁裁決書、公證債權文書。而其中的調解書是指由人民法院製作的生效調解書,而不包括公安交管部門的調解書。

鑑於上述規定,若對方反悔起訴至人民法院,當事人可以將交通事故調解書作為證據提交給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若不服從調解結果,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可以詢問有關律師,只是比較麻煩。

交通事故賠償和解協議書在哪些情況下可反悔再向法院起訴?

11樓:流年花憐指尖

和解協議簽訂後一方當事人又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宣告和解協議無效或變更、撤銷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受理。

根據以下原則處理:

1、和解協議內容違法,具備法律規定無效情形的,應宣告和解協議無效;

2、和解協議**人無權**的,和解協議對被**人不發生效力;

3、當事人簽訂和解協議時有重大誤解,和解協議顯失公平或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請求變更、撤銷和解協議;

4、原告以和解協議對損害賠償的處理有遺漏專案,或者和解協議簽訂後又新發生費用為由提起訴訟要求增加部分賠償的,經審查,和解協議確實遺漏賠償專案或有新發生費用,則,按照相應賠償範圍和標準處理;

5、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解除和解協議的。

一、簽訂交通事故調解協議書後還能否向法院起訴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因此,簽訂交通事故調解協議書後,事故雙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公安交管部門調解賠償,不是解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必經程式,也不是訴訟的前置程式。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靠雙方自覺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當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同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百五十四條、第二百五十六條的規定,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包括: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支付令以及仲裁裁決書、公證債權文書。而其中的調解書是指由人民法院製作的生效調解書,而不包括公安交管部門的調解書。

鑑於上述規定,若對方反悔起訴至人民法院,你可以將交通事故調解書作為證據提交給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審理。

二、交通事故訴訟程式

1、準備好財產保全(可選)。即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考慮是否需要在訴前財產保全。如訴前財產保全的,必須在保全後15日內提出訴訟。

2、準備民事訴狀、證據。根據被告人數加一份,向法院遞交民事訴狀和證據。

3、起訴至有管轄權的法院。有管轄權的法院為交通事故發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經常居住地與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為有管轄權的法院);如需要申請傷殘鑑定、三期鑑定的,也可以在此時同時以申請書形式一併提出遞交給立案庭。

4、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滿足起訴條件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立案,同時通知當事人。

5、由此進入審理前的準備階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被告收到起訴狀後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可能會有法院會在交通事故律師的申請下調查取證,追加必要共同訴訟人。

6、**審理階段。**前通知當事人和他的交通事故律師,並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和**的時間地點,**後,書記查明到庭情況,宣佈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情況,宣佈案由,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訴訟權利義務,詢問是否提出迴避申請,然後,進入第一個法庭調查階段,當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師陳述,證人作證,宣讀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師發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言或答辯,交通事故和對方互相辯論,審判長詢問各方意見,**審理階段結束。

7、進入判決和裁定階段,法院必須公開判決,送達判決書,(當事人提出上訴遞交上訴狀,進入上訴審理程式),判決書生效。

8、就是交通事故律師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階段。

交通事故簽訂了私了協議書,一方反悔怎麼辦?可再找交警嗎?

12樓:華律網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有些是剮蹭的事故,對於這樣的事故大家普遍認為是小事故,損害賠償的解決方式有兩種,一是自行和解達成賠償協議,即“私了”;二是通過訴訟由法院調解或判決。通常“私了”省時、省力、成本低,賠付快,不但有利於糾紛的解決也有利於社會的和諧穩定,事故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一次性賠償協議,這是事故當事人的首選。但很多人在私了之後就反悔了,反悔的情況一般有三種一是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達成協議後又出現新的損失而反悔;二是達成協議後一方立馬就反悔;三是達成協議後一方遲遲不履行協議。

各方當事人在簽訂的損害賠償協議時應該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簽訂協議的行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協議的內容應受法律保護。即使賠償數額與法律規定有出入,也是當事人對自己民事實體權利的處分行為。一般來講,自願達成的賠償協議應具有法律約束力,各方應當自覺履行。

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各方當事人應受賠償協議的約束,不得“出爾反爾”,隨意反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九條下列民事行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予以變更或撤銷:

(一)行為人對行為內容有重大誤解的;(二)顯失公平的。被撤銷的民事行為開始起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交通事故結案後,還可以起訴對方嗎

華律網 根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規定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因此,交通事故達成調解書後,事故雙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

交通事故後對方亂要錢,交通事故中對方要錢太多,我該怎麼辦?

李建成律師 協商不成,讓對方到法院起訴,根據法院的判決賠償。車輛一般都有交強險和商業三責險,自己賠償不會多的。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三 關於責任承擔的認定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 以下簡稱 交強險 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 以下...

交通事故達成協議後可否再起訴,交通事故中達成了調解協議,可否再起訴要求

朋友,你所提出來的這一個問題,現作答如下 據我查閱相關資料得知。當事人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後,一方當事人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變更 撤銷或者宣告無效的,一般不予支援,但以下兩種情形除外 1 當事人能夠證明調解協議具有可變更 撤銷情形或者無效情形的 2 受害人以保險公司未參加調解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