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租賃合同期滿3年,租金遞增問題,高分

時間 2021-10-14 23:02:05

1樓:匿名使用者

1、雙方約定的10%是合理的 因為是雙方簽訂合同時真實意思表示 那麼雙方就要受該合同的約定 不能以不合理為由不履行合同

2、簽字蓋章說明合同已經成立生效 雙方都要受合同約束3、我覺得你說的3年沒有遞增房租 而第4年才遞增10%其實是合理的 但是考慮到現在金融危機 如果雙方是長期合作 互相彼此信任 可以考慮籤一個補充協議 將你們原來合同的10%改為5% 或者雙方協商一個彼此可以接受的租金再簽字蓋章

如果你們堅持要收回10%或者廠商仍舊覺得你們協商後的租金不合理 以此做無理要挾時 那麼你們可以要求廠商在繼續履行原來的合同 在他們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時要求支付違約金 甚至可以起訴要求解除合同 將物業租給其他廠商

2樓:郭浩律師

租金每年遞增10%我認為是合理的,商主體在從事商法動過程中應預見到其風險性,不能因為現在的金融危機而否認原來合同的效力。

3樓:

10%有合同約定,所以是合理的。5%的口頭協議如果你們在法院承認也是有效的,如果否認那就還是10%。

4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是沒問題的,如果說你現在變更合同要求前三年的要加10%那就不合理了.這樣的訴訟大多是庭外調節!最好你們還是和商家自己協商,免的浪費時間和金錢

5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合同上你們是沒有問題的,也沒有合不合理的。因為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要不簽定合同有什麼用?你可以要他們按合同上的辦,也可以本著人道主義口頭協議。

6樓:匿名使用者

1.我認為不合理~~誰都不可能知道以後的市場是什麼樣的~~

2.但合同是具備法律效力的~~~

7樓:

你說的是合同變更,要看你變更的是未執行完的部分還是3年都變更

尋求法律援助,關於房屋租賃合同--高分緊急

8樓:光綺玉

起訴吧 合同法有規定 租賃屋在租賃期間如有損壞合同有規定的按合同規定 沒有規定的按法律規定

在你的合同見有;

承租方應妥善使用該房地產以及有關設施,如故意或過失損毀,應負責修繕和恢復原狀或向出租房賠償經濟損失,所需費用自行承當;如系正常使用造成損壞,則出租方應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後及時維修,所需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既然不是你損壞的這個應該需要鑑定.

9樓:我們的法律空間

如果你們合同中不有明確約定這東東由誰來修理,在法律上應當是由出租方承擔維修義務的.但這事不至於打官司,如果不修理你可以據此解除合同.或者協商不成你到期他不退還你押金的時候你可到法院起訴要求退還.

房東的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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