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員工自己違反操作規程發生工傷,員工自己要承擔部分責任嗎

時間 2021-10-14 21:06:05

1樓:烏浦澤

不合理,國家明確規定工傷認定實行無過錯責任原則,只要其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暨不具有刻意性都屬於工傷。當然其違反了操作規程,公司可以對其予以一定的處罰,但其工傷認定與處罰無直接關係。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2樓:

員工需要承擔責任,用人單位可以按照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或處罰,但是不影響享受工傷待遇。工傷認定採用的無過錯責任原則,無論員工是否違反操作規程,只要不具備《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情況,均可認定為因工受傷,享受全部工傷待遇。

3樓:東綺玉

違規操作第一次警告,下次開除,這樣才有效,不然出了事誰也擔待不起,輕則還好,重則可就苦了老闆,這點違反規定操作受傷的自己也得負點責任,不然會放縱自己還有下次

4樓:hr小桀

您好,這不合理,無論是不是員工自己責任,在生產過程中收到的傷害都屬於工傷,員工本人沒有責任與義務承擔相關費用。

5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很大部分原因是工作中消極注意力不集中,老感覺自己干時間長了沒事。

安全始終第一位,安全按規定操作是對自己負責任也是對家人和他人負責任。

這種輕則還好,重則害了自己害了別人,

大公司上有社保還好說,小生意僱員流動性大沒有上社保可就慘了

6樓:

不合理不管員工是否違反操作規程,只要在工作中受傷,就可以認定為工傷,並享受全部的工傷待遇

待遇不能打折,這個是《工傷保險條例》有明確寫的

不過事後,公司可以根據員工違規情況對員工進行相應違紀處理

自己違反操作規程受傷了算工傷嗎

7樓:

只要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為工作的原因導致的受傷,都可以被認定為工傷。

工傷認定是採取無過錯原則的,如果沒有強有力的證據表明,是故意犯罪或自殺的,都應該認定工傷。

違反操作規程,勞動者固然有錯。但企業也存在管理不嚴、安全管理責任不到位的問題。舉個最簡單的說法,真的是那個受傷人第一次違反規程嗎?

其他人有沒有類似的問題?管理人員真的沒有發現過違反操作規程的問題嗎?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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